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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3101-312-002
試驗已結束

2021-05-20 - 2026-12-31

Phase III

召募中2

終止收納3

一項第3期、多中心、開放性156週延伸試驗,旨在評估口服atogepant用於預防患有慢性或陣發性偏頭痛參與者的長期安全性和耐受性

  • 試驗申請者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王署君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楊富吉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楊鈞百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子洲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林高章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慢性偏頭痛或陣發性偏頭痛

試驗目的

評估每天服用一次 atogepant,施用為期 156 週的治療用於預防慢性偏頭痛 (CM)或陣發性偏頭痛 (EM) 參與者的偏頭痛之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N/A

主成份

Atogepant

劑型

N/A

劑量

NA

評估指標

安全性:
不良事件 (AE)、身體檢查、臨床實驗室測定、生命徵象測量、ECG 參數和 C-SSRS。
療效:
將根據參與者記錄的資訊,評估 atogepant 預防偏頭痛的療效。每天將在家使用電子日誌收集有關頭痛持續時間、頭痛特徵、症狀和急性藥物使用的資料,這些將分別依據第 6.2.1 節、第 6.2.2 節、第 6.2.3 節所列的條件彙集用於定義偏頭痛天數、頭痛天數和急性藥物使用天數。
參與者將獲得電子日誌裝置,用於收集參與者每天自評的測量結果(頭痛頻率、持續時間、特性和症狀;急性藥物使用和 Triptan 使用;偏頭痛活動障礙日誌 (AIM-D);活動程度與活動限制),於 SoA(表 1)所列之指定就診(即就診 4、就診 6 和就診 8)之後進行 4 週。

主要納入條件

參與者人數/試驗中心數:完成試驗 3101-303-002 或試驗 3101-304-002 且符合所有資格條件的所有參與者,將符合參與本試驗的資格。
病情/疾病:沒有預兆的偏頭痛、有預兆的偏頭痛或慢性偏頭痛(ICHD-3 第 1.1、1.2 或 1.3 節)。
重要納入條件:
符合資格的參與者,其完成了試驗 3101-303-002 或試驗 3101-304-002 的第 7 次就診和第 8 次就診(如適用),且沒有顯著偏離試驗計畫書(例如:未遵從試驗計畫書要求的程序),且未出現可能代表無法接受的安全性風險之不良事件。
重要排除條件:
參與者必須使用列在禁用併用藥物或治療的清單上(請參閱第 4.5.1 節和附件 12.1)之任何藥物、飲食或非藥物治療,且不能中止或轉換為允許的替代方案。來自導入試驗 3101-303-002 且服用 1 種已證實有效的預防偏頭痛藥物之參與者,可參與目前的試驗,前提是在導入試驗前的使用劑量穩定且藥物耐受良好。參與者可繼續服用既定用藥或停用該藥物(附件 12.1)。
在第 1 次就診時具有臨床上顯著異常的心電圖 (ECG) 結果之參與者
第 1 次就診時有高血壓(坐姿收縮壓 > 160 mm Hg 或坐姿舒張壓 > 100 mm Hg)的參與者
有自殘的重大風險(哥倫比亞自殺嚴重度評量表 [C-SSRS]),或試驗主持人認為有對他人造成傷害的重大風險之參與者;自從上次就診後通報有意圖的自殺意念,無論是否有計劃(即 C-SSRS 中的第 4 或 5 類)之參與者 ,必須排除
參與者具有臨床上顯著的血液、內分泌、心血管、肺部、腎臟、肝臟、胃腸道或神經疾病。N/A

主要排除條件

參與者人數/試驗中心數:完成試驗 3101-303-002 或試驗 3101-304-002 且符合所有資格條件的所有參與者,將符合參與本試驗的資格。
病情/疾病:沒有預兆的偏頭痛、有預兆的偏頭痛或慢性偏頭痛(ICHD-3 第 1.1、1.2 或 1.3 節)。
重要納入條件:
符合資格的參與者,其完成了試驗 3101-303-002 或試驗 3101-304-002 的第 7 次就診和第 8 次就診(如適用),且沒有顯著偏離試驗計畫書(例如:未遵從試驗計畫書要求的程序),且未出現可能代表無法接受的安全性風險之不良事件。
重要排除條件:
參與者必須使用列在禁用併用藥物或治療的清單上(請參閱第 4.5.1 節和附件 12.1)之任何藥物、飲食或非藥物治療,且不能中止或轉換為允許的替代方案。來自導入試驗 3101-303-002 且服用 1 種已證實有效的預防偏頭痛藥物之參與者,可參與目前的試驗,前提是在導入試驗前的使用劑量穩定且藥物耐受良好。參與者可繼續服用既定用藥或停用該藥物(附件 12.1)。
在第 1 次就診時具有臨床上顯著異常的心電圖 (ECG) 結果之參與者
第 1 次就診時有高血壓(坐姿收縮壓 > 160 mm Hg 或坐姿舒張壓 > 100 mm Hg)的參與者
有自殘的重大風險(哥倫比亞自殺嚴重度評量表 [C-SSRS]),或試驗主持人認為有對他人造成傷害的重大風險之參與者;自從上次就診後通報有意圖的自殺意念,無論是否有計劃(即 C-SSRS 中的第 4 或 5 類)之參與者 ,必須排除
參與者具有臨床上顯著的血液、內分泌、心血管、肺部、腎臟、肝臟、胃腸道或神經疾病。N/A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67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