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 2026-12-31
Phase III
召募中5
ICD-10K56.69
其他之腸阻塞
ICD-10K50.90
克隆氏病未伴有併發症
ICD-10K50
克隆氏病[局部性腸炎]
ICD-9560.89
其他特定之腸阻塞
以口服型 OZANIMOD 治療中度至重度活動性克隆氏症的一項第 3 期、多中心、開放性延伸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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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台灣璞氏健康發展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Celgene International II Sà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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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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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03/1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主要納入條件
1. 在完成 12 週誘導治療試驗 RPC01-3201 或 RPC01-3202 後未表現出臨床反應或臨床緩解的受試者、在維持治療試驗 RPC01-3203 中表現出復發的受試者、完成維持治療試驗 RPC01-3203 的受試者、完成至少 1 年 RPC01-2201 的受試者、完成試驗 RPC01-1201 的受試者,以及完成有關 ozanimod 治療 CD 之試驗且符合RPC01-3204 試驗參與條件的受試者,將有機會參與本試驗。
2. 必須是(基期前)年齡為 18 歲(含)到 75 歲(含)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本試驗在台灣依法僅開放 20-75 歲的病患參與)
3. 受試者必須在進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之前提供書面同意,且能夠遵從活動表。
4.
(1)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
必須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實行一種高度有效避孕方法,直到完成 75 天安全性追蹤回診為止。高度有效避孕方法為持續且正確地單獨或合併使用時,Pearl 指數失敗率不到每年 1% 的方法。試驗期間的可接受避孕方法如下:
複方荷爾蒙(含雌激素及黃體素)避孕劑,可能為口服、陰道內、或經皮避孕劑
原理為抑制排卵的黃體素單方荷爾蒙避孕劑,可能為口服、注射劑、或植入劑
放置子宮內避孕器 (IUD)
放置子宮內荷爾蒙釋放系統 (IUS)
雙側輸卵管結紮
伴侶輸精管結紮
禁慾
(2)男性受試者:
必須同意在參與試驗期間、直到完成 75 天安全性追蹤回診為止,與具生育能力女性間有性接觸時使用乳膠保險套。
(3)所有受試者:
不可接受的避孕法包括定期禁慾(例如算日期、症狀基礎體溫法或排卵期後避孕法)、體外射精法(性交中斷)、只使用殺精劑,和泌乳停經法。不得合併使用女性保險套和男性保險套。
主要排除條件
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條件的受試者將無法納入試驗:
有關整體健康的排除條件:
1. 受試者具有任何臨床上相關的心血管、肝臟、神經、肺部 [重度呼吸疾病(肺纖維化或 COPD)]、眼部、內分泌、精神、或其他重大全身疾病,而造成難以執行試驗計畫書或解讀試驗,或者可能使受試者因參與試驗而有風險
2. 受試者懷孕中、正在哺乳、或者乙型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 尿液檢測結果呈陽性
3. 受試者疑似或經診斷患有腹內或肛周膿瘍且未接受適當治療
4. 受試者曾患有葡萄膜炎(過去一年內),或者在臨床上確診患有黃斑部水腫
藥物相關排除條件:
5. 對 ozanimod 的活性成份或賦形劑過敏
6. 受試者自先前 ozanimod 試驗的第一劑 IP 後曾接受下列任何療法:
生物製劑治療
ozanimod 除外的試驗性藥物治療
D-penicillamine、leflunomide、thalidomide、natalizumab 或 fingolimod 治療
淋巴球消除療法(例如:Campath®、抗-CD4、cladribine、rituximab、ocrelizumab、cyclophosphamide、mitoxantrone、全身放療、骨髓移植、alemtuzumab、daclizumab)
在本試驗第 1 天前 4 週內曾接種活性疫苗或活性減毒疫苗
7. 受試者目前正在接受或需要開始接受下列任何療法:
以超過相當於 prednisone > 40 mg 的劑量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
免疫調節劑治療(例如:azathioprine、6-MP 或 methotrexate)
長期使用非類固醇消炎藥 (NSAID)(附註:允許偶爾使用 NSAID 和
acetaminophen [例如:頭痛、關節炎、肌痛或經痛] 和最高每天 325 mg 的 aspirin)
接受第 Ia 級或第 III 級抗心律不整藥物的治療,或者併用 2 種以上已知會延長
PR 間期的藥物治療
接受乳癌抗藥性蛋白 (BCRP) 抑制劑(如 cyclosporine、eltrombopag)的治療
8. 受試者在相對應的時間區間內接受下列任何藥物或介入措施的治療:
第 1 天時
o CYP2C8 抑制劑(如 gemfibrozil 或 clopidogrel)和誘導劑(如 rifampicin)
基期前的兩週前
o 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 selegiline、phenelzine)
與實驗室結果相關的排除條件:
9. 受試者先前試驗的最後一次 ECG 結果顯示任何臨床上顯著的異常
10. 肝功能損傷,或者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或丙胺酸轉胺脢 (ALT) 持續升高至> 5 x 正常值上限 (ULN)
11. 受試者 1 秒用力呼氣量 (FEV1) 或用力肺活量 (FVC) < 預期值的 50%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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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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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2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