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L2-78989-01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2013-003610-41 (EudraCT Number)
2015-06-01 - 2017-07-31
Phase II
終止收納4
ICD-10E11.22
第二型糖尿病,糖尿病的慢性腎臟疾病
評估Gevokizumab(S 078989)3mg、10mg、30mg或60mg用於治療第二型糖尿病及糖尿病腎臟疾病(DKD)患者的劑量-反應研究- 一項為期66週之多國多中心、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性的第IIb期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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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新加坡商施維雅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法國施維雅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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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無
適應症
糖尿病腎病變
試驗目的
在標準照護療法之外,評估加上皮下注射gevokizumab(3mg、10mg、30mg或60mg),治療第二型糖尿病及糖尿病腎臟疾病(DKD)患者52週之後,在腎小球濾過率測量值(measur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簡稱mGFR)上是否存在整體劑量-反應關係。
藥品名稱
S78989
主成份
Gevokizumab
劑型
注射劑
劑量
3、10、30 、60mg /mL/vial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 以血漿中 iohexol 的清除速度測量的腎小球濾過率(GFR)。
次要療效評估指標:
- 以使用腎臟疾病患者飲食改變公式(MDRD)及 CKD-EPI 肌酸酐-cystatin C 公式(2012 年)的以
肌酸酐與/或 cystatin C 為基礎的公式計算的腎小球濾過率估計值(eGFR)。
- 白蛋白尿,以晨間第一泡尿的白蛋白對肌酸酐比值(ACR)估計
- 每年腎小球濾過率估計值(eGFR)降低 15%的受試者人數
安全性評估
安全性評估指標:
- 不良事件
- 生命徵象,包括血壓(收縮壓/舒張壓)、脈搏速率、體重、體溫,
- 實驗室參數(血液學、生化學及尿液分析),
- 標準 12-導程心電圖(ECG)。
- 眼科評估。
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 以血漿中 iohexol 的清除速度測量的腎小球濾過率(GFR)。
次要療效評估指標:
- 以使用腎臟疾病患者飲食改變公式(MDRD)及 CKD-EPI 肌酸酐-cystatin C 公式(2012 年)的以
肌酸酐與/或 cystatin C 為基礎的公式計算的腎小球濾過率估計值(eGFR)。
- 白蛋白尿,以晨間第一泡尿的白蛋白對肌酸酐比值(ACR)估計
- 每年腎小球濾過率估計值(eGFR)降低 15%的受試者人數
安全性評估
安全性評估指標:
- 不良事件
- 生命徵象,包括血壓(收縮壓/舒張壓)、脈搏速率、體重、體溫,
- 實驗室參數(血液學、生化學及尿液分析),
- 標準 12-導程心電圖(ECG)。
- 眼科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篩選/納入條件
- 第二型糖尿病確診年齡在≥30歲且診斷時間在篩選之前≥8年。
- 使用腎臟疾病患者飲食改變(MDRD)公式計算的腎小球濾過率估計值(eGFR)在20- 60 mL/min/1.73 m²(含)範圍內。
- 尿液白蛋白/肌酸酐比值(UACR)≥300 mg/g。
- HbA1c <10%,篩選之前已接受至少一種降血糖療法(包括胰島素)治療至少6個月。(不可為Dapagliflozin或任何SGLT 2抑制劑)。
- 收縮壓≤160 mmHg,舒張壓≤100 mmHg。
- 篩選診之前已接受血管收縮素轉化酶(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簡稱ACE)抑制劑或血管收縮素II受體阻斷劑(angiotensin-II receptor blocker,簡稱ARB),除非有醫學正當性且有正式紀錄,且接受穩定劑量治療至少6週。
- 受試者必須同意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是指低失敗率之方法 (亦即每年失敗率小於1%)。這些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是依照當地法規予以定義。具生育能力之女性的血清驗孕及尿液驗孕結果呈陰性。
- 經詳細的醫療史檢視,以及至少包括以下方法的適當篩檢評估,顯示無活動性或潛伏性結核病的證據:
1)在 篩選前12週內所進行的基準點胸部X光攝影
與
2) 基準點IGRA檢測的結果為陰性。
- 進行任何試驗專有程序之前,須先取得受試者同意書。
- 第二型糖尿病確診年齡在≥30歲且診斷時間在篩選之前≥8年。
- 使用腎臟疾病患者飲食改變(MDRD)公式計算的腎小球濾過率估計值(eGFR)在20- 60 mL/min/1.73 m²(含)範圍內。
- 尿液白蛋白/肌酸酐比值(UACR)≥300 mg/g。
- HbA1c <10%,篩選之前已接受至少一種降血糖療法(包括胰島素)治療至少6個月。(不可為Dapagliflozin或任何SGLT 2抑制劑)。
- 收縮壓≤160 mmHg,舒張壓≤100 mmHg。
- 篩選診之前已接受血管收縮素轉化酶(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簡稱ACE)抑制劑或血管收縮素II受體阻斷劑(angiotensin-II receptor blocker,簡稱ARB),除非有醫學正當性且有正式紀錄,且接受穩定劑量治療至少6週。
- 受試者必須同意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是指低失敗率之方法 (亦即每年失敗率小於1%)。這些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是依照當地法規予以定義。具生育能力之女性的血清驗孕及尿液驗孕結果呈陰性。
- 經詳細的醫療史檢視,以及至少包括以下方法的適當篩檢評估,顯示無活動性或潛伏性結核病的證據:
1)在 篩選前12週內所進行的基準點胸部X光攝影
與
2) 基準點IGRA檢測的結果為陰性。
- 進行任何試驗專有程序之前,須先取得受試者同意書。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的不選擇/排除條件
- 篩選前3週內發生需要使用全身性抗感染治療藥物的發燒或感染
- 篩選前3個月內或預期於本試驗期間接受重大一般手術。
- NYHA第三或四級充血性心臟衰竭
- 篩選診前3個月內,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TIA)的病史
- 脱髓鞘疾病的病史或症狀
- 篩選前5年內有惡性腫瘤病史(子宮頸原位癌或已適當治療的非轉移性皮膚鱗狀或基底細胞癌除外)
- 曾對單株抗體產生嚴重過敏反應
- 篩選前30天內,曾接受需要使用顯影劑的診斷程序或介入程序。
- 納入診之前6週內(抗TNF α,亦即pentoxifylline、IL1拮抗劑)或3個月內(包括[但不限於]干擾素、infliximab、daclizumab、etanercept、anakinra、canakinumab或adalimumab,已上市或研究中的藥品)接受生物製劑治療(不包括抗-玻璃體抗體、VEGF拮抗劑,允許使用這些製劑)
- 納入診之前3個月內,曾接受任何免疫抑制療法治療,
- 納入診之前1個月內,曾接受任何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20 mg/天的prednisolone或等同藥物),
- 納入診之前3個月內,曾接種任何活性(減毒)疫苗;允許使用重組型或死病毒疫苗。
- 納入診之前3個月內,曾接受pentoxifylline治療,
- 先前曾接受gevokizumab治療。
- 已知有原發性免疫缺乏症、已知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或C型肝炎或B型肝炎血清陽性。
- 篩選前3週內發生需要使用全身性抗感染治療藥物的發燒或感染
- 篩選前3個月內或預期於本試驗期間接受重大一般手術。
- NYHA第三或四級充血性心臟衰竭
- 篩選診前3個月內,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TIA)的病史
- 脱髓鞘疾病的病史或症狀
- 篩選前5年內有惡性腫瘤病史(子宮頸原位癌或已適當治療的非轉移性皮膚鱗狀或基底細胞癌除外)
- 曾對單株抗體產生嚴重過敏反應
- 篩選前30天內,曾接受需要使用顯影劑的診斷程序或介入程序。
- 納入診之前6週內(抗TNF α,亦即pentoxifylline、IL1拮抗劑)或3個月內(包括[但不限於]干擾素、infliximab、daclizumab、etanercept、anakinra、canakinumab或adalimumab,已上市或研究中的藥品)接受生物製劑治療(不包括抗-玻璃體抗體、VEGF拮抗劑,允許使用這些製劑)
- 納入診之前3個月內,曾接受任何免疫抑制療法治療,
- 納入診之前1個月內,曾接受任何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20 mg/天的prednisolone或等同藥物),
- 納入診之前3個月內,曾接種任何活性(減毒)疫苗;允許使用重組型或死病毒疫苗。
- 納入診之前3個月內,曾接受pentoxifylline治療,
- 先前曾接受gevokizumab治療。
- 已知有原發性免疫缺乏症、已知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或C型肝炎或B型肝炎血清陽性。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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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7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