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STC1-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1813305
2013-11-15 - 2019-12-31
Phase II
終止收納3
一個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對比的二期臨床試驗以評估CSTC1在治療糖尿病足潰瘍病人之療效性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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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儕陞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儕陞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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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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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糖尿病足潰瘍
試驗目的
評估CSTC1在治療糖尿病足潰瘍病人之療效性與安全性
藥品名稱
CSTC1
主成份
CSTC1
劑型
軟膏
劑量
30
評估指標
1.最多12週的治療期間內,達到潰瘍完全癒合的人數比率
2.達到潰瘍完全癒合所需的時間
3.每一次回診時,達到潰瘍完全癒合的人數比率
4.每一次回診時,潰瘍面積的變化百分比
2.達到潰瘍完全癒合所需的時間
3.每一次回診時,達到潰瘍完全癒合的人數比率
4.每一次回診時,潰瘍面積的變化百分比
主要納入條件
1.主要納入條件:
(1).任一性別,年齡至少20歲
(2).患有糖尿病足潰瘍(定義為目標潰瘍)且已至少4週無法癒合
(3).目標潰瘍依據改良過的Wagner系統評估為1級或2潰瘍
(4).醫師認定目標潰瘍無進行性感染
(5).受試者的任何軟組織和骨組織並無壞疽或感染情形
(6).受試者已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1).任一性別,年齡至少20歲
(2).患有糖尿病足潰瘍(定義為目標潰瘍)且已至少4週無法癒合
(3).目標潰瘍依據改良過的Wagner系統評估為1級或2潰瘍
(4).醫師認定目標潰瘍無進行性感染
(5).受試者的任何軟組織和骨組織並無壞疽或感染情形
(6).受試者已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主要排除條件
2.主要排除條件:
(1).患有活動性的骨髓炎
(2).在隨機分配前,受試者已經過為期兩週的標準治療(standard-of-care)或其他有紀錄的常規治療,且目標潰瘍面積減少至少30%
(3).受試者營養狀況較差(白蛋白(albumin)<2g/dl),糖尿病控制不佳(糖化血色素(HbA1c)> 12%),貧血(血紅素(hemoglobin)<10 g/dl),白血球(leucocyte)計數<2000個/ mm3,肝功能異常(AST血清麩胺酸苯醋酸轉氨基脢,ALT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脢 >3×正常範圍的上限)。
(4).進入試驗前四週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corticosteroids),免疫抑製劑(immunosuppressive)或化療藥物治療。
(5).存在不能清創去除的壞疽,化膿或廔管。
(6).進入試驗前8週曾接受心血管重建手術、或血管內治療者。
(7).對試驗藥物或安慰劑的任何成分存在已知或懷疑過敏。
(8).在進入試驗前三個月內,存在冠狀動脈心臟疾病如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CABG),或經皮管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PTCA)。
(9).孕婦或哺乳期或停經前具生育的潛力,但在試驗期間沒有採取可靠的避孕方法。
(10).進入本試驗前4個星期內參加任何研究藥物試驗。
(11).醫師判斷,受試者具有任何不受控制的疾病,若進入試驗可能有害。
(1).患有活動性的骨髓炎
(2).在隨機分配前,受試者已經過為期兩週的標準治療(standard-of-care)或其他有紀錄的常規治療,且目標潰瘍面積減少至少30%
(3).受試者營養狀況較差(白蛋白(albumin)<2g/dl),糖尿病控制不佳(糖化血色素(HbA1c)> 12%),貧血(血紅素(hemoglobin)<10 g/dl),白血球(leucocyte)計數<2000個/ mm3,肝功能異常(AST血清麩胺酸苯醋酸轉氨基脢,ALT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脢 >3×正常範圍的上限)。
(4).進入試驗前四週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corticosteroids),免疫抑製劑(immunosuppressive)或化療藥物治療。
(5).存在不能清創去除的壞疽,化膿或廔管。
(6).進入試驗前8週曾接受心血管重建手術、或血管內治療者。
(7).對試驗藥物或安慰劑的任何成分存在已知或懷疑過敏。
(8).在進入試驗前三個月內,存在冠狀動脈心臟疾病如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CABG),或經皮管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PTCA)。
(9).孕婦或哺乳期或停經前具生育的潛力,但在試驗期間沒有採取可靠的避孕方法。
(10).進入本試驗前4個星期內參加任何研究藥物試驗。
(11).醫師判斷,受試者具有任何不受控制的疾病,若進入試驗可能有害。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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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2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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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2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