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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LT3001-203
試驗執行中

2021-12-01 - 2026-09-30

Phase II

召募中3

終止收納1

ICD-10G97.31

神經系統處置中神經系統之器官或構造出血及血腫

ICD-10G97.32

其他處置中神經系統之器官或構造出血及血腫

ICD-10I97.810

心臟手術時術中腦血管梗塞

ICD-10I97.811

其他手術時術中腦血管梗塞

ICD-10I97.820

心臟手術醫療處置後腦血管梗塞

ICD-10I97.821

其他手術時醫療處置後腦血管梗塞

ICD-9997.02

腦血管梗塞或出血

一項第二期、兩部分、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試驗,以評估LT3001藥物對急性缺血性中風(AIS)接受血管內血栓移除術(EVT)治療之受試者的安全性和療效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賽紐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虹瑜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湯頌君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急性缺血性中風

試驗目的

A部分 主要目的 確認接受血管內血栓移除術(EVT)之急性缺血性中風(AIS)受試者對靜脈(IV)注射單劑量LT3001藥物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確認接受EVT之AIS受試者對IV注射單劑量LT3001藥物的療效。 B部分 主要目的 確認接受EVT之AIS受試者對IV注射多劑量LT3001藥物的療效。 次要目的 確認接受EVT之AIS受試者對IV注射多劑量LT3001藥物的安全性。

藥品名稱

凍晶乾燥注射劑

主成份

LT3001 Drug Product

劑型

245

劑量

20mg/vial

評估指標

A部分
主要試驗指標
單次給藥後24小時內出現症狀性顱內出血(sICH);臨床惡化定義為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中風量表(NIHSS)增加≥ 4分,且經由核磁共振(MR)/電腦斷層(CT)影像證實。

B部分
主要試驗指標
距離基準期第一次給藥後30天時,神經學結果改善(定義為NIHSS下降 ≥ 4分)的受試者比例。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受試者或受試者的法定代理人在收到有關試驗的全部資訊後,透過簽署受試者同意書(ICF)同意參與。
2. 篩選(第1次訪診)時,受試者年齡為18至90歲。
3. 受試者的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中風量表評分≥ 6。
4. 受試者在中風症狀發作後24小時內,符合接受血管內血栓移除術治療的資格。受試者沒有任何重度顯影劑過敏,也沒有會使血管內血栓移除術無法進行的含碘顯影劑絕對禁忌症,包括當地主管機關核准的處方資訊上列出的任何禁忌症。
5. 受試者能夠在進行血管內血栓移除術之前、進行期間或完成之後3小時內且中風症狀發作後24小時內接受試驗藥品。
6. 受試者為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 women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或性伴侶為WOCBP的男性,能夠並且願意在試驗期間直至試驗藥品給藥後3個月,使用至少1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女性受試者在初經來潮後即認定為WOCBP,直到處於停經狀態已經12個月或以其他方式永久絕育為止(可接受的絕育方法包括子宮切除術、雙側輸卵管切除術和雙側卵巢切除術)。

神經造影納入條件:
1. 受試者能夠接受以核磁共振造影(MRI,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或電腦斷層掃描(CT, computed tomography)進行的含顯影劑腦部灌流掃描。
2. 根據核磁共振血管攝影(MRA)/電腦斷層血管攝影(CTA, computed tomography angiography)**,確認受試者在M1或M2中大腦動脈(MCA, middle cerebral artery),或內頸動脈(ICA)*罹患症狀性顱內阻塞。
* M1與M2之認定應基於功能性的定義(分支點),而非解剖學的標誌。
**對於以磁振造影血管攝影接受篩選的受試者,只需要進行顱內磁振造影血管攝影;不需要頸部磁振造影血管攝影。在以電腦斷層血管攝影接受篩選的受試者中,通常會同時取得頸部和顱內電腦斷層血管攝影,但收案只需要顱內電腦斷層血管攝影。
3. 受試者在核磁共振造影(包含灌流)或電腦斷層灌流影像(CTP, Computed Tomography Perfusion)上呈現錯配模式:缺血核心體積≤ 70 mL,錯配比> 1.2**。
** 錯配比是以試驗中心常規操作(例如:RAPID或相似軟體或其他相似分析法)即時分析缺血核心病灶體積與達到最大值時間(Tmax) > 6秒病灶體積的差異。如果在收案前多模式核磁共振造影和電腦斷層灌流影像都已完成,則以較晚進行掃描的結果決定納入資格。

替代神經造影納入條件
a. 如果磁振造影血管攝影/電腦斷層血管攝影在技術上有所不足:
達到最大值時間>6秒灌流缺損與M1或M2中大腦動脈阻塞或ICA阻塞相符

錯配模式,由試驗中心常規操作(例如:RAPID或相似軟體或其他相似分析法)判定缺血核心體積≤ 70 mL,錯配比> 1.2。
b. 如果磁振造影灌流(MRP, magnetic resonance perfusion)在技術上有所不足:
由磁振造影血管攝影/電腦斷層血管攝影判定的M1或M2中大腦動脈阻塞或ICA阻塞

擴散加權造影(DWI, Diffusion Weighted Imaging)體積< 25 mL
c. 如果電腦斷層灌流影像在技術上有所不足:
受試者可以透過核磁共振造影接受篩選,且若符合神經造影條件則可納入。

主要排除條件

納入條件:
1. 受試者或受試者的法定代理人在收到有關試驗的全部資訊後,透過簽署受試者同意書(ICF)同意參與。
2. 篩選(第1次訪診)時,受試者年齡為18至90歲。
3. 受試者的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中風量表評分≥ 6。
4. 受試者在中風症狀發作後24小時內,符合接受血管內血栓移除術治療的資格。受試者沒有任何重度顯影劑過敏,也沒有會使血管內血栓移除術無法進行的含碘顯影劑絕對禁忌症,包括當地主管機關核准的處方資訊上列出的任何禁忌症。
5. 受試者能夠在進行血管內血栓移除術之前、進行期間或完成之後3小時內且中風症狀發作後24小時內接受試驗藥品。
6. 受試者為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 women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或性伴侶為WOCBP的男性,能夠並且願意在試驗期間直至試驗藥品給藥後3個月,使用至少1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女性受試者在初經來潮後即認定為WOCBP,直到處於停經狀態已經12個月或以其他方式永久絕育為止(可接受的絕育方法包括子宮切除術、雙側輸卵管切除術和雙側卵巢切除術)。

神經造影納入條件:
1. 受試者能夠接受以核磁共振造影(MRI,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或電腦斷層掃描(CT, computed tomography)進行的含顯影劑腦部灌流掃描。
2. 根據核磁共振血管攝影(MRA)/電腦斷層血管攝影(CTA, computed tomography angiography)**,確認受試者在M1或M2中大腦動脈(MCA, middle cerebral artery),或內頸動脈(ICA)*罹患症狀性顱內阻塞。
* M1與M2之認定應基於功能性的定義(分支點),而非解剖學的標誌。
**對於以磁振造影血管攝影接受篩選的受試者,只需要進行顱內磁振造影血管攝影;不需要頸部磁振造影血管攝影。在以電腦斷層血管攝影接受篩選的受試者中,通常會同時取得頸部和顱內電腦斷層血管攝影,但收案只需要顱內電腦斷層血管攝影。
3. 受試者在核磁共振造影(包含灌流)或電腦斷層灌流影像(CTP, Computed Tomography Perfusion)上呈現錯配模式:缺血核心體積≤ 70 mL,錯配比> 1.2**。
** 錯配比是以試驗中心常規操作(例如:RAPID或相似軟體或其他相似分析法)即時分析缺血核心病灶體積與達到最大值時間(Tmax) > 6秒病灶體積的差異。如果在收案前多模式核磁共振造影和電腦斷層灌流影像都已完成,則以較晚進行掃描的結果決定納入資格。

替代神經造影納入條件
a. 如果磁振造影血管攝影/電腦斷層血管攝影在技術上有所不足:
達到最大值時間>6秒灌流缺損與M1或M2中大腦動脈阻塞或ICA阻塞相符

錯配模式,由試驗中心常規操作(例如:RAPID或相似軟體或其他相似分析法)判定缺血核心體積≤ 70 mL,錯配比> 1.2。
b. 如果磁振造影灌流(MRP, magnetic resonance perfusion)在技術上有所不足:
由磁振造影血管攝影/電腦斷層血管攝影判定的M1或M2中大腦動脈阻塞或ICA阻塞

擴散加權造影(DWI, Diffusion Weighted Imaging)體積< 25 mL
c. 如果電腦斷層灌流影像在技術上有所不足:
受試者可以透過核磁共振造影接受篩選,且若符合神經造影條件則可納入。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3 人

  • 全球人數

    6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