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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NN9535-4533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560998
試驗已結束

2020-10-01 - 2024-12-31

Phase III

尚未開始2

召募中1

終止收納4

ICD-10E08.51

起因於潛在病的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未伴有壞疽

ICD-10E08.52

起因於潛在病的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伴有壞疽

ICD-10E08.59

起因於潛在病的糖尿病,伴有其他糖尿病的循環併發症

ICD-10E09.51

藥物或化學物導致之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未伴有壞疽

ICD-10E09.52

藥物或化學物導致之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伴有壞疽

ICD-10E09.59

藥物或化學物導致之糖尿病,伴有其他糖尿病的循環併發症

ICD-10E11.51

第二型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未伴有壞疽

ICD-10E11.52

第二型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伴有壞疽

ICD-10E11.59

第二型糖尿病,伴有其他糖尿病的循環併發症

ICD-10E13.51

其他特定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未伴有壞疽

ICD-10E13.52

其他特定糖尿病,伴有糖尿病的周邊血管病變,伴有壞疽

ICD-10E13.59

其他特定糖尿病,伴有其他特定糖尿病的循環併發症

ICD-9250.70

併有末稍血管循環疾患之第二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成人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未敘述為無法控制

Semaglutide 用於第2型糖尿病及周邊動脈疾病患者對其功能性體能的作用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禹堯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李任光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歐弘毅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清助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林亮羽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第2型糖尿病合併周邊動脈疾病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針對第2型糖尿病 (T2D) 及周邊動脈疾病 (PAD) 加上間歇性跛行的患者,顯示每週一次皮下注射 (s.c.) semaglutide 1 mg 相較於安慰劑 (皆與標準照護 (standard-of-care) 併用) 對行走能力的作用 關鍵次要目標:針對第2型糖尿病及周邊動脈疾病加上間歇性跛行的患者,比較每週一次皮下注射 semaglutide 1 mg 與安慰劑 (皆與標準照護併用),對周邊動脈疾病特定健康相關生活品質 (VascuQoL-6) 的作用 其他次要目標:體重、糖化血色素 (HbA1C)、脂質、血壓、踝肱指數 (ankle-brachial index,ABI)、趾肱指數 (toe-brachial index,TBI)、安全性、患者自評行走能力 (WIQ)、患者自評健康相關生活品質 (SF-36) 探索性目標:日常活動程度

藥品名稱

皮下注射劑

主成份

Semaglutide

劑型

220

劑量

1.34

評估指標

第 52 週時以恆定負荷運動檢查的最大行走距離,與基準點 (第 0 週) 時的比值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 取得知情同意後,才可進行試驗相關活動。試驗相關活動是指試驗中進行的任何程序,包括判斷是否適合參加試驗的活動。
2.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滿20歲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3. 篩選日前>=180 天,診斷出第2型糖尿病。
4. 有症狀的周邊動脈疾病加上間歇性跛行,相當於 Fontaine 第 IIa 期 (Rutherford 分類第 1 級,第 1 類和第 2 類),符合下列所有項目:
a)依據患者訪談,在篩選日之前,有穩定的周邊動脈疾病症狀加上間歇性跛行,符合 Fontaine 第 IIa 期 (能夠不停行走>200 公尺/656 英呎/2 個街口) 持續>=90 天。
b)篩選期平面運動檢查 (3.2 公里/小時 (2 mph)):無痛行走距離>=200 公尺/656 英呎。
c)篩選期恆定負荷運動檢查,使用固定傾斜角度 12% 及固定速度 3.2 公里/小時 (2 mph):行走距離<= 600 公尺/1968 英呎。
d)踝肱指數 (ankle-brachial-index,ABI)<=0.90 或趾肱指數 ( toe-brachial index,TBI)<=0.7 (雙側患病的情況下,選擇指數最低的一腿)。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1. 正在接受,或篩選日前 90 天內曾接受任何 GLP-1 受體促效劑或 DPP4 抑制劑治療。
2. 行走能力受到周邊動脈疾病以外的情況影響 (例如,主動脈瘤、失調性心律不整或高血壓、心絞痛、心臟衰竭、慢性阻塞性或侷限性肺病、帕金森氏症、重度周邊神經病變、截肢、依賴輪椅或助行器、骨關節炎、病態性肥胖症等)。
3. 篩選日當天已知預計進行腿部矯正手術或其他重大手術 (會影響行走能力的手術)。
4. 篩選日前 180 天內,曾進行任何類型的血管重建手術。
5. 篩選日當天已知預計進行動脈的血管重建。
6. 篩選日前 180 天內,曾出現心肌梗塞、中風、因不穩定型心絞痛而住院或暫時性腦缺血 (TIA)。
7. 目前患有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分類第三或第四級的心臟衰竭。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45 人

  • 全球人數

    8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