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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SUC – 01/21

2022-04-13 - 2023-12-20

Phase III

尚未開始2

ICD-10K51.90

潰瘍性結腸炎未伴有併發症

ICD-10K51.911

潰瘍性結腸炎併直腸出血

ICD-10K51.912

潰瘍性結腸炎併腸阻塞

ICD-10K51.913

潰瘍性結腸炎併廔管

ICD-10K51.914

潰瘍性結腸炎併膿瘍

ICD-10K51.918

潰瘍性結腸炎併其他併發症

ICD-10K51.919

潰瘍性結腸炎併未明示之併發症

ICD-9556.9

潰瘍性結腸炎

一項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的III期臨床試驗,評估cobitolimod作為誘導和維持治療用於中度至重度活動性左側潰瘍性結腸炎參與者的有效性與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魏淑鉁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張崇信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潰瘍性結腸炎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誘導 在罹患中度至重度活動性左側UC的參與者中,評估cobitolimod治療相較於安慰劑在誘導臨床緩解方面的療效。 次要目的:誘導 ‧ 評估cobitolimod相較於安慰劑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 在臨床症狀、內視鏡檢查和組織學指標方面,評估cobitolimod治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 在其他次要指標方面,評估cobitolimod治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探索性目的:誘導 ‧ 在其他探索性指標方面,探索cobitolimod治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主要目的:維持 在接受cobitolimod誘導治療後,於I-第6週時有臨床反應的參與者中,評估cobitolimod維持治療相較於安慰劑在誘導或維持臨床反應方面的療效。 次要目的:維持 ‧ 評估cobitolimod相較於安慰劑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 在臨床症狀、內視鏡檢查和組織學指標方面,評估cobitolimod維持治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 在其他次要指標方面,評估cobitolimod維持治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 評估健康生活品質(HRQoL)和健康經濟學。 探索性目的:維持 在其他療效指標方面,探索cobitolimod維持治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藥品名稱

Cobitolimod

主成份

Cobitolimod
Cobitolimod

劑型

Enema

劑量

250mg/50mL
500mg/50mL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指標:誘導試驗
根據3要素Mayo分數定義,i)直腸出血為0分、ii)排便頻率為0或1分(如果在I-第0週時為1分,則自I-第0週時下降至少一[1]分),且iii)內視鏡檢查分數為0或1),在I-第6週時達成臨床緩解的參與者比例。
主要療效指標:維持試驗
根據3要素Mayo分數定義,i)直腸出血為0分、ii)排便頻率為0或1分(如果在I-第0週時為1分,則自I-第0週時下降至少一[1]分),且iii)內視鏡檢查分數為0或1),在M-第45週時達成臨床緩解的參與者比例。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誘導
參與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才符合資格納入本試驗:
1. ? 18歲的男性或女性。
2. 已確診患有UC,而且在第1b次篩選回診前距離診斷的時間至少有3個月。
3. 根據5到9分的3要素Mayo分數判定,患有中度至重度活動性左側UC (疾病應延伸至肛門邊緣上方的15 cm或更長,且不超過脾曲),且由中央判讀內視鏡檢查後判定內視鏡檢查子分數? 2分(在乙狀結腸或降結腸段),且排便頻率和直腸出血子分數經電子日誌評估各? 1分。
4. 對於下列至少一項治療出現反應不足、反應缺乏或不耐受:
a) 口服GCS
b) AZA/6-MP
c) 生物製劑、JAK抑制劑或其他UC的已核准進階療法
5. 允許在試驗期間以治療用劑量接受下列UC用藥:
a) 口服GCS療法(? 20 mg/日的prednisone或等效藥物),前提是劑量在第1b次回診前已穩定2週;或者在第1b次回診的至少8週前啟用口服Budesonide MMX®療法(9 mg/日),前提是劑量在第1b次回診前已穩定2週。
b) 口服5-ASA/SP化合物,前提是劑量在第1b次回診前已穩定2週,且在第1b次回診的至少8週前啟用。
c) AZA/6-MP,前提是劑量在第1b次回診前已穩定8週,且在第1b次回診的至少3個月前啟用。
6. 有能力理解治療、願意遵循所有試驗要求,且有能力提供知情同意。
納入條件:維持
參與者如果在I-第6週時達到臨床反應,且遵循誘導試驗的試驗計畫書程序,則有資格納入維持試驗中。
臨床反應係定義為:由3要素(直腸出血、排便頻率和內視鏡檢查)組成的Mayo分數自I-第0週以來下降至少兩(2)分且下降至少35%,且直腸出血子分數下降至少一(1)分或直腸出血子分數為0或1分。排除條件:誘導
參與者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須排除不得參加本試驗:
1. 疑似患有克隆氏小腸結腸炎、缺血性結腸炎、放射性結腸炎、未定型結腸炎、感染性結腸炎、結腸炎相關憩室疾病、顯微鏡下結腸炎、大範圍假息肉症,或腸道狹窄的鑑別診斷。
2. 急性猛暴性UC、毒性巨結腸症,和/或全身毒性的徵象。
3. 僅限於直腸(延伸至肛門邊緣上方< 15 cm的疾病)或延伸到脾曲以外部位的UC。
4. 曾在接受超過三種進階療法(infliximab、adalimumab、golimumab、vedolizumab、ustekinumab或tofacitinib)且屬於兩個不同治療類別(抗腫瘤壞死因子[TNF]、抗整合素、抗IL12/23、JAK抑制劑或其他UC的已核准進階療法)後,治療失敗。
5. 曾為了治療UC接受手術。
6. 有惡性腫瘤的病史,除非已接受治療,而且自上次治療以來已? 5年疾病未復發(已治癒),或已治療(治癒)原位癌的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
7. 先前或目前患有任何具臨床意義的疾患,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可能影響參與者遵循試驗計畫書和試驗計畫書程序的能力,或者會混淆試驗結果或損害參與者安全。
8. 在納入時,合併cyclosporine、methotrexate、tacrolimus的治療,或infliximab、adalimumab、golimumab、vedolizumab、ustekinumab或tofacitinib等進階療法,或相似免疫抑制劑和免疫調節劑的治療。
先前這類藥物的任何治療,都必須在第1b次回診的至少8週前中止(ustekinumab屬於例外,其必須在第1b次回診的至少12週前中止),
或者血清濃度水平不可測量。
9. 在第1b次回診前2週內,接受直腸GCS、5-ASA/SP或tacrolimus的治療。
10. 在第1b次回診前2週內,長期(>14天)接受抗生素或NSAID(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的治療(允許使用一種短期的抗生素療程、偶爾使用NSAID及以低劑量NSAID作為預防療法)。
11. 已知有嚴重活動性感染,包括潛伏期或活動性結核病的病史、過去有結核病的紀錄病史或目前有結核病,或者在隨機分配前12週內,正在與患有活動性結核病病患或根據現行法規結核病檢測結果陽性的人同住或頻繁近距離接觸。嚴重感染包括但不限於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B型肝炎病毒(HBV)或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12. 胃腸道感染,包括困難梭狀桿菌糞便檢驗陽性。(必須根據常規診間實務取得當地實驗室檢測報告,以確認當前的疾病惡化事件並非由感染引起)。
13. 正在泌乳,或在篩選期間血清懷孕檢測為陽性的女性。
14. 具有生育能力且未在整個試驗期間使用高效(失敗率< 1%)避孕方法的女性。
15. 同時參加另一項使用研究性療法的臨床試驗,或者在納入前、於最後一次實驗性藥品治療後5個半衰期且至少30天內曾使用研究性療法。
16. 先前曾服用過cobitolimod。
排除條件維持
參與者若不願意遵循所有後續試驗要求,將沒有資格參加維持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8 人

  • 全球人數

    4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