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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4045-301

2022-07-22 - 2022-11-09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ICD-10G71.0

肌肉失養症

ICD-9359.1

遺傳進行性肌營養不良性退化

一項包括開放性延伸期的雙盲、安慰劑對照、多中心試驗,評估 SRP-4045 和 SRP-4053 對於裘馨氏肌肉萎縮症患者的療效與安全性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香港商法馬蘇提克產品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周宜卿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裘馨氏肌肉失養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本試驗的主要目標為,以 6 分鐘步行測試 (6MWT) 為測量方法,評估 SRP-4045 和 SRP-4053(合併活性組)相較於安慰劑對於行走、耐力和肌肉功能的影響。 次要目標: 次要目標為評估 SRP-4045 和 SRP-4053(合併活性組)對下列項目的影響: ‧ 切片肌肉組織中的肌肉萎縮蛋白表現,測量方法為: ○ 西方墨點法(定量) ○ 免疫組織化學染色法 (IHC) 纖維密度 ‧ 功能狀態,測量方法為: ○ 能自地板獨自起身(不需外來支撐) ○ 喪失行走能力 (LOA) ○ 北極星移動評量表 (NSAA) ○ 呼吸肌功能,以預測用力肺活量 (FVC) % 為測量方法 ○ SRP-4045 和 SRP-4053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SRP-4045SRP-4053

主成份

carimersen
golodirsen

劑型

injection
injection

劑量

50mg/ml
50mg/ml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指標:
‧ 6MWT 在第 96 週時相較於基準期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方有資格進入本試驗:
1. 為已確診為 DMD 的男性,且其帶有符合以下的讀碼框偏移缺失:
‧ 外顯子 45 跳躍(包括但不限於像是 12-44、18-44、44、46-47、46-48、46-49、46-51、46-53 或 46-55 等外顯子缺失),或
‧ 外顯子 53 跳躍(包括但不限於像是 42-52、45-52、47-52、48-52、49-52、50-52、52或 54-58 等外顯子缺失),或
正如在篩選前由認證實驗室提供的基因報告所記錄內容,依據多重連接探針擴增技術或定序定義缺失指標。必須接受第一劑前使用篩選期間取得的基因分型結果,確認患者是否符合外顯子 45 或外顯子 53 跳躍。
2. 符合外顯子 53 跳躍的患者在隨機分配時年齡為 6 至 13 歲(含上下限);或符合外顯子 45 跳躍的患者在隨機分配時年齡為 7 至 13 歲(含上下限)。
3. 具有穩定的肺功能(FVC% 預測值 ? 50% 且無需夜間通氣),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在試驗期間不太可能代償不全。
4. 有完整左右肱二頭肌(首選切片部位)或 2 個替代的上臂肌群。
5. 在第 1 週之前至少 24 週內已使用口服皮質類固醇的穩定劑量或等效劑量,且預期在整個試驗期間將保持劑量不變(為了配合體重變化而進行調整不在此限)。
6. 如果使用血管收縮素轉換? (ACE) 抑制劑、血管收縮素受體阻斷劑 (ARB)、β 腎上腺素阻斷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鉀或輔? Q,已 在第 1 週前至少 12 週服用穩定劑量,且預期整個試驗期間保持劑量不變(為了配合體重變化而進行調整則不在此限)。
7. 在篩選和基準期回診(第 1 週前)達到平均 6MWT 距離 ?300 至 ?450 公尺(無協助下)。篩選和基準期回診時的平均 6MWT 距離是在每次回診連續 2 個工作日中,2 次個別評估的平均值。基準期平均值(基準期第 1 天和第 2 天的平均值)必須落在篩選平均距離(篩選第 1 天和第 2 天的平均值)的 15% 內。
8. 如果有性生活,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及最後一劑後 90 天內,使用男用保險套。性伴侶也必須在此時間範圍內使用醫學上可接受的避孕措施(例如女性口服避孕藥)。
9.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是否能夠理解並遵守所有的試驗要求。符合下述任ㄧ條件的患者,將無法參與本試驗:
1. 根據指定時間範圍,接受以下列任何試驗性療法的治療:
‧ 在任何時候:
○ Utrophin 調升藥物(Ezutramid 除外)
○ CRISPR/Cas9,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基因編輯
○ 基因療法
○ 細胞療法(例如幹細胞移植)
○ 任何形式的核酸反股療法,PRO045 (BMN 045) 或 PRO053 (BMN 053) 除外
○ 外顯子跳躍療法
■ 於第 1 週前 36 週內接受 Drisapersen
■ 在第 1 週前 24 週內接受 PRO045 (BMN 045)
■ 在第 1 週前 24 週內接受 PRO053 (BMN 053)
■ 在第 1 週前 24 週內接受 PRO051 (BMN 051)
‧ 在第 1 週前 24 週?的所有抗 Myostatin 療法,包括但不限於:
○ Domagrozumab (PF-06252616)
○ RG-6206(原 RO-7239361 和 BMS-986089)
‧ 小分子藥療法:
○ 第 1 週前 1 週內接受 Ezutramid (SMT C1100)
‧ 第 1 週前 24 週內:
○ 抗纖維藥或消炎藥,包括但不限於:rimepeporide、epigalocatechin-gallate、TAS-205、edasalonexent (CAT-1004)、FG-3019 和 halofuginone (HT-100)
○ Mast 細胞活化抑制劑(例如:CRD007 [pemirolast sodium])
○ Idebenone (RaxoneR)
‧ 第 1 週前 12 週內:
○ 一氧化氮 (NO) 活性劑,包括但不限於 metformin 和 citrulline、 isosorbide diitrate、tadalafil、sildenafil、pentoxifylline(若作為 DMD 臨床試驗的一部分而不是用於醫療適應症)。若用於醫療適應症時,必須在第 1 週前服用穩定劑量至少12 週。
○ Vamorolone (VBP-15)
‧ 有關任何排除條件 1 未另外指明的實驗性治療,請諮詢醫療監測員。
2. 根據指定時間範圍,接受以下列任何非試驗性療法的治療:
‧ 第 1 週前 12 週內:
○ 可能影響肌力或功能的任何藥物治療(非皮質類固醇)。如果醫師已確診並在醫療上有治療必要性,且患者在第 1 週至少 24 週前開始用藥,則允許為了治療身材矮小而使用生長激素以及為了延緩青春期而使用睪固酮。
‧ 第 1 週前 12 週內或試驗期間預期需要:
○ Statin 類藥物
○ 胺基糖?類抗生素
3. 在第 1 週前 3 個月內前進行重大手術或試驗期間任何時間預定進行手術,但試驗計畫書的指定手術除外(如適用)。
4. 患有 DMD 以外的任何其他重大遺傳疾病(例如:侏儒症)。
5. 患有其他具有臨床意義的疾病,包括心臟、肺部、肝臟、腎臟、血液學、免疫學或行為疾病,或是惡性腫瘤。
6. 篩選心臟超音波 (ECHO) 的 LVEF <50%,或篩選和基準期心電圖 (ECG) 的 QTcF ?450 msec。
7. 將測量雙側的足背屈運動範圍,並紀錄距中線的角度(見圖)。如果受試者雙肢的足背屈平均少 > -10 度,則將排除該名受試者。例如:若受試者一側為 -8 度,另一側為 -12 度,則其仍符合資格,因為 2 側的平均值為 -10 度。
8. 依據試驗主持人判定,先前或目前患有可能對患者安全有不利影響的醫療病症,導致不太可能完成治療過程,或影響試驗結果的評估。此外,依據試驗主持人判定,排除似乎無法/不願意遵守試驗程序的患者。
9. 已知對試驗藥物或其任何成分過敏。
未通過初次篩選回診的潛在試驗參與者可能根據其篩選失敗的原因再次進行篩選。在 2 次篩選失敗後,任何進一步的再篩選都需要獲得醫療監測員的核准。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 人

  • 全球人數

    22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