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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54767414MMY3003

2014-07-01 - 2023-10-25

Phase III

終止收納4

ICD-10C90.02

多發性骨髓瘤,復發

ICD-9203.01

多發性骨髓瘤,緩解期

ICD-9203.00

多發性骨髓瘤,未提及緩解

針對復發型或難治型多發性骨髓瘤受試者比較Daratumumab併用Lenalidomide和Dexamethasone (DRd)與Lenalidomide併用 Dexamethasone (Rd)的第三期試驗

  • 試驗申請者

    保瑞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聖懿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林棟樑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陳彩雲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葉士芃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7 停止召募

適應症

復發型或難治型多發性骨髓瘤

試驗目的

比較復發型或難治型多發性骨髓瘤受試者接受daratumumab併用lenalidomide和dexamethasone (DRd)與lenalidomide併用dexamethasone (Rd)治療的無惡化存活期(PFS)療效。

藥品名稱

Daratumumab

主成份

Daratumumab
Daratumumab

劑型

solution for SC
solution for IV

劑量

120
20

評估指標

無惡化存活期(PFS)將作為主要的試驗指標。預計將在最後一名受試者隨機分配後大約18個月時,執行主要試驗指標的分析。預計試驗會在最後一名受試者隨機分配後約6年左右結束。在試驗期間,將在各個時間點採取血液與尿液檢體,同時加上骨髓抽出物/切片和骨骼調查。試驗將全程評估受試者的安全性 。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必須有多發性骨髓瘤以及可量測疾病之記錄
-必須接受過至少1種多發性骨髓瘤的前線療程,而且至少對一種前線療程有反應(部分反應以上)
-在最後一次療程中或療程後,必須有疾病惡化證據之記錄,其定義如國際骨髓瘤研究小組所示
-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的體能狀態分數必須為0、1或2
-若參與者已接受後續抗癌療法(救援療法),則參與者必須於預計開始接受daratumumab單一療法的日期之前,進行「廓清期 (wash-out period)」,其定義為2週或治療的5個藥物動力學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唯一例外為,於使用Daratumumab單一療法前緊急使用短期皮質類固醇(相當於每天接受dexamethasone 40 mg,最多4天)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曾接受以下任一項療程:daratumumab或其他抗CD38療程-在2週內曾接受抗骨髓瘤治療(或療程藥物動力學半衰期的5倍)
-病情出現難治的證據或對lenalidomide耐受不良、或受試者先前曾接受含lenalidomide的療程,基於任何與先前lenalidomide療程相關的不良事件中止治療,則需排除該名受試者
-在隨機分配日的前12週內曾接受自體幹細胞移植、或先前曾接受異體幹細胞移植(時間點不論)、或疾病惡化前計畫要接受幹細胞移植-在隨機分配日的前3年內有惡性腫瘤(除了多發性骨髓瘤)病史
-接受首劑daratumumab單一療法前5年內有惡性腫瘤病史(多發性骨髓瘤除外)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經試驗委託者之醫療監督人員附議為已治癒且5年內具低復發風險之皮膚鱗狀細胞癌與基底細胞癌以及子宮頸、乳房或其他非侵入性病灶原位癌除外)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56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