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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LXN2040-PNH-3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

2021-09-10 - 2023-10-31

Phase III

召募中1

A Phase 3 Study of Danicopan (ALXN2040) as Add-on Therapy to a C5 Inhibitor (Eculizumab or Ravulizumab) in Patients with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Who Have Clinically Evident Extravascular Hemolysis (EVH)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lexion Pharmaceuticals,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9/15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侯信安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聯絡人

- -

適應症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試驗目的

這項試驗的目的是評估 ALXN2040 (danicopan) 對於服用 C5 抑制劑(eculizumab 或 ravulizumab)之持續貧血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Danicopan

主成份

Danicopan

劑型

tablet

劑量

50 or 100 mg

評估指標

主要
• 經過 12 週 danicopan 治療後與安慰劑相比,血紅素 (Hgb) 相對於基線的變化
關鍵次要
• 具有輸血迴避 (TA) 的患者比例,定義為直到第 12 週為止都未接受輸血,且依試驗計畫書載明之指引判定為不需接受輸血的患者
• 第 12 週時慢性疾病治療功能性評估 (FACIT) 疲累分數自基線的變化
• 第 12 週時絕對網狀紅血球計數自基線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有 PNH 的診斷
2. 具臨床意義血管外溶血 (EVH),定義為:
• 貧血 (Hgb ≤ 9.5 g/dL) 且絕對網狀紅血球計數 ≥120 × 109/L。
• 開始試驗前 6 個月內至少輸血 1 次 RBC 濃厚液或全血
3. 本試驗第 1 天前接受核准劑量(或更高劑量)的 C5 抑制劑治療至少 6 個月,並且本試驗第 1 天前有 ≥24 週未變更劑量或間隔。對於最近從 eculizumab 轉換至 ravulizumab 的患者,其在第 1 天前必須至少已接受 ravulizumab 的起始劑量及 3 劑維持劑量(最少 24 週)。
4. 血小板計數 ≥30,000/µL,不需要血小板輸血。
5.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 750/μL。
6. 紀錄顯示有接種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疫苗:所有患者都必須在開始使用試驗藥物前 3 年內或開始使用時,針對腦膜炎雙球菌感染接種疫苗。在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後不到 2 週內開始接受試驗藥物治療的患者,必須接受適當的預防性抗生素療法,直到接種疫苗後滿 2 週為止。
7. 年滿 18 歲(或大於或等於根據當地法律規定的最低成人年齡)
8.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同意從簽署受試者同意書的日期開始,直到其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8 個月內,都要使用高度有效或可接受的避孕方式。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也必須在篩選期為血清驗孕陰性,且在第 1 天為尿液驗孕陰性。
9. 有紀錄證明無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不需要採取避孕方式。
10. 非絕育男性患者,必須同意從第一天用藥起至其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8 個月內,與其具生育能力伴侶使用高度有效或可接受的避孕方式。
• 經過手術絕育的男性,不需要採取額外避孕。
• 男性必須同意在納入本試驗期間以及其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8 個月內,都不可捐贈精子。
11. 能夠提供已簽署的受試者同意,包括遵守受試者同意書和本試驗計畫書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12. 必須可取得緊急醫療照護。

排除條件:

1. 具有重大器官移植(例如心臟、肺臟、腎臟、肝臟)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HSCT) 的病史。
2. 患者具有已知的再生不良性貧血,或其他需要 HSCT 或其他治療(包括抗胸腺細胞球蛋白和/或免疫抑制劑)的骨髓衰竭
3. 進入試驗前的 30 天內或研究藥劑的 5 個半衰期內(取時間較長者),曾接受 C5 抑制劑(eculizumab 或 ravulizumab)以外的其他研究藥劑。
4. 已知或疑似補體缺乏症。
5. 第一次施用試驗藥物前 14 天內活性細菌或病毒感染、連續兩天每日體溫測量 >38°C、其他感染的跡象,或有任何發熱性疾病的病史。
6. 過去或目前有任何會讓患者不適合試驗的任何具有臨床意義之共病症(例如,可能導致患者情況惡化、影響患者在試驗期間的安全性,或干擾試驗結果)。
7. 篩選時的實驗室異常值,包括:
• 鹼性磷酸酶 >2 × 正常值上限 (ULN)
• 丙胺酸轉胺酶 >2 × ULN
• 直接膽紅素 >2 × ULN(除非試驗主持人認為係因血管外溶血所致,以及可允許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的患者進入本試驗;不過,需要有紀錄顯示為吉伯特氏症候群。如果膽紅素升高顯示可能是吉伯特氏症候群,但患者無法提供該紀錄;則將對此患者檢測該狀況。
8. 任何其他試驗主持人認為經其判斷具有臨床意義的實驗室異常值,會讓患者不適合試驗或讓患者置身於過高風險。
9. 試驗期間或施用試驗藥物的 90 天內懷孕、哺乳中或預計懷孕的女性。
10. 目前有膽汁鬱積的跡象。
11. 篩選時有人類免疫不全病毒、B 型肝炎或受到活動性 C 型肝炎感染的跡象。
12. 估計之腎絲球過濾速率 <30 mL/min/1.73 m2 及/或正在接受透析。
13. 對研究藥物或賦形劑過敏。

主要排除條件

-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 人

  • 全球人數

    8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