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NN9838-4762
試驗已結束
2023-04-03 - 2025-09-01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過重或肥胖的東亞受試者每週一次皮下注射2.4 毫克cagrilintide合併2.4毫克semaglutide (皮下注射 2.4 毫克/2.4 毫克CagriSema) 的療效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肥胖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確認在過重或肥胖的東亞受試者中CagriSema 2.4毫克/ 2.4毫克相較於semaglutide 2.4毫克輔以低卡餐及增加體能活動對於體重減少的優越性
指標次要目的
‧確認CagriSema 2.4毫克/ 2.4毫克相較於semaglutide 2.4毫克達成體重減少20%的優越性
‧確認CagriSema 2.4毫克/ 2.4毫克相較於semaglutide 2.4毫克對於腰圍的優越性
‧比較CagriSema 2.4毫克/ 2.4毫克相較於semaglutide 2.4毫克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藥品名稱
皮下注射劑
主成份
Cagrilintide B /Semaglutide I
劑型
220
劑量
0.25/0.25, 0.5/0.5, 1.0/1.0, 1.7/1.7, 2.4/2.4 mg
評估指標
從基準點(第0週)至結束治療(第68週)的體重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在任何試驗相關活動前已取得知情同意。試驗相關活動為所有試驗中進行的程序,包括評估患者是否適合參與試驗
(2)男性或女性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滿18歲或以上。
(4)a) 身體質量指數(BMI) ≧27 kg/m^2合併有至少兩項依據日本肥胖研究學會(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或
b) BMI ≧ 35 kg/m^2且合併有至少一項依據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5).患者自述曾有至少一次未成功的減重性節食。
*JASSO指引脂肥胖相關合併症:1.葡萄糖耐受異常 2.血脂異常 3.高血壓 4.高尿酸/痛風 5.冠狀動脈疾病 6.腦梗塞 7.非酒精性脂肪肝病 8.經期異常/不孕 9.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肥胖型低通氣綜合症 10.運動失調症 或11.肥胖相關腎臟疾病
針對篩選時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除第1-5項條件外,也須符合下列條件:
(6)篩選前至少180天前被診斷有第二型糖尿病
(7)篩選時經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糖化血色素(HbA1c)為7.0-10.0% (53-86 mmol/mol)
(8)接受生活型態介入治療,或是服用1-3種依據當地仿單已上市的口服抗糖尿病藥物(單一劑量或複方的二甲雙胍[Metformin]、甲型醣??抑制劑[AGI]、glinides、第二型鈉-葡萄糖共同轉運蛋白抑制劑[SGLT2i]、?唑烷二酮[TZD]或硫醯基尿素類[SU]藥物)
(9)篩選前至少90天內口服抗糖尿病藥物的劑量必須維持穩定(使用相同藥物、劑量及用藥頻率)主要排除條件:
肥胖相關:
(1)篩選前90天內使用處方用於肥胖或體重管理的任何藥物治療
(2)曾經或預計(在試驗期間)使用手術或減重裝置治療肥胖。然而下列是允許的:
a)早於篩選前一年執行的抽脂和/或皮下脂肪切除術
b)可調節式胃束帶且束帶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c)胃內水球且水球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d)十二指腸-空腸繞道支架(小腸套袋)且套袋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3)未受控制的甲狀腺疾病
(4)患者自述在篩選前90天內體重變化 > 5% 無論病歷是否有記載
心理健康相關:
(5)篩選前兩年內有嚴重憂鬱症病
(6)診斷有其他嚴重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 a
(7)篩選時患者健康狀況問卷-9 (PHQ-9) 分數 ≧ 15
(8)有曾經試圖自殺的意圖a
(9)篩選前30天內有自殺行為a
(10)篩選前30天內的自殺意念相當於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量表 (C-SSRS) 的4或5分
一般安全性相關:
(11)目前患有慢性胰臟炎或有慢性胰臟炎病史a
(12)篩選前180天內曾發生過急性胰臟炎 a
(13)本人或一等親有第二型多發性內分泌腫瘤症候群或髓質甲狀腺癌的病史a
(14)患有或篩選前5年內曾罹患惡性腫瘤 (基底和鱗狀細胞皮膚癌、子宮頸原位癌或攝護腺原位癌除外) a
(15)篩選前60天內曾發生心肌梗塞、中風、因不穩定型心絞痛而住院或暫時性腦缺血
(16)篩選時患有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分類第四級的慢性心臟衰竭
(17)試驗期間有預定進行的手術,除非是由主持人判定的小型手術
(18)已知或疑似濫用酒精或娛樂性藥物
(19)篩選前90天內使用有未知或未詳細說明成分的任何藥物
(20)已知或疑似對試驗藥物或相關產品過敏
(21)曾參與本試驗,參與的定義為完成受試者同意書簽署
(22)篩選前90天內,曾參與 (即為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使用已核准或未核准之試驗用藥品的任何介入性臨床試驗
(23)在同一居處有其他參加任何CagriSema試驗的受試者
(24)正在懷孕、哺乳、計畫懷孕或有生育能力且目前或並未採行高度有效避孕方式的女性
(25)除其他排除條件外,經主持人判斷可能有危害受試者安全或計畫遵從性的任何症狀、不情願或無能力
針對沒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26)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HbA1C ≧ 6.5% (48 mmol/mol)
(27)有第一型或第二型糖尿病病史a
(28)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處方用於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的降糖藥物
(29)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升糖素類似胜?受體拮抗劑(GLP-1 RA)
(30)腎功能不全合併篩選時中央實驗室測量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eGFR) 為 < 15 ml/min/1.73 m^2
或
針對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31)篩選前六個月內發生具臨床意義或嚴重的低血糖事件,或是有低血糖不自覺的病史
(32)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納入條件所列處方用於糖尿病藥物以外的任何藥物
(33)腎臟功能不全且合併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腎絲球濾過率值(eGFR) < 30 mL/min/1.73 m^2
(34)有控制不良且可能不穩定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或黃斑部病變。須有篩選前 90 天內或篩選至隨機分配期間進行的眼底鏡檢查結果確認。檢查時必須使用藥物散瞳;除非使用未散瞳檢查專用的數位眼底攝影機
a由受試者聲明或病歷記載判定
(1)在任何試驗相關活動前已取得知情同意。試驗相關活動為所有試驗中進行的程序,包括評估患者是否適合參與試驗
(2)男性或女性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滿18歲或以上。
(4)a) 身體質量指數(BMI) ≧27 kg/m^2合併有至少兩項依據日本肥胖研究學會(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或
b) BMI ≧ 35 kg/m^2且合併有至少一項依據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5).患者自述曾有至少一次未成功的減重性節食。
*JASSO指引脂肥胖相關合併症:1.葡萄糖耐受異常 2.血脂異常 3.高血壓 4.高尿酸/痛風 5.冠狀動脈疾病 6.腦梗塞 7.非酒精性脂肪肝病 8.經期異常/不孕 9.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肥胖型低通氣綜合症 10.運動失調症 或11.肥胖相關腎臟疾病
針對篩選時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除第1-5項條件外,也須符合下列條件:
(6)篩選前至少180天前被診斷有第二型糖尿病
(7)篩選時經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糖化血色素(HbA1c)為7.0-10.0% (53-86 mmol/mol)
(8)接受生活型態介入治療,或是服用1-3種依據當地仿單已上市的口服抗糖尿病藥物(單一劑量或複方的二甲雙胍[Metformin]、甲型醣??抑制劑[AGI]、glinides、第二型鈉-葡萄糖共同轉運蛋白抑制劑[SGLT2i]、?唑烷二酮[TZD]或硫醯基尿素類[SU]藥物)
(9)篩選前至少90天內口服抗糖尿病藥物的劑量必須維持穩定(使用相同藥物、劑量及用藥頻率)主要排除條件:
肥胖相關:
(1)篩選前90天內使用處方用於肥胖或體重管理的任何藥物治療
(2)曾經或預計(在試驗期間)使用手術或減重裝置治療肥胖。然而下列是允許的:
a)早於篩選前一年執行的抽脂和/或皮下脂肪切除術
b)可調節式胃束帶且束帶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c)胃內水球且水球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d)十二指腸-空腸繞道支架(小腸套袋)且套袋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3)未受控制的甲狀腺疾病
(4)患者自述在篩選前90天內體重變化 > 5% 無論病歷是否有記載
心理健康相關:
(5)篩選前兩年內有嚴重憂鬱症病
(6)診斷有其他嚴重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 a
(7)篩選時患者健康狀況問卷-9 (PHQ-9) 分數 ≧ 15
(8)有曾經試圖自殺的意圖a
(9)篩選前30天內有自殺行為a
(10)篩選前30天內的自殺意念相當於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量表 (C-SSRS) 的4或5分
一般安全性相關:
(11)目前患有慢性胰臟炎或有慢性胰臟炎病史a
(12)篩選前180天內曾發生過急性胰臟炎 a
(13)本人或一等親有第二型多發性內分泌腫瘤症候群或髓質甲狀腺癌的病史a
(14)患有或篩選前5年內曾罹患惡性腫瘤 (基底和鱗狀細胞皮膚癌、子宮頸原位癌或攝護腺原位癌除外) a
(15)篩選前60天內曾發生心肌梗塞、中風、因不穩定型心絞痛而住院或暫時性腦缺血
(16)篩選時患有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分類第四級的慢性心臟衰竭
(17)試驗期間有預定進行的手術,除非是由主持人判定的小型手術
(18)已知或疑似濫用酒精或娛樂性藥物
(19)篩選前90天內使用有未知或未詳細說明成分的任何藥物
(20)已知或疑似對試驗藥物或相關產品過敏
(21)曾參與本試驗,參與的定義為完成受試者同意書簽署
(22)篩選前90天內,曾參與 (即為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使用已核准或未核准之試驗用藥品的任何介入性臨床試驗
(23)在同一居處有其他參加任何CagriSema試驗的受試者
(24)正在懷孕、哺乳、計畫懷孕或有生育能力且目前或並未採行高度有效避孕方式的女性
(25)除其他排除條件外,經主持人判斷可能有危害受試者安全或計畫遵從性的任何症狀、不情願或無能力
針對沒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26)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HbA1C ≧ 6.5% (48 mmol/mol)
(27)有第一型或第二型糖尿病病史a
(28)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處方用於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的降糖藥物
(29)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升糖素類似胜?受體拮抗劑(GLP-1 RA)
(30)腎功能不全合併篩選時中央實驗室測量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eGFR) 為 < 15 ml/min/1.73 m^2
或
針對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31)篩選前六個月內發生具臨床意義或嚴重的低血糖事件,或是有低血糖不自覺的病史
(32)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納入條件所列處方用於糖尿病藥物以外的任何藥物
(33)腎臟功能不全且合併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腎絲球濾過率值(eGFR) < 30 mL/min/1.73 m^2
(34)有控制不良且可能不穩定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或黃斑部病變。須有篩選前 90 天內或篩選至隨機分配期間進行的眼底鏡檢查結果確認。檢查時必須使用藥物散瞳;除非使用未散瞳檢查專用的數位眼底攝影機
a由受試者聲明或病歷記載判定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在任何試驗相關活動前已取得知情同意。試驗相關活動為所有試驗中進行的程序,包括評估患者是否適合參與試驗
(2)男性或女性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滿18歲或以上。
(4)a) 身體質量指數(BMI) ≧27 kg/m^2合併有至少兩項依據日本肥胖研究學會(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或
b) BMI ≧ 35 kg/m^2且合併有至少一項依據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5).患者自述曾有至少一次未成功的減重性節食。
*JASSO指引脂肥胖相關合併症:1.葡萄糖耐受異常 2.血脂異常 3.高血壓 4.高尿酸/痛風 5.冠狀動脈疾病 6.腦梗塞 7.非酒精性脂肪肝病 8.經期異常/不孕 9.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肥胖型低通氣綜合症 10.運動失調症 或11.肥胖相關腎臟疾病
針對篩選時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除第1-5項條件外,也須符合下列條件:
(6)篩選前至少180天前被診斷有第二型糖尿病
(7)篩選時經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糖化血色素(HbA1c)為7.0-10.0% (53-86 mmol/mol)
(8)接受生活型態介入治療,或是服用1-3種依據當地仿單已上市的口服抗糖尿病藥物(單一劑量或複方的二甲雙胍[Metformin]、甲型醣??抑制劑[AGI]、glinides、第二型鈉-葡萄糖共同轉運蛋白抑制劑[SGLT2i]、?唑烷二酮[TZD]或硫醯基尿素類[SU]藥物)
(9)篩選前至少90天內口服抗糖尿病藥物的劑量必須維持穩定(使用相同藥物、劑量及用藥頻率)主要排除條件:
肥胖相關:
(1)篩選前90天內使用處方用於肥胖或體重管理的任何藥物治療
(2)曾經或預計(在試驗期間)使用手術或減重裝置治療肥胖。然而下列是允許的:
a)早於篩選前一年執行的抽脂和/或皮下脂肪切除術
b)可調節式胃束帶且束帶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c)胃內水球且水球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d)十二指腸-空腸繞道支架(小腸套袋)且套袋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3)未受控制的甲狀腺疾病
(4)患者自述在篩選前90天內體重變化 > 5% 無論病歷是否有記載
心理健康相關:
(5)篩選前兩年內有嚴重憂鬱症病
(6)診斷有其他嚴重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 a
(7)篩選時患者健康狀況問卷-9 (PHQ-9) 分數 ≧ 15
(8)有曾經試圖自殺的意圖a
(9)篩選前30天內有自殺行為a
(10)篩選前30天內的自殺意念相當於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量表 (C-SSRS) 的4或5分
一般安全性相關:
(11)目前患有慢性胰臟炎或有慢性胰臟炎病史a
(12)篩選前180天內曾發生過急性胰臟炎 a
(13)本人或一等親有第二型多發性內分泌腫瘤症候群或髓質甲狀腺癌的病史a
(14)患有或篩選前5年內曾罹患惡性腫瘤 (基底和鱗狀細胞皮膚癌、子宮頸原位癌或攝護腺原位癌除外) a
(15)篩選前60天內曾發生心肌梗塞、中風、因不穩定型心絞痛而住院或暫時性腦缺血
(16)篩選時患有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分類第四級的慢性心臟衰竭
(17)試驗期間有預定進行的手術,除非是由主持人判定的小型手術
(18)已知或疑似濫用酒精或娛樂性藥物
(19)篩選前90天內使用有未知或未詳細說明成分的任何藥物
(20)已知或疑似對試驗藥物或相關產品過敏
(21)曾參與本試驗,參與的定義為完成受試者同意書簽署
(22)篩選前90天內,曾參與 (即為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使用已核准或未核准之試驗用藥品的任何介入性臨床試驗
(23)在同一居處有其他參加任何CagriSema試驗的受試者
(24)正在懷孕、哺乳、計畫懷孕或有生育能力且目前或並未採行高度有效避孕方式的女性
(25)除其他排除條件外,經主持人判斷可能有危害受試者安全或計畫遵從性的任何症狀、不情願或無能力
針對沒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26)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HbA1C ≧ 6.5% (48 mmol/mol)
(27)有第一型或第二型糖尿病病史a
(28)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處方用於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的降糖藥物
(29)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升糖素類似胜?受體拮抗劑(GLP-1 RA)
(30)腎功能不全合併篩選時中央實驗室測量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eGFR) 為 < 15 ml/min/1.73 m^2
或
針對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31)篩選前六個月內發生具臨床意義或嚴重的低血糖事件,或是有低血糖不自覺的病史
(32)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納入條件所列處方用於糖尿病藥物以外的任何藥物
(33)腎臟功能不全且合併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腎絲球濾過率值(eGFR) < 30 mL/min/1.73 m^2
(34)有控制不良且可能不穩定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或黃斑部病變。須有篩選前 90 天內或篩選至隨機分配期間進行的眼底鏡檢查結果確認。檢查時必須使用藥物散瞳;除非使用未散瞳檢查專用的數位眼底攝影機
a由受試者聲明或病歷記載判定
(1)在任何試驗相關活動前已取得知情同意。試驗相關活動為所有試驗中進行的程序,包括評估患者是否適合參與試驗
(2)男性或女性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滿18歲或以上。
(4)a) 身體質量指數(BMI) ≧27 kg/m^2合併有至少兩項依據日本肥胖研究學會(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或
b) BMI ≧ 35 kg/m^2且合併有至少一項依據JASSO*指引的肥胖相關合併症(已治療或未治療),其中一項合併症必須為高血壓、血脂異常或第二型糖尿病
(5).患者自述曾有至少一次未成功的減重性節食。
*JASSO指引脂肥胖相關合併症:1.葡萄糖耐受異常 2.血脂異常 3.高血壓 4.高尿酸/痛風 5.冠狀動脈疾病 6.腦梗塞 7.非酒精性脂肪肝病 8.經期異常/不孕 9.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肥胖型低通氣綜合症 10.運動失調症 或11.肥胖相關腎臟疾病
針對篩選時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除第1-5項條件外,也須符合下列條件:
(6)篩選前至少180天前被診斷有第二型糖尿病
(7)篩選時經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糖化血色素(HbA1c)為7.0-10.0% (53-86 mmol/mol)
(8)接受生活型態介入治療,或是服用1-3種依據當地仿單已上市的口服抗糖尿病藥物(單一劑量或複方的二甲雙胍[Metformin]、甲型醣??抑制劑[AGI]、glinides、第二型鈉-葡萄糖共同轉運蛋白抑制劑[SGLT2i]、?唑烷二酮[TZD]或硫醯基尿素類[SU]藥物)
(9)篩選前至少90天內口服抗糖尿病藥物的劑量必須維持穩定(使用相同藥物、劑量及用藥頻率)主要排除條件:
肥胖相關:
(1)篩選前90天內使用處方用於肥胖或體重管理的任何藥物治療
(2)曾經或預計(在試驗期間)使用手術或減重裝置治療肥胖。然而下列是允許的:
a)早於篩選前一年執行的抽脂和/或皮下脂肪切除術
b)可調節式胃束帶且束帶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c)胃內水球且水球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d)十二指腸-空腸繞道支架(小腸套袋)且套袋已在早於篩選前一年移除
(3)未受控制的甲狀腺疾病
(4)患者自述在篩選前90天內體重變化 > 5% 無論病歷是否有記載
心理健康相關:
(5)篩選前兩年內有嚴重憂鬱症病
(6)診斷有其他嚴重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 a
(7)篩選時患者健康狀況問卷-9 (PHQ-9) 分數 ≧ 15
(8)有曾經試圖自殺的意圖a
(9)篩選前30天內有自殺行為a
(10)篩選前30天內的自殺意念相當於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量表 (C-SSRS) 的4或5分
一般安全性相關:
(11)目前患有慢性胰臟炎或有慢性胰臟炎病史a
(12)篩選前180天內曾發生過急性胰臟炎 a
(13)本人或一等親有第二型多發性內分泌腫瘤症候群或髓質甲狀腺癌的病史a
(14)患有或篩選前5年內曾罹患惡性腫瘤 (基底和鱗狀細胞皮膚癌、子宮頸原位癌或攝護腺原位癌除外) a
(15)篩選前60天內曾發生心肌梗塞、中風、因不穩定型心絞痛而住院或暫時性腦缺血
(16)篩選時患有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分類第四級的慢性心臟衰竭
(17)試驗期間有預定進行的手術,除非是由主持人判定的小型手術
(18)已知或疑似濫用酒精或娛樂性藥物
(19)篩選前90天內使用有未知或未詳細說明成分的任何藥物
(20)已知或疑似對試驗藥物或相關產品過敏
(21)曾參與本試驗,參與的定義為完成受試者同意書簽署
(22)篩選前90天內,曾參與 (即為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使用已核准或未核准之試驗用藥品的任何介入性臨床試驗
(23)在同一居處有其他參加任何CagriSema試驗的受試者
(24)正在懷孕、哺乳、計畫懷孕或有生育能力且目前或並未採行高度有效避孕方式的女性
(25)除其他排除條件外,經主持人判斷可能有危害受試者安全或計畫遵從性的任何症狀、不情願或無能力
針對沒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26)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HbA1C ≧ 6.5% (48 mmol/mol)
(27)有第一型或第二型糖尿病病史a
(28)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處方用於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的降糖藥物
(29)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升糖素類似胜?受體拮抗劑(GLP-1 RA)
(30)腎功能不全合併篩選時中央實驗室測量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eGFR) 為 < 15 ml/min/1.73 m^2
或
針對有第二型糖尿病受試者的血糖相關條件:
(31)篩選前六個月內發生具臨床意義或嚴重的低血糖事件,或是有低血糖不自覺的病史
(32)篩選前90天內曾使用過納入條件所列處方用於糖尿病藥物以外的任何藥物
(33)腎臟功能不全且合併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所測量之腎絲球濾過率值(eGFR) < 30 mL/min/1.73 m^2
(34)有控制不良且可能不穩定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或黃斑部病變。須有篩選前 90 天內或篩選至隨機分配期間進行的眼底鏡檢查結果確認。檢查時必須使用藥物散瞳;除非使用未散瞳檢查專用的數位眼底攝影機
a由受試者聲明或病歷記載判定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3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