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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191622-090-00

2008-06-01 - 2011-06-30

Phase II

終止收納2

ICD-10G24.1

遺傳性扭轉肌張力異常

ICD-9333.6

持發性扭轉張力不全

一項多中心、雙盲、隨機分配、以安慰劑對照的平行分組研究,評估以兩種劑量BOTOX® (A型肉毒桿菌素)純化神經毒素複合體的單一治療後,接著以BOTOX®單一治療患有因神經性逼尿肌

  • 試驗申請者

    台灣愛力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愛力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林靜嫻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陸清松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頸肌張力不全

試驗目的

對接受兩種BOTOX®製劑或安慰劑治療的頸部肌張力異常群體,研究 TWSTRS 評量表的使用

藥品名稱

BOTOX Purified Neurotoxin Complex

主成份

Botulinum Toxin Type A

劑型

乾粉注射劑

劑量

100 IU

評估指標

療效檢測:
主要療效檢測
• TWSTRS總分
次要療效檢測
• 對治療反應的「病患的整體評估」
• 對治療反應的「醫師的整體評估」
• 使用TWSTRS疼痛次量表的疼痛評估
• 治療有反應病患的治療效果持續時間(即從注射日起到注射後第4週的第1次門診時,TWSTRS總分至少達基準線分數的90%)。治療有反應病患的定義為,第1次治療後的第4週TWSTRS總分至少減少 30%。另外也會進行探討以定義治療有反應病患的其他臨界點(例如:40% 或 50%)。

安全性檢測:
• 不良事件,包括每一次治療後30分鐘立即進行的監測和評估
• 理學檢查
• 生命表徵(體溫、呼吸速率、血壓、脈搏)
• 對於可能懷孕的女性進行尿液懷孕檢查
• 血液學和血液化學
• 血清中抗白蛋白和中和肉毒桿菌素的BOTOX®和BOTOX® rHA-R抗體
• 肉毒桿菌素結合分析(若可進行分析)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18-75歲,於臨床診斷為不明原因頸部肌張力異常,或以頸部肌張力異常為主要特徵的部分或全身肌張力異常的男性或女性病患。
2. 病患必須能夠瞭解和有能力(假如不是因為頸部肌張力異常)參加所有活動,但TWSTRS失能次量表中所提到的開車除外。
3. 多倫多西方痙攣性斜頸評量表(Toronto Western Spasmodic Torticollis Rating Scale,TWSTRS )總分≥ 20分。
4. TWSTRS斜頸嚴重度分數≥ 10分。
5. TWSTRS疼痛次量表分數≥1分。
6. 病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第1天的前6週內,沒有接受過頸部肌張力異常的治療。

(b) 在第1天(隨機分組)前,目前的頸部肌張力異常治療均保持穩定(即6週內沒有變化),且預期在本研究的所有進行期間都會保持穩定,包括所有藥物或非藥物治療。
7. 可能懷孕的女性病患,於第1天第1 次注射前的尿液懷孕檢查需為陰性。
8. 檢驗室篩選(血液學和化學)的數值在中央檢驗室定義的正常範圍內,或試驗主持人認為超出範圍的檢驗結果係為可接受之範圍,且亦獲醫學監督(medical monitor)同意者。
9. 已取得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10. 已取得書面健康和試驗性研究資料的授權使用和釋出同意書(僅限美國)。
11. 已取得書面資料保護同意書(僅限歐洲)。
12. 根據相關國家和當地的現行隱私規定,已取得書面證明文件。
13. 在研究進行期間能以電話聯絡到者。
14. 能遵照研究指示且可以完成所有的研究要求。

排除條件:
1. 除了接受評估的疾病外,尚患有其他無法控制的疾病。
2. 目前或過去因任何情況接受過任何血清型的肉毒桿菌素治療,或接受過任何血清型的肉毒桿菌素的預防接種。
3. 病患接觸BOTOX® 或BOTOX® rHA-R後,可能會造成更大風險的任何情況,包括:經診斷確定的重症肌無力症 (myasthenia gravis)、Eaton-Lambert症候群、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 (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或任何其他可能會干擾神經肌肉功能的情況。
4. 已知對研究藥物或其成分過敏或敏感。
5. 以往曾接受包含骨骼或肌肉的頸部肌張力異常手術治療。
6. 過去曾注射過酚 (phenol) 或酒精,且試驗主持人認為其肌肉的解剖已產生變化。
7. 要注射的肌肉發生嚴重萎縮。
8. 病徵為純側向和/或前向/後向斜頸,或純位移。頸部攣縮(contracture)造成活動範圍受限。
9. 預期病患可能需在本研究進行期間,針對頸部肌張力異常進行任何一種會導致病患需要調整研究藥物劑量的手術。
10. 預期的注射部位有感染或皮膚問題。
11. 懷孕、授乳或計畫在本研究進行期間懷孕的女性病患,或在本研究進行期間不能或不願意採取可靠的避孕方法的可能懷孕婦女(請參閱第8.2.3節)。
12. 預期在本研究進行期間,需要以任何一種血清型肉毒桿菌素治療的任何一種適應症(本研究所治療的頸部肌張力異常除外)。
13. 過去兩年內有酗酒或藥物濫用史。
14. 預期在本研究進行期間必須進行手術或住院者。
15. 同時參加另一項試驗性藥物或裝置研究,或在參加本研究前30天內曾參加同類型的研究。
16. 試驗主持人認為病患的某一疾病或情況可能會對病患造成極大的風險、可能會混淆本研究的結果,或可能會強力干擾病患參加本研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7 人

  • 全球人數

    18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