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1 - 2019-07-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試驗已結束1
ICD-10M32.14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腎絲球疾病
ICD-10M32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一項隨機分配、對照雙盲試驗,探討 Orelvo (voclosporin) (23.7 mg,每日兩次) 用於治療活動型狼瘡性腎炎受試者,相較於安慰劑,在達到腎臟反應方面的療效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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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新加坡商希米科亞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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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urinia Pharmaceutical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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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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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2 停止召募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5 試驗已結束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 針對活動型狼瘡性腎炎 (LN) 受試者,評估經24 週的Orelvo (voclosporin) 治療後,相較於安慰劑在達到腎臟反應的療效。
次要目標:
• 針對活動型狼瘡性腎炎受試者,評估經52 週的Orelvo 治療後,相較於安慰劑的安全性、耐受性及療效。
主要納入條件
1. 在進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之前,必須先取得受試者同意書。
2. 在篩選時 (Visit 1),年滿 18 歲 (或依法可以行使醫療同意權的年齡) 至 75 歲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3. 依據美國風濕病聯盟診斷標準,已確診患有全身性紅斑狼瘡 (SLE)。
4. 受試者具有活動性腎炎的證據,定義如下:
篩選前 2 年內的腎臟組織切片結果顯示,屬於第 III、IV-S、IVG 級 (單獨或合併第 V 級) 狼瘡性腎炎,在過去 6 個月內尿蛋白/肌酸酐比例 (UPCR) 倍增或大幅增加,在篩選時至少為 ≥1.5 mg/mg。
或
篩選前 6 個月內的腎臟組織切片結果顯示,屬於第 III、IVS、IV-G 級 (單獨或合併第 V 級) 狼瘡性腎炎,在篩選時 UPCR ≥1.5 mg/mg。
或
篩選前 6 個月內的腎臟組織切片結果顯示,屬於第 V 級狼瘡性腎炎,在篩選時 UPCR ≥2 mg/mg。
無組織切片結果者,可在篩選時進行。受試者必須在 baseline 時符合上列條件。
5.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受試者需要高劑量皮質類固醇及免疫抑制療法。
6. 受試者願意在試驗期間使用口服 MMF,不論是繼續使用目前的 MMF 療法,或是在 Baseline Visit 前或當次開始使用。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篩選時的血清驗孕結果必須為陰性,baseline 的尿液驗孕結果也須為陰性。受試者必須同時使用兩種有效的避孕措施,除非選擇禁慾法。在試驗期間,受試者必須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主要排除條件
1. 受試者無法或不願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或配合試驗程序。
2. 在隨機分配前確認之篩選時,依慢性腎臟疾病流行病學 (CKDEPI) 之公式估算的腎絲球過濾率 (eGFR) ≤45 mL/min/1.73 m2。
3. 在篩選時或試驗期間,使用或已知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療法和併用治療所列的任何藥物,包括篩選前禁用藥物。
4. 目前需要腎臟透析 (血液或腹膜透析),或預計在試驗期間需要腎臟透析者。
5. 曾接受腎臟移植或預計在試驗期間接受腎臟移植者。
6. 已知對 MMF、mycophenolic acid、cyclosporine、皮質類固醇或這些藥物成分過敏或有禁忌的受試者。
7. 目前或醫療病史曾有下列情形:
• 先天性或後天性免疫缺陷。
•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在篩選前 2 年內,曾有具臨床意義的藥物或酒精濫用。
• 篩選前 5 年內曾發生惡性腫瘤,經完全切除治療的基底及鱗狀細胞癌除外。受試者曾有子宮頸上皮內腫瘤第一級的子宮頸表皮化生不良;但已接受子宮頸錐形切除或電圈部分切除治療,並經重複子宮頸抹片檢查正常者,可參加試驗。
• 淋巴增生性疾病或曾接受全淋巴放射治療。
• 在篩選前 3 個月內發生嚴重病毒感染 (例如巨細胞病毒、B 型肝炎病毒、C 型肝炎病毒);或已知感染 HIV。嚴重病毒感染的定義為需抗病毒療法的活動性疾病。
• 活動性肺結核 (TB) 或已知有 TB 病史/曾感染 TB 的證據而未接受 isoniazid 預防治療。
8. 其他已知具臨床意義的活動型疾病,例如:
• 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充血性心臟衰竭、心律不整病史或先天性 QT 間期延長症候群。在篩選時,若以 Fridericia 方法進行心律校正之 QT 間期 (QTcF) 超出 480 msec,且 QRS 間期正常 (<110 msec),不得參加試驗。
• 在篩選時肝功能異常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丙胺酸轉胺酶或膽紅素為正常值上限 2.5 倍以上);或在篩選時為異常,在隨機分配前確認肝功能已回復至低於正常值上限 2.5 倍。
• 需要口服類固醇治療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或氣喘。
• 與活動型全身性紅斑狼瘡無關的骨髓功能不全 (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且白血球計數 <2,500/mm3、絕對嗜中性白血球 (ANC) <1.3 × 103/μL、血小板減少 (血小板數目 <50,000/mm3)。
• 活性出血障礙。
• 正罹患需要靜脈輸注抗生素的感染疾病。
9. 合併有任何自體免疫疾病,疾病的症狀或治療可能影響試驗的評估或結果 (例如有顯著肺高壓的硬皮症、需要額外免疫抑制治療的病症)。合併有其他病症,但若其症狀或治療將不會影響評估或結果 (例如乾燥症候群 Sjögren’s syndrome),則不予排除。
10. 在篩選時和試驗治療期間,不得使用活的生物、病毒、細菌製成的疫苗。
11. 在篩選前 6 個月內,有其他重大身體或精神疾病、或嚴重外傷,可能影響試驗的執行或干擾試驗的評估或結果。
12. 依試驗主持人判斷,可能增加受試者風險或干擾試驗評估或結果的其他病症。
13. 懷孕、哺乳或有生育能力者,但未採取適當避孕措施的受試者。
14. 篩選前 4 週內參加其他臨床試驗,或在篩選前 4 週內或 5 個藥物半衰期內,使用其他試驗藥物 (以較長時間為準)。
15. 受試者曾參加隨機分配及Orelvo治療的臨床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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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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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2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