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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NIS793E12201
試驗已結束

2021-11-01 - 2025-05-31

Phase II

召募中2

ICD-10C18.9

結腸惡性腫瘤

ICD-10C7A.029

未明示部位大腸惡性類癌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53.9

結腸惡性腫瘤

daNIS-3:一項開放標記、多中心、第二期平台試驗,評估 NIS793 及其他新型試驗藥物合併抗癌標準治療 (SOC) 做為轉移性大腸直腸癌 (mCRC) 第二線治療的療效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葉裕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 (mCRC)

試驗目的

本試驗目的在於評估以 NIS793 及其他新型試驗藥品合併標準治療 (SOC) 抗癌療法,相較於 SOC 抗癌療法,做為 mCRC 第二線治療的初步療效及安全性。 本試驗中的 SOC 抗癌療法,將包括 bevacizumab 加改良 FOLFOX6 (mFOLFOX6) 或 FOLFIRI 化療方案。 本試驗旨在探討第二線 mCRC 情境中,不同的作用機轉是否能夠逆轉抗性,改善對現有 SOC 抗癌療法的反應。 在擴展部分開始之前,每個試驗組別將進行安全性導入部分,以確認與其他試驗藥物及 SOC 抗癌療法併用的第 2 期建議劑量 (RP2D),除非該劑量已在本試驗外部確立。 第 1 試驗組將研究合併乙型轉化生長因子 (TGF-β) 單株抗體、NIS793 併用 SOC 抗癌療法。這一組的目的是評估NIS793 合併 SOC 抗癌療法,相較於 SOC 抗癌療法,做為 mCRC 第二線治療的安全性,以及比較初步療效。 第 2 試驗組將研究合併 NIS793、tislelizumab (一種抗 PD-1 單株抗體) 併用 SOC 抗癌療法。增加這一組的目的是評估NIS793 和 tislelizumab 合併 SOC 抗癌療法,相較於 SOC 抗癌療法,做為 mCRC 第二線治療的安全性,以及比較初步療效。將比較第 1 試驗組 與第 2 試驗組,以評估tislelizumab 在合併 NIS793 和 SOC 抗癌療法中的療效貢獻以及該組合的安全性。

藥品名稱

注射劑
注射液

主成份

NIS793
tislelizumab

劑型

270
279

劑量

1050
100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由試驗主持人進行放射學腫瘤評估,依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RECIST 1.1) 對第 1 試驗組和第 2 試驗組所有參與者,以及依免疫治療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iRECIST)對第 2 試驗組參與者,於篩選時(以及如果有同時隨機分配在篩選時對第 1 試驗組和第 2 試驗組的所有參與者)、第一年每 8 週一次,之後每 12 週一次,直到疾病惡化、死亡、追蹤失聯或撤回同意為止
● 進入療效追蹤的參與者,將採用與治療期相同的時程。
● 存活追蹤:完成安全性及療效追蹤後,每 12 週一次。

藥物動力學 (PK)/ 藥效學 (PD)/ 免疫原性(IG) 評估
● NIS793、tislelizumab 或其他新型試驗藥物合併 SOC 抗癌療法的藥物動力學 (PK)
● NIS793、tislelizumab 或其他新型試驗藥物及 SOC 抗癌療法的個別藥物 (bevacizumab、irinotecan 及其活性代謝物 SN-38) 的 PK 參數 (例如 Ctrough、Cmax)
● NIS793 (TGF-β1 總濃度)、tislelizumab 或其他新型試驗藥物合併 SOC 抗癌療法的藥效學 (PD)
● NIS793、tislelizumab 和 bevacizumab 或其他新型試驗藥物合併 SOC 抗癌療法的免疫原性
● 基準點和治療期間的抗藥抗體發生率 (ADA;抗 NIS793、抗 bevacizumab、抗 tislelizumab 或其他新型試驗藥物)

主要安全性評估
● 身體檢查
● ECOG 體能狀態
● 生命徵象、體重
● 實驗室評估
● 心電圖 (ECG)、心臟影像檢查/心臟酵素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 需驗孕
● 監測不良事件 (劑量限制毒性 (DLT)、嚴重度、與試驗治療的相關性)

主要納入條件

● 參與者須年滿 18 歲以上,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 (依當地實驗室及當地臨床準則) 轉移性大腸直腸腺癌,經試驗主持人判斷不適合接受可能治癒的手術,且在前一線轉移性疾病的全身性抗癌療法中,在最後一劑後6 個月或6 個月內發生惡化。
● 至少有一處以 CT 及/或 MRI 評估,符合 RECIST 1.1 版定義的可量測病灶。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0 或 1 分。
● 具有足夠的器官功能 (由中央實驗室評估是否符合參加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 參與者須年滿 18 歲以上,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 (依當地實驗室及當地臨床準則) 轉移性大腸直腸腺癌,經試驗主持人判斷不適合接受可能治癒的手術,且在前一線轉移性疾病的全身性抗癌療法中,在最後一劑後6 個月或6 個月內發生惡化。
● 至少有一處以 CT 及/或 MRI 評估,符合 RECIST 1.1 版定義的可量測病灶。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0 或 1 分。
● 具有足夠的器官功能 (由中央實驗室評估是否符合參加條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 人

  • 全球人數

    20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