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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1220.47

2011-04-07 - 2014-05-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5

ICD-10B17.10

急性C型病毒性肝炎未伴有肝昏迷

ICD-10B19.20

C型病毒性肝炎未伴有肝昏迷

ICD-9070.51

急性或未明示之C型病毒性肝炎,未提及肝昏迷

第 III 期、隨機分配、雙盲及安慰劑對照試驗,每日一次 BI 201335 120 mg 治療 24 週,或是 BI 201335 240 mg 治療 12 週,併用長效型干擾素-α 與 ribavirin,用於未曾接受過治療的基因型第 1 型慢性 C 型肝炎感染患者

  • 試驗申請者

    台灣百靈佳殷格翰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百靈佳殷格翰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高嘉宏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朱啟仁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胡琮輝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彭成元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慢性 C 型肝炎

試驗目的

評估兩組分別含有 BI 201335 240 mg 給藥 12 週,或是 BI 201335 120 mg 給藥 24 週、併用 PegIFN/RBV 的治療,與標準照護 (SOC) 單獨使用 PegIFN/RBV 相比之安全性及療效。

藥品名稱

BI 201335

主成份

BI 201335

劑型

膠囊

劑量

120

評估指標

持續病毒反應 (SVR):血漿中 HCV RNA <25 IU/mL,且原定治療期間後 24 週仍未偵測到。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篩選時,診斷為慢性 C 型肝炎感染,即抗 HCV 抗體呈陽性並偵測到 HCV RNA,並且:
(a)至少篩選6 個月前,抗 HCV 抗體呈陽性或偵測到 HCV RNA;或
(b)肝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 HCV 感染。
2.篩選時的基因型檢驗,確認為 HCV 基因型第 1 型感染。
3.未曾接受過干擾素、長效型干擾素、ribavirin 或任何抗病毒/免疫調節藥物,用於治療急性或慢性 HCV 感染。
4.篩選時,HCV RNA ≥ 1,000 IU/mL。
5.篩選門診前 3 年內肝組織切片,或是 6 個月內纖維化掃描記錄。
注意:如果先前肝組織切片顯示有肝硬化,則超過收錄前 3 年的肝組織切片不需要再次檢驗。進行肝組織切片會有風險的患者,可以免除肝組織切片。無法進行肝組織切片的患者,不應該從試驗中排除。
6.年齡 18 至 70 歲
7.女性患者:
(a)曾接受過子宮切除的紀錄,
(b)兩邊卵巢均移除,
(c)曾有接受過輸卵管結紮的紀錄,
(d)停經且最後一次經期至少在篩選12 個月前,或是
(e)有生育能力,篩選期及第 1 天的血清懷孕檢驗為陰性,如果有性行為,同意從篩選當日直到最後一劑 ribavirin 結束後 7 個月,使用一種醫學上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加上持續正確使用保險套。患者必須同意,從篩選當日直到最後一劑 ribavirin 結束後 7 個月當中,期間均不可哺乳。
這項試驗中,醫學上接受的女性避孕方法為含有雌激素的避孕藥、子宮帽併用殺精藥物,以及子宮內避孕器。
男性患者:
(a)已有結紮紀錄,或是
(b)沒有懷孕的女性伴侶,且持續正確使用保險套,同時女性伴侶(如有生育能力)從篩選當日直到最後一劑 ribavirin 結束後 7 個月,使用一種符合醫學上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男性患者有責任確定伴侶在篩選進入試驗前,或是在治療期間及觀察期均沒有懷孕。
8.參加試驗前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篩選時的基因型檢測,診斷出混合基因型(1/2、1/3 及 1/4)HCV 感染。
2.證據顯示有其他非慢性 HCV 感染所造成的急性或慢性肝臟疾病。
3.HIV 共同感染。
4.出現 HBs-Ag 之 B 型肝炎病毒 (HBV) 感染。
5.患有惡性腫瘤,或是篩選前 5 年內曾罹患惡性腫瘤(不包括接受適當治療的皮膚基底細胞癌,或是原位子宮頸癌)。
6.目前,或是過去 12 個月內曾有酒精,或是除了大麻以外的禁藥濫用。
7.經由試驗主持人判斷,認為患者參加這項試驗可能會有風險、可能會影響試驗結果,或是參加這項試驗會限制患者能力。
8.篩選前 28 天內,曾使用任何研究中的新藥,或是在這項試驗過程當中,計畫使用其他研究中的新藥。
9.篩選前 28 天內,接受過全身性抗病毒、造血生長因子或免疫調節合併治療。正在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例如 acyclovir、famiclovir 或 valacyclovir,治療復發性的單純疱疹病毒感染;或是服用 oseltamivir 或 zanamivir 治療 A 型流感病毒感染,這些患者可以被進行篩選。
10.篩選前 28 天內及整個治療期,接受過 silymarin(乳薊)、glycyrrhizin 或小柴胡湯 (SST) 治療。
11.已知對試驗藥物中任一成份過敏。
12.篩選時,α 胎蛋白値 >100 ng/mL;如果 >20 ng/mL 但 ≤100 ng/mL可納入此類患者,但必須在隨機分配(第 2 次門診)前 6 個月內,經過適當的影像研究(例如:超音波、電腦斷層掃描或磁核共振攝影),沒有發現肝癌的證據,。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0 人

  • 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