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DBPR114-101
試驗執行中

2017-09-01 - 2020-09-01

Phase I

終止收納1

針對晚期實體腫瘤患者評估癌症用藥LXP1788注射劑之安全性、耐受性、藥物動力學與療效研究的臨床一期開放標示與劑量訂定臨床試驗

  • 試驗申請者

    精睿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精睿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4/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適應症

晚期實體腫瘤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1. 訂定 DBPR114 之最大耐受劑量(MTD)及建立臨床二期試驗之建議藥物劑量(RP2D) 2. 探討 DBPR114 之藥物動力學 次要目的: 1. 評估 DBPR114 之安全性與耐受性 2. 初步評估 DBPR114 之抗癌效果

藥品名稱

注射劑

主成份

LXP1788

劑型

270

劑量

25 mg/5 mL

評估指標

1.主要評估指標:
(1)訂定LXP1788注射劑之最大耐受劑量(MTD)及建立臨床二期試驗之建議藥物劑量及療程(RP2D)
(2)探討注射LXP1788注射劑後血漿中LXP1788之藥物動力學特性

主要納入條件

1. 主要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已簽署同意書
(2) 年歲 ≥ 20歲的男性或女性病患
(3) 平均餘命 > 12週
(4) 美國東岸癌症合作組織(ECOG)體能表現狀態為0或1
(5) 組織學或細胞學上確認為晚期實體腫瘤,並且現行標準療法對其無效或無有效的治療可供選擇的患者
(6) 血液及器官功能正常
(7) 實體腫瘤必須依照RECIST 1.1準則可被測量

2. 主要排除條件:
(1) 患有其他重大的疾病,如充血性心衰竭、不穩定心絞痛、心肌梗塞(急性或是曾於試驗開始前六個月內發作)、頻繁惡化的慢性阻塞性肺病、無法被藥物控制之高血壓、中風(曾於試驗開始前六個月內發作)、或是正因感染而需要接受靜脈注射抗生素治療之患者
(2) 患有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症狀且神經不穩定、正為CNS病變而接受放射治療、或需要逐漸增量類固醇藥來控制其CNS疾病之患者。患有轉移性腦病且無症狀的患者﹐所服用穩定劑量的類固醇藥之期間在篩選時小於14天。
(3) 依據下列參數顯示骨髓儲藏量或器官功能不佳:

骨髓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 1.5 x 109/L
• 血小板計數 < 100 x 109/L
• 血紅素 < 9 g/dL

肝功能
• 總膽紅素> 1.5倍正常值上限(ULN)
• 若無肝臟轉移,AST和ALT > 3倍ULN
• 若有肝臟轉移,AST和ALT > 5倍ULN

腎功能
• 血清肌酸酐 > 2倍ULN或是依據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之肌酸酐清除率 (CrCL) < 60 mL/min

(4) 已知有第1或第2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之病史
(5) 因精神疾病而無法遵從試驗規範或是簽署同意書之患者
(6) 於第一劑DBPR114前4週內施行重大手術,或持續有術後併發症
(7) 依照國家癌症研究院(NCI) – 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CTCAE) 4.03版,有自任何先前療程、手術或放療產生毒性者,必須先緩解至0或1級,但掉髮、皮膚色素沉著過度或減退不包括在此內
(8) 根據試驗主持人之判斷,其原本的醫療病況將使得DBPR114的用藥對其產生危害,或會混淆對毒性或不良事件的解讀
(9) 在施用第一劑DBPR114前28天內曾暴露於任何其他研究性或市售抗癌藥物或療程,進行化療及標靶藥物治療者,或第一劑DBPR114時間在蛋白質的5個半衰期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
(10)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因病患不可能會遵守試驗的各項程序、限制或需求,而不宜參與試驗之病患
(11) 懷孕或哺乳
(12) 具有生育能力之男性或女性但不願使用有效方法避孕
(13) B型肝炎(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C型肝炎(C型肝炎病毒抗體呈陽性反應且可檢測到C型肝炎病毒RNA)檢測陽性
(14) 對DBPR114注射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反應病史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4 人

  • 全球人數

    2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