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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IMP7068-101

2021-04-01 - 2024-12-31

Phase I

召募中5

ICD-10C45.9

間皮瘤

ICD-10C79.9

未明示部位之續發性惡性腫瘤

ICD-10C7A.00

未明示部位之惡性類癌

ICD-10C7A.094

前腸惡性類癌

ICD-10C7A.095

中腸惡性類癌

ICD-10C7A.096

後腸惡性類癌

ICD-10C7A.1

分化不良型惡性神經內分泌腫瘤

ICD-10C7A.8

其他惡性神經內分泌腫瘤

ICD-10C7B.00

未明示部位續發性惡性類癌

ICD-10C80.1

未明示惡性腫瘤(原發性)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99.1

未明示部位(原發性,續發性)之惡性腫瘤

一項第 1 期、開放標籤、多中心、劑量遞增和擴展試驗,以評估 WEE1 抑制劑 IMP7068 單一療法使用於晚期實質固態腫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藥物動力學和抗腫瘤活性

  • 試驗申請者

    科文斯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IMPACT Therapeutics,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徐鴻智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家齊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白禮源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葉裕民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晚期實質固態腫瘤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是瞭解試驗藥物(IMP7068)對於晚期實質固態腫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PK 和初步抗腫瘤活性。 第 1 部分:劑量遞增 主要目標 -評估將單一和重複劑量的 IMP7068 施用於晚期實質固態腫瘤患者之安全性與耐受性 - 判定最大耐受劑量 (MTD),並選擇 IMP7068 單一療法的第 2 期建議劑量 (RP2D) 第 2 部分:劑量擴展 主要目標 -評估 IMP7068 單一療法的抗腫瘤活性

藥品名稱

IMP7068

主成份

IMP7068

劑型

Tablet

劑量

5, 20, 50

評估指標

第 1 部分:劑量遞增
主要評估指標
• 治療引發不良事件 (TEAE)、生命徵象、身體檢查、心電圖 (ECG)、實驗室檢測(包括血清化學、血液學、凝血參數和尿液分析)
• IMP7068 單一療法的第 2 期建議劑量 (RP2D)

第 2 部分:劑量擴展
主要評估指標 : 所有群組的客觀反應率 (ORR)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只有在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您方有資格納入本試驗:
1. 您必須自願參與本臨床試驗。願意且能夠在進行任何試驗活動前提供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informed consent form, ICF)。
2.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當天年齡 ≥18 歲,男女不拘。(台灣將招募年滿 20 歲的患者)
3. 在劑量遞增期中,納入患者必須患有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且對標準治療反應不佳/耐受性差或無標準治療的晚期實質固態腫瘤。已知患有微衛星體-不穩定性高 (microsatellite-instability high, MSI-H) 或錯配修復功能缺失 (deficient in mismatch repair, dMMR) 疾病的患者,必須曾接受細胞程式死亡-1 (programmed death-1, PD-1)/細胞程式死亡-配體 1 (programmed death-ligand 1, PD-L1) 療法;已知帶有神經營養受體酪胺酸激酶 (neurotrophic receptor tyrosine kinase, NTRK) 融合的患者,必須曾接受已核准的原肌球蛋白受體激酶 (tropomyosin receptor kinase, TRK) 抑制劑。適合接受手術切除或其他可能治癒疾病之局部療法的患者,不符合資格。
4. 在劑量擴展期中,將納入由中央實驗室判定帶有特殊腫瘤類型和預測性生物標記的患者。
5. 您患有依據實質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 第 1.1 版定義的可測量或不可測量疾病。對於擴增部分,患者在基準期時應有可測量的病灶(目標病灶)。
6. 在劑量遞增期納入方面,您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 體能狀態為 0 至 1,而在劑量擴展期納入方面,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體能狀態為 0 至 2。
7. 您的預期壽命必須為至少 12 週。
8. 您必須依據實驗室檢測數值,顯示具有充足的器官功能(IMP7068 給藥前 14 天內,未曾接受輸血、血液分離術輸注、紅血球生成素、顆粒性白血球聚落刺激因子,以及其他相關醫療支持)。
9. 在參與本試驗前,女性患者應至少符合以下 1 項條件:
• 不具生育能力女性(即:生理上無法懷孕),包括已接受子宮切除術、雙側卵巢切除術或雙側輸卵管切除術者。
• 已停經(月經完全停止 ≥1 年)。
• 若是具生育能力者,其在篩選期間(第一劑 IMP7068 前 7 天內)的血清驗孕結果應為陰性、不得正在哺乳,且願意在整個試驗期間,即自簽署主要受試者同意書起至最後一劑 IMP7068 後 3 個月期間,採取允許的避孕措施。
10. 男性患者若已接受雙側輸精管切除術,或同意自簽署主要受試者同意書起至最後一劑 IMP7068 後 3 個月期間使用允許的避孕方式和/或不捐贈精子,則有資格參與試驗。

排除條件
患者若符合下列任何條件,則不得參與試驗:
1. 已知患有活動性或未接受治療之中樞神經系統 (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 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的患者,應予以排除。然而,如果先前接受過治療的腦部轉移患者在臨床上表現穩定,且在第一劑 IMP7068 前未使用類固醇至少 4 週,則可參與試驗。在篩選時,無需進行用於確認無腦部轉移的強制性放射學造影。
2. 患有嚴重急性或慢性感染的患者,包括:
• 患者患有控制不良的急性感染,或需要全身性治療的活動性感染,或者患者曾在第一劑 IMP7068 前 7 天內接受全身性抗生素治療;
• 已知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和/或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病史的患者。若患者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狀態未知,且不願意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測,則不得納入試驗;
• 已知患有活動性 B 型或 C 型肝炎的患者。若患者在篩選期間的 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HBsAg) 或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 HCV) 抗體檢測結果為陽性,必須進一步檢測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 HBV) 去氧核糖核酸 (deoxyribonucleic acid, DNA) 效價(排除 B 型肝炎病毒去氧核糖核酸效價超過 2000 國際單位/毫升的患者)和 C 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 (ribonucleic acid, RNA)(排除 C 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濃度超過分析法偵測下限的患者),以排除需要治療的活動性 B 型肝炎或 C 型肝炎感染。B 型肝炎病毒帶原者、接受藥物治療後 B 型肝炎感染病情穩定(去氧核糖核酸效價不超過 2000 國際單位/毫升)的患者,以及接受治療且達到持續病毒學反應 (sustained virologic response, SVR) 至少 12 週的 C 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可予以納入。
3. 患者曾接受已知對 CYP3A4 受質敏感、或屬於治療指數狹窄之 CYP3A4 受質、或屬於 CYP3A4 中效至強效抑制劑/誘導劑的處方藥、非處方藥或其他藥品,且無法在給藥第 1 天前 7 天內停用,並在全部試驗期間暫停使用,直至最後一劑 IMP7068 後 2 週。若患者曾接受 phenobarbital/enzalutamide,將必須在第 1 天給藥前進行 5 週清除期。
4. 試驗期間可能需要持續接受氫離子幫浦抑制劑治療的患者。
5. 在第一劑治療前 28 天內曾接種活病毒疫苗的患者。
6. 患者目前正在參與試驗或者曾參與一項有關試驗性藥品的試驗,且在第一劑治療前 28 天內曾接受試驗療法或使用試驗性器材。若是試驗性藥物,清除期應為 5 個半衰期或 28 天,以時間較短者為準。
7. 患者未自先前抗癌療法引起的不良事件 (adverse event, AE) 中恢復(即:依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 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CTCAE] 版本 5.0 評估,恢復至 ≤ 第 1 級或基準期程度),但掉髮、厭食及第 2 級周邊神經病變除外。
8. 患者曾在第一劑 IMP7068 前 5 個半衰期或 28 天(以時間較短者為準)內接受化療、標靶療法、免疫療法、內分泌療法(不包括必要的雄性素去除療法 [用於治療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 (metastatic castration resistant prostate cancer, mCRPC) 的雄性素去除療法 (androgen deprivation therapy, ADT) 加上黃體化激素釋放激素 (luteinizing hormone-releasing hormone, LHRH) 作用劑/拮抗劑])、抗腫瘤中草藥或專利中藥治療,或其他抗癌全身性治療。
9. 曾在試驗治療前 28 天內接受大手術或根除性放射治療,或曾在試驗治療前 14 天內接受緩和性放射治療,或曾在試驗治療前 56 天內使用放射性藥物(鍶、釤等)。
10. 若患者曾在第一劑 IMP7068 前 2 年發生其他新的惡性腫瘤,將予以排除,但已接受根除性治療的基底或鱗狀細胞皮膚癌除外。若患有其他活動性侵入性癌症,將予以排除。若患者曾患有其他已接受治療的惡性腫瘤,且在 2 年內未復發,可予以納入。
11. 患者曾在第一劑 IMP7068 前 6 個月內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不穩定型心絞痛、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患者患有鬱血性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協會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NYHA] 分類等級≥II);患者患有需要用藥的重度心律不整(包括篩選時進行三次 12 導程心電圖 [electrocardiogram, ECG] 評估時,平均休息狀態校正後 QT 間隔(亦即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 間隔 [QT interval corrected by Fridericia’s formula, QTcF] = QT/RR1/3)為男性 ≥450 毫秒,女性 ≥470 毫秒、裝有節律器,以及先前曾被診斷出先天性長 QT 症候群)、有任何會提高 QTc 延長風險或心律不整事件風險的因子,例如低血鉀、先天性長 QT 症候群、長 QT 症候群或一等親屬有未滿 40 歲時發生無法解釋之猝死的家族史,或同時使用任何已知會延長 QT 間隔的藥物。

12. 無法吞服口服藥物的患者。患者患有臨床上可能顯著影響口服藥物 IMP7068 吸收的胃腸道疾病,例如:潰瘍性結腸炎、克隆氏症、伴隨吸收不良的慢性腹瀉、難治性噁心與嘔吐,或曾接受試驗主持人判定為可能影響胃腸吸收的手術程序。
13. 已知曾在試驗治療前 2 年內有酗酒或藥物濫用病史的患者。
14. 若經試驗主持人判定,患者患有任何其他可能干擾試驗結果判讀的醫療或精神病症,或者無法或不願意遵從試驗計畫書、或完全配合試驗主持人,將不適合參與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0 人

  • 全球人數

    3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