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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20180290

2021-04-01 - 2024-03-15

Phase I

召募中2

A Global Phase 1 Study Evaluating the Safety, Tolerability, Pharmacokinetics, and Efficacy of the Half-life Extended Bispecific T-cell Engager AMG 199 in Subjects With MUC17-Positive Solid Tumors Including Gastric, Gastroesophageal Junction, Colorectal, and Pancreatic Cancers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在台灣由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Amgen Inc./Amgen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明晃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家齊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診斷出MUC17陽性的胃癌或胃食管交界癌 (GEJ)的受試者

試驗目的

這是針對 MUC17 陽性胃癌或胃食道交界 (GEJ) 癌成人受試者的首次人體試驗 ,評估 AMG 199 的安全性、耐受性、藥物動力學 (PK) 和抗腫瘤活性,額外 探索性目標為評估藥效學 (PD)、相關性生物標記分析和免疫原性。 主要目標: • 評估 AMG 199 用於成人受試者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 決定最高耐受劑量 (MTD) 及/或第二期建議劑量 (RP2D) 次要目標: • 描述 AMG 199 的 PK 特性 • 評估 AMG 199 的初步抗腫瘤活性 探索性目標: • 評估 AMG 199 的免疫原性 • 評估探索性生物標記,包括 PD 和可能的患者篩選生物標記

藥品名稱

AMG199

主成份

AMG 199

劑型

Powder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劑量

1

評估指標

評估指標
• 劑量限制毒性 (DLT)
• 治療中出現的不良事件
• 治療相關不良事件
• 生命徵象、心電圖 (ECG) 和臨床實驗室檢驗變化

• AMG 199 以 IV 施用後的 PK 參數,包括但不限於Cmax、Cmin、用藥間隔的 AUC、多次用藥後累積情況,以及可行時之半衰期 (t1/2)
• 評估 AMG 199 的初步抗腫瘤活性 • 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RECIST) 1.1 版和 iRECIST 的客觀治療反應 (OR)
• 反應持續時間 (DOR)
• 惡化時間
• 無惡化存活期 (PFS),6 個月和 1 年無惡化存活率
• 整體存活期 (OS),1 年和 2 年整體存活率
• 抗 AMG 199 抗體形成發生率
• 細胞激素濃度
• 血液及/或癌症組織中的免疫相關生物標記

主要納入條件

關鍵納入條件
• 受試者依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患有轉移性或局部晚期無法手術切除的胃腺癌或 (GEJ) 腺癌,且依本文所述檢測定義為 MUC17 陽性。受試者應已在兩線或以上標準全身性療法後治療無效或復發;標準全身性療法包括鉑類藥物、fluoropyrimidine、nivolumab (併用鉑類藥物及 fluoropyrimidine) (taxane 或 irinotecan),以及核准的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 (VEGFR) 抗體/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TKI)。
• 受試者依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患有轉移性或局部晚期無法手術切除的大腸直腸癌,且依本文所述檢測定義為 MUC17 陽性。受試者應已在至少兩線至最多五線標準全身性療法後治療無效或復發。療法應含有核准的血管內皮生長因子 (VEGF) 抗體 (若臨床適用) 及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EGFR) 抗體 (若為 kirsten 大鼠肉瘤 (KRAS)/神經母細胞瘤 RAS 病毒致癌基因同源物 (NRAS)/v-Raf 鼠類肉瘤病毒致癌基因同源物 B1 (BRAF) 原生型腫瘤)。
• 受試者依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患有無法手術切除或轉移性胰管腺癌,且依本文所述檢測定義為 MUC17 陽性。受試者應已在至少一線至最多三線標準全身性療法後治療無效或復發。
• 胃腺癌及胃食道交界腺癌:符合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HER2) 標靶治療資格的受試者,先前全身性療法應包含核准的HER2 標靶抗體。患有高度微衛星體不穩定 (MSI H) 或錯配修復缺陷 (dMMR) 腫瘤的受試者,前一線治療應包含核准的程序化細胞死亡蛋白 1 (PD-1) 阻斷抗體。
• 大腸直腸癌:患有 MSI H 或 dMMR 腫瘤的受試者,前一線治療應包含核准的 PD-1 阻斷抗體。患有 BRAF V600E 突變陽性腫瘤的受試者,前一線治療應包含 BRAF 抑制劑。
• 若受試者在醫療上不適用前述治療選項,也可納入試驗。對於這類情況,應在受試者的電子個案報告表 (eCRF) 載明為什麼先前實體腫瘤療法在醫療上不適用。若受試者無法使用或取得前述治療選項,也可納入試驗。
• 僅劑量擴增:受試者至少有一處可測量病灶 ≥10mm,且篩選掃描前 3 個月內未進行過組織切片。該病灶在試驗期間任何時候皆不可進行組織切片。

關鍵排除條件:
• 開始第一劑之前 4 週內接受過任何抗癌療法或免疫療法。
• 中樞神經系統 (CNS) 轉移、軟腦膜或脊髓壓迫。
• 需要長期類固醇治療或其他形式免疫抑制療法的自體免疫疾病。如果第一劑 AMG 199 之前超過 3 個月停用治療、自體免疫疾病復發可能性低,且試驗主持人和 Amgen 醫療監察員都同意後,受試者可能被納入試驗。
完整的資格條件清單,請參閱第 5.1 及 5.2 節。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1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