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107012/107014/107015
2006-12-31 - 2008-10-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2
一項第III階段、有活性對照組、對等性的隨機雙盲臨床試驗以探討單次注射100µg的Org 36286 (corifollitropin alfa)並以每日使用基因工程FSH (recFSH)為對照組以比較控制卵巢刺激病患誘發多濾泡生長的效果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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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歐嘉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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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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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 適應症:(1) 無排卵症(包括多囊性卵巢病患、PCOD),且對Clomiphene citrate之治療無反應之婦女。(2) 受控制下卵巢過度刺激,誘導多個濾泡發育,應用在各種人工協助生殖計劃。
試驗目的
研究單次注射100ug的Org 36286 (corifollitropin alfa) 並以每日使用基因工程FSH (recFSH)為對照組,在體重低於60kg以下之婦女因人工授孕控制卵巢刺激誘發多濾泡生長的效果與安全性。
藥品名稱
Org 36286
主成份
corifollitropin alfa
劑型
solution for injection
劑量
100
評估指標
為取卵之數目。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標準
1. 適合接受控制卵巢刺激(COS)與人工授孕(IVF)或卵質內單一精蟲注射(ICSI)適應症之夫妻中的女性;
2. 簽署同意書時的年齡18歲以上但未超過36歲;
3. 體重低於60公斤,而BMI 18 kg/m2以上但未超過並32 kg/m2;
4. 正常月經週期期間:24至35天;
5. 能取得射精後的精子(使用捐贈與/或低溫冷凍精子也可被接受);
6. 願意且能夠簽署同意書。
排除標準
1. 過去或目前具有內分泌異常(治療中)病史;
2. 具卵巢過度反應1或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OHSS)病史 ;
3. 過去或目前具有多囊卵巢症候群(PCOS) 病史;
4. 以超音波測量早期濾泡期(月經週期第2天至第5天)有超過20個(兩側卵巢加總)之basal antral 7. 任何會影響子宮腔之臨床相關的病理變化,或有5 cm以上的子宮肌瘤;
8. 自上次受孕以來超過3回失敗的IVF週期(若適用);
9. 具卵巢對FSH/hMG治療無反應或反應不佳的病史3;
10. 重複流產(3次以上,甚至有時無法解釋);
11. 由當地醫院實驗室檢測之FSH高於12 IU/L或LH高於12 IU/L (早期濾泡期抽血樣本:月經週期第2至第5天);
12. 在篩選期採集之抽血樣本,具有任何臨床相關的異常實驗數值;
13. 具促性腺激素使用之禁忌症(如腫瘤、懷孕/哺乳、診斷不明的陰道出血、過敏症、卵巢囊腫);
14. 目前或過去具有癲癇、愛滋病感染、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腸胃病、肝病、腎病或肺病病史;
15. 受試者或其配偶具異常之人類染色體核型分析(若執行人類染色體核型分析);
16. 每日抽超過5支煙;
17. 簽署同意書前的12個月內,有酗酒或藥物濫用之病史;
18. 過去曾使用Org 36286;
19. 隨機分配前的1個月內使用過賀爾蒙藥物;
20. 對此研究中治療方法所使用之藥物過敏;
21. 簽署同意書前3個月內曾使用尚未上市之藥物。
1. 適合接受控制卵巢刺激(COS)與人工授孕(IVF)或卵質內單一精蟲注射(ICSI)適應症之夫妻中的女性;
2. 簽署同意書時的年齡18歲以上但未超過36歲;
3. 體重低於60公斤,而BMI 18 kg/m2以上但未超過並32 kg/m2;
4. 正常月經週期期間:24至35天;
5. 能取得射精後的精子(使用捐贈與/或低溫冷凍精子也可被接受);
6. 願意且能夠簽署同意書。
排除標準
1. 過去或目前具有內分泌異常(治療中)病史;
2. 具卵巢過度反應1或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OHSS)病史 ;
3. 過去或目前具有多囊卵巢症候群(PCOS) 病史;
4. 以超音波測量早期濾泡期(月經週期第2天至第5天)有超過20個(兩側卵巢加總)之basal antral 7. 任何會影響子宮腔之臨床相關的病理變化,或有5 cm以上的子宮肌瘤;
8. 自上次受孕以來超過3回失敗的IVF週期(若適用);
9. 具卵巢對FSH/hMG治療無反應或反應不佳的病史3;
10. 重複流產(3次以上,甚至有時無法解釋);
11. 由當地醫院實驗室檢測之FSH高於12 IU/L或LH高於12 IU/L (早期濾泡期抽血樣本:月經週期第2至第5天);
12. 在篩選期採集之抽血樣本,具有任何臨床相關的異常實驗數值;
13. 具促性腺激素使用之禁忌症(如腫瘤、懷孕/哺乳、診斷不明的陰道出血、過敏症、卵巢囊腫);
14. 目前或過去具有癲癇、愛滋病感染、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腸胃病、肝病、腎病或肺病病史;
15. 受試者或其配偶具異常之人類染色體核型分析(若執行人類染色體核型分析);
16. 每日抽超過5支煙;
17. 簽署同意書前的12個月內,有酗酒或藥物濫用之病史;
18. 過去曾使用Org 36286;
19. 隨機分配前的1個月內使用過賀爾蒙藥物;
20. 對此研究中治療方法所使用之藥物過敏;
21. 簽署同意書前3個月內曾使用尚未上市之藥物。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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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8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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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