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TT00434CN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830501

2021-03-01 - 2023-05-31

Phase I

尚未開始2

終止收納1

ICD-10C7A.00

未明示部位之惡性類癌

TT-00434在晚期實體腫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藥物動力學及初步療效的第一期臨床研究

  • 試驗申請者

    佳生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南京藥捷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權委託諾為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劉明哲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顏家瑞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晚期或復發性實體瘤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1.探索TT-00434在晚期或復發性惡性實體腫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劑量(MTD)和/或第二期建議劑量(RP2D); 2.評估單劑量和多劑量TT-00434在晚期或復發性惡性實體腫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 1.描述單劑量和多劑量TT-00434在晚期或復發性惡性實體腫瘤患者中的藥物動力學(PK)概況 2.初步描述單劑量和多劑量TT-00434在晚期或復發性惡性實體腫瘤患者中的藥物效力學(PD)概況。 3.初步評估TT-00434在晚期或復發性惡性實體腫瘤患者中的抗腫瘤活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TT-00434的抗腫瘤活性,與晚期或復發性惡性實體腫瘤患者的腫瘤纖維母細胞生長因子受體(FGFR)變異之間的關係。

藥品名稱

TT-00434

主成份

TT-00434

劑型

口服錠劑

劑量

20, 100毫克

評估指標

本試驗的起始劑量為 本試驗的起始劑量為 本試驗的起始劑量為 40 mg,這是由犬隻中最高非嚴重毒性劑量 ,這是由犬隻中最高非嚴重毒性劑量 ,這是由犬隻中最高非嚴重毒性劑量 ,這是由犬隻中最高非嚴重毒性劑量 ,這是由犬隻中最高非嚴重毒性劑量 (HNSTD) (5.669 mg/kg)約 6分之一所推算而得的人類等效劑量 分之一所推算而得的人類等效劑量 分之一所推算而得的人類等效劑量 分之一所推算而得的人類等效劑量 分之一所推算而得的人類等效劑量 (HED)。預設的 。預設的 6個劑量遞增群組分別是 個劑量遞增群組分別是 個劑量遞增群組分別是 40 mg、 160 mg、300 mg、500 mg、800 mg和 1000 mg。後續的劑量水平將以不超過 後續的劑量水平將以不超過 後續的劑量水平將以不超過 後續的劑量水平將以不超過 後續的劑量水平將以不超過 25%的幅度 的幅度 遞增,由 試驗委託者 試驗委託者 和試驗主持人 試驗主持人 討論後決定 討論後決定 討論後決定 。
本試驗採用加速滴定設計 本試驗採用加速滴定設計 本試驗採用加速滴定設計 本試驗採用加速滴定設計 (ATD),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並且採用加速劑量遞增期於盡減少次理想的藥物 ,暴露;接續為傳統的 暴露;接續為傳統的 暴露;接續為傳統的 3 + 3劑量遞增期,旨在達成 劑量遞增期,旨在達成 劑量遞增期,旨在達成 MTD。每一群組的所有患者都將口服 。每一群組的所有患者都將口服 。每一群組的所有患者都將口服 。每一群組的所有患者都將口服 。每一群組的所有患者都將口服 單劑 量 TT-00434,接著進行 48小時的清除期 (即單劑 即單劑 量 PK試驗期 )。之後,患者將連續 。之後,患者將連續 。之後,患者將連續 每天 給藥(一天次 一天次 [QD],每個週期 ,每個週期 28天),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直到疾病惡化、死亡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 或撤回知 情同意為止,以先發生者準。 同意為止,以先發生者準。 同意為止,以先發生者準。 同意為止,以先發生者準。 同意為止,以先發生者準。 但第 1週期除外,第 週期除外,第 1週期 的第 29天不給予 TT-00434來表徵 PK曲線
劑量限制毒性 劑量限制毒性 (DLT)評估期包含 評估期包含 在單劑 量 PK試驗期 與第一個治療週試驗期 與第一個治療週試驗期 與第一個治療週試驗期 與第一個治療週(第一劑後 第一劑後 32天 內)。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納入的患者將根據試驗計畫書依序分配至預定劑量群組,並接受 TT-00434治療以 治療以 觀察 DLT的發生。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本試驗的設計可能根據海外取得人類數進行修正。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年齡 ≥ 20歲。
2. 您必須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診患有晚期或復發性實體腫瘤。
3. 您對標準療法有抗藥性,或者沒有標準療法可用(若標準療法為禁忌或因任何原因無法使用,則也可被納入)。
4. 您必須有可測量或可評估的疾病。
5.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 ≤ 2。
6. 您必須有正常濃度的總血清鈣和總磷酸鹽。
7. 您必須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您在第一劑前1週內,不可接受過任何造血生長因子、輸血或血小板)。
 全血球計數:
 絕對嗜中性球計數(ANC) ≥ 1.5 x 109/L
 血紅素(Hgb) ≥ 9 g/dl
 血小板(Plt) ≥ 75 x 109/L
 肝功能:
 AST/SGOT (血清麩草酸轉胺基酶)和ALT/SGPT (血清麩丙酮酸轉胺基酶) ≤ 2.5倍ULN;或若為癌症侵犯肝臟的受試者,則為 ≤ 5.0倍ULN
 總膽紅素 ≤ 1.5倍ULN;或若為總膽紅素濃度 > 1.5倍ULN的患者,則總膽紅素 < ULN
 針對肝細胞癌(HCC)和膽管癌(CCA)患者:Child Pugh A級或B級(分數 ≤ 7)
 腎功能:
 血清肌酸酐 ≤ 1.5倍ULN,或24小時清除率估算值 ≥ 50 mL/min (根據Cockcroft Gault公式估算,見附錄B)
 針對所有未停經的女性及停經開始後 < 12個月的女性,在開始試驗治療前72小時內取得陰性血清懷孕檢測結果
8. 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及試驗治療停止後至少6個月內,採取適當的避孕方法避免懷孕。
9. 您必須已完全理解且自願簽署本試驗的受試者同意書(ICF)。

主要排除條件

1.患者在第一劑前4週內,曾在其他臨床試驗中使用過其他試驗藥品或器材。
2.患者在第一劑前4週或5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內接受抗腫瘤療法(不包括mitomycin、亞硝基尿素和fluorouracil口服藥物);這些療法包括但不限於化療、放射療法(緩和性放射療法如果在第一劑的至少2週前完成,則可納入)、標靶療法或免疫療法。
註:Mitomycin和亞硝基尿素的最後一劑應在開始使用試驗藥品的至少6週前使用;口服型fluorouracil的最後一劑應在開始使用試驗藥品的至少2週前使用
3.患者需要同時使用會延長QT/QTc間期的藥物(附錄C)
4.患者先前發生抗腫瘤療法的毒性反應,且未恢復至第1級。(除了落髮、化療誘導周邊神經毒性和 ≤ 第2級的耳毒性)。
5.患者曾在第一劑前2週內接受CYP3A4強效抑制劑和/或誘導劑(附錄D),且患者需要繼續使用這類藥物。
6.患者患有下列任何眼睛疾病/病況:1) 視網膜色素上皮剝離(RPED)病史;2) 為了黃斑部病變接受雷射治療或眼內注射的病史;3) 乾性或濕性年齡相關的黃斑部病變病史;4) 視網膜靜脈阻塞(RVO)病史;5) 視網膜退化疾病病史;6) 脈絡膜視網膜病灶病史
7.患者罹患會影響口服投藥的胃腸道疾患,或者試驗主持人認定TT-00434的吸收將受到干擾。
8.患者在4週內接受重大手術(不包括組織切片),或第一劑前手術切口尚未完全癒合。
9.患者罹患症狀性腦轉移或脊髓壓迫。針對曾為了腦轉移接受治療的患者,如果在第一劑前4週內臨床狀況穩定且造影證據未顯示疾病惡化,而且在第一劑前2週內不需要皮質類固醇治療,則可予以納入。
10.患者患有活動性細菌或真菌感染(CTCAE ≥ 第2級),而需要在第一劑前2週內接受全身性治療。
11.患者患有活動性B型肝炎病毒(HBV)感染(HBV去氧核糖核酸[DNA]複製數 ≥ ULN)和/或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HCV核糖核酸[RNA]複製數 ≥ ULN)
12.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檢測為陽性或已知患有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
13.在預定第一劑的30天內接種過活性病毒疫苗
註:允許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
14.患者在第一劑6個月前罹患有臨床顯著心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急性心肌梗塞;重度/不穩定型心絞痛;腦血管意外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鬱血性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學會[NYHA] > 第II級,見附錄E);需要抗心律不整治療(不包括乙型阻斷劑或digoxin)的心律不整;重複進行的ECG顯示QTc間期 > 450 ms;無法以任何降血壓藥物控制的高血壓(收縮壓 > 160 mmHg、舒張壓 > 100 mmHg)。
15.已知或預計對TT 00434 片劑的任何成分過敏者
16.懷孕中或哺乳中的女性患者。處於生育年齡且不願意實施有效避孕措施的男性患者或女性患者。
17.經試驗主持人判定不適合參加本試驗的患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5 人

  • 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