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6 - 2030-12-31
Phase II
召募中7
ICD-10C91.10
慢性B細胞淋巴性白血病,未達到緩解
在罹患復發型或難治型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小淋巴球性淋巴瘤的受試者中探討Venetoclax療效的第2期開放式試驗
-
試驗申請者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4/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無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無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試驗主持人將利用2008 年修訂版IWCLL NCI-WG 腫瘤反應評估指引,根據生理檢查分析、實驗室檢查(血液實驗室檢驗值)、CT 掃描(若有CT 掃描的醫學禁忌症,則改為MRI)和骨髓檢查作反應評估。
除了由試驗主持人審查外,獨立審查委員會(IRC)也將評估腫瘤反應與疾病惡化。臨床資料和放射科掃描將依據2008 年修訂版IWCLL NCI-WG 腫瘤反應評估指引判讀。獨立審查機構將提供與資料製備和運送有關的指示。獨立審查的判讀結果將不會送至試驗單位。受試者的治療處置將以當地試驗主持人的審查為依據。
篩選時必須根據身體檢查、實驗室檢測、CT 掃描(如有CT 的醫療禁忌症,則改為MRI)及骨髓檢查結果,記錄所有可測量疾病。受試者將在基期和第36 週時接受反應評估。選擇性CT 掃描可在第5、12、24 週取得。所有受試者都將在第36 週時接受一次骨髓切片和抽吸。
疾病無法再測得的受試者,必須有陰性的骨髓切片結果,才能記載完全緩解(CR)和/或完全緩解伴隨不完全骨髓恢復(CRi)狀態。達成CR或CRi的受試者,在第36 週後不需要接受反應評估。達成部分緩解(PR)、結節部分緩解(nPR)或穩定疾病(SD)的受試者將繼續在第48 週接受評估,其後每24 週評估一次,直到達成CR或CRi、疾病惡化、死亡、退出本試驗或試驗完成為止。
受試者將在第5、8、12、16、20、24、28、32、36、48週及其後每12週一次接受評估,以了解疾病是否惡化。評估項目將包括有無可歸因於CLL的症狀、用於判定淋巴結、肝臟和脾臟是否腫大的身體檢查,以及ALC是否上升至> 5 x 109/L。若受試者滿足任何這些條件,則必須在2週內進行包含CT掃描(或MRI)和/或骨髓檢查在內的額外評估,以確認或排除疾病惡化(PD)。
2.安全性:
本試驗將歸納不良事件監測、生命徵象、身體檢查、心電圖或多閘門心室功能攝影和實驗室評估。已提供預防、監測和處置TLS的指引。
3.藥物動力學:
Venetoclax的藥物動力學檢體將在試驗全程中的指定時間點採集。在中國大陸進入本試驗的最初12名受試者,必須接受密集PK採樣。針對這約12名受試者,適用時將利用非腔室法(non-compartmental method)測定venetoclax (及可能的代謝產物)各PK參數的數值,包括最大血漿濃度觀察值(Cmax)、達到Cmax前所經時間(高峰時間,Tmax)、末相排除率常數(β)、終末排除半衰期(t1/2)、從0時到最後可測量濃度(AUCt)、從0時到無限久(AUC∞)以及24小時用藥間隔內(AUC0-24)的血漿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本試驗可利用族群PK法測定venetoclax各PK參數的數值,包括表觀廓清率(CL/F)及表觀分布體積(V/F)。若有助於判讀資料,也可能計算其他參數。
主要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必須有復發型或難治型CLL/SLL之診斷(依2008年修訂版iwCLL NCI-WG指引定義),並滿足下列條件。
•受試者必須根據2008年修訂版iwCLL NCI-WG指引定義,有治療適應症
•CLL受試者必須具有可測量的疾病表徵(B淋巴球增生> 5 x 109/L,或淋巴結腫大(基期時LDi > 1.5 cm),或CLL引起的肝腫大或脾腫大)
•SLL受試者必須帶有淋巴結腫大,並且不患有由克隆性骨髓浸潤引起的血球減少症;B淋巴球計數應< 5 x 109/L。診斷應透過淋巴結切片或其他組織切片的組織病理學評估予以確認。注意:部分受試者可能帶有非疑似實體瘤的淋巴結腫大,且其周邊血液B淋巴球< 5 x 109/L (具有典型的CLL免疫表型)。在這些情況下,可不用進行組織或淋巴切片。
•受試者必須在接受至少一種前線療法後,患有復發型或難治型CLL/SLL (依2008年iwCLL NCI-WG標準的2018年修訂版定義):
復發型 – 先前在≥ 6個月內達到CR或PR標準的病患有疾病惡化的證據;
難治型疾病 – 在最後一劑抗白血病治療後6個月內出現治療失敗(穩定疾病、無反應、惡化性疾病或因任何原因死亡)或疾病惡化的病患;
2. 受試者必須由中央實驗室進行檢驗確定有17p缺失(周邊血液中)
3. 受試者在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的分數必須為≤ 2
4. 受試者在篩選時的檢驗結果必須具有足夠的骨髓功能、凝血功能、肝臟以及腎臟功能。
主要排除條件:
1. 受試者曾接受過異體幹細胞移植。
2. 受試者曾發生過有切片證實的Richter氏轉形(Richter′s transformation)。
3. 受試者患有前淋巴球性白血病。
4. 受試者患有活動性且未受控制的自體免疫性血球減少症(篩選前持續2週),包括自體免疫性溶血性貧血(AIHA)和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斑症(ITP)。
5. 受試者曾接受venetoclax。
6. 受試者已知為HIV陽性。
7. 受試者在施用第一劑venetoclax前30天內曾接受用於對抗腫瘤的生物製劑(即單株抗體)。
8. 受試者在施用第一劑venetoclax前14天或5個半衰期內(以較短者為準)曾接受下列任一項,或者因先前治療而產生具臨床意義的不良反應/毒性尚未恢復至小於第2級(依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CTCAE 進行評估)以下:
*任何抗癌療法,包括化療、免疫療法、放射療法或標靶小分子藥物(B細胞受體途徑抑制劑(BCRI)療法除外
*研究性療法,包括標靶小分子藥物。
9. 受試者已知對黃嘌呤氧化酶抑制劑和rasburicase都過敏。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11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