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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DM301
試驗已結束

2016-12-29 - 2023-09-28

Phase III

召募中6

終止收納2

ICD-10C50

乳房惡性腫瘤

ICD-10C79.81

乳房之續發性惡性腫瘤

ICD-9174.0

女性乳房乳頭及乳暈之惡性腫瘤

西達本胺合併諾曼癌素(Aromasin, exemestane) 治療荷爾蒙受體陽性晚期乳癌的III期臨床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杜世興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周志銘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劉良智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趙祖怡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11 召募中

Audit

試驗主持人 劉良智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巫承哲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經內分泌治療失敗的荷爾蒙受體陽性晚期乳癌

試驗目的

評估西達本胺錠合併諾曼癌素錠治療荷爾蒙受體陽性晚期乳癌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tablet

主成份

Chidamide

劑型

tablet

劑量

5mg

評估指標

1. 主要療效指標:無進展生存期(PFS)
2. 次要療效指標:
總生存期(OS)
緩解持續時間(DOR)
客觀緩解率(ORR)
臨床獲益率【CBR,CR+PR+疾病穩定(SD24週】
3. 安全性終點指標:主要藉由觀察不良事件的頻率及嚴重程度、各項生命徵象和實驗室指標的變化,進行安全性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20~75歲,停經後女性*患者;
2) 組織學或細胞學證實的荷爾蒙受體陽性【動情激素受體(ER)陽性、黃體激素受體(PgR)陰性或陽性】乳癌患者;
3) 至少經一次內分泌藥物治療(無論救援治療或輔助治療)後疾病進展或復發;
4) 化療方案數1個;
5) 收案前疾病狀態為不可手術的III期或IV期乳癌,至少有一個可測量病灶或者無可測量病灶且為單純骨轉移的患者;
6) 距離上次治療的時間間隔:(a)若上次治療為內分泌治療,則需2週;(b)若上次治療為化療,則需4週;
7) ECOG評分:0或1分;
8) 嗜中性白血球絕對值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色素90g/L;
9) 預期壽命3個月;
10) 自願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 曾經或現在有中樞神經系統轉移,或軟腦膜疾病;
2) 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陽性;
3) 曾經接受過諾曼癌素治療;
4) 入選前4週內進行過放療;
5) 無可測量病灶(單純骨轉移除外),如胸膜或心包膜滲出液、腹水等;
6) 無法控制的或重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a) 篩選前12個月內發生過心肌梗塞;
b) 篩選前6個月內發生過無法控制的心絞痛;
c) 篩選前6 個月內發生鬱血性心臟衰竭,或篩選前左室射血分數(LVEF)<50%;
d) 任何具有明顯臨床意義的心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搏過速、心室性纖維性顫動或多型性心室性心搏過速);
e) 有臨床意義的QT間期延長病史,或篩選期QTc間期>450 ms;
f) 有腦血管意外病史;
g) 有症狀且需藥物治療的冠狀動脈心臟病。
7) 有內臟移轉危急症狀(visceral crisis);
8) 心臟超音波B mode顯示舒張末期心包腔液性暗區寬度10mm;
9) 接受過器官移植;
10) 篩選前原治療毒性尚未恢復,仍有1級以上的毒性反應;
11) 臨床上明顯的胃腸道異常,可能影響藥物的攝入、運送或吸收(如無法吞咽、慢性腹瀉、腸阻塞等);
12) 有活動性感染【篩選期前4週內有活動性細菌、病毒、真菌、分枝桿菌、寄生蟲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需要靜脈抗生素治療,或針對性抗病毒治療,或任何導致需要住院的重大感染事件】,或篩選前14天內持續發燒;
13) 主要器官外科手術後未滿6週;
14) 肝功能異常【總膽紅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Gilbert症候群的總膽紅素>正常值上限的3倍);無肝轉移患者的ALT/AST >正常值上限的2.5倍,肝轉移患者的ALT/AST >正常值上限的5倍】、腎功能異常(血清肌酐 >正常值上限的1.5倍);
15) 目前或曾經患有其他惡性腫瘤(經充分治療的皮膚基底細胞癌或鱗狀細胞癌、子宮頸原位癌除外),除非進行了根治性治療且有近5年內無復發轉移的證據;
16) 任何精神或認知障礙,可能會限制其對受試者同意書的理解、執行以及研究的遵守;
17) 篩選前4週內參加過其它藥物臨床試驗或正在接受其它藥物臨床試驗治療(參與一項研究的總生存期追蹤患者除外);
18) 研究者認為其他不適合參加本研究的情況。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5 人

  • 全球人數

    4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