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111482 [MAGE3-AS15-MEL-005 (ADJ)]
2010-09-15 - 2016-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一項雙盲、隨機分配、以安慰劑為對照組之第三期臨床研究,針對罹患第三期可切除之黑色素瘤且其腫瘤細胞呈現MAGE-A3陽性之患者,評估以recMAGE-A3 + AS15之抗原特異性癌症免疫療法做為輔助治療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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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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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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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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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針對第三期可切除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之黑色素瘤患者所進行的輔助治療。
試驗目的
主要試驗目標
無疾病存活時間(DF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復發或死亡之區間(先發生者)。
次要試驗目標
整體存活時間(overall survival),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死亡發生的時間,無論造成死亡的原因為何。
無疾病特異性存活時間(disease-free specific survival, DFS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復發或因黑色素瘤死亡發生的時間(先發生者)。
無遠端轉移存活時間(distant metastasis-free survival, DMF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遠端轉移或死亡發生的時間(先發生者)。
不良事件與嚴重不良反應。
抗MAGE-A3和抗蛋白D之血清陽性率。
使用EQ-5D問卷,評估健康相關之生活品質。
藥品名稱
recMAGE-A3+AS15疫苗(試驗疫苗)
主成份
300 micro gram of recMAGE-A3 antigen and 420 micro gram CpG reconstituted in AS01B
劑型
vial
劑量
0.5
評估指標
主要試驗目標
無疾病存活時間(DF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復發或死亡之區間(先發生者)。
次要試驗目標
整體存活時間(overall survival),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死亡發生的時間,無論造成死亡的原因為何。
無疾病特異性存活時間(disease-free specific survival, DFS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復發或因黑色素瘤死亡發生的時間(先發生者)。
無遠端轉移存活時間(distant metastasis-free survival, DMF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遠端轉移或死亡發生的時間(先發生者)。
不良事件與嚴重不良反應。
抗MAGE-A3和抗蛋白D之血清陽性率。
使用EQ-5D問卷,評估健康相關之生活品質。
無疾病存活時間(DF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復發或死亡之區間(先發生者)。
次要試驗目標
整體存活時間(overall survival),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死亡發生的時間,無論造成死亡的原因為何。
無疾病特異性存活時間(disease-free specific survival, DFS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復發或因黑色素瘤死亡發生的時間(先發生者)。
無遠端轉移存活時間(distant metastasis-free survival, DMFS),從隨機分派時間開始算起,至第一次遠端轉移或死亡發生的時間(先發生者)。
不良事件與嚴重不良反應。
抗MAGE-A3和抗蛋白D之血清陽性率。
使用EQ-5D問卷,評估健康相關之生活品質。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標準
必須在隨機分配時確認所有患者必須要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如果患者先前曾進入研究篩選階段但有任何原因不符合者,必須要再次確認此不符合原因是否已不存在,以及其他的條件也都符合。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患者才可能納入研究。
1. 切除後之腫瘤檢體運送至進行MAGE-A3表現與基因表現圖譜檢驗之前,患者需填寫腫瘤檢體MAGE-A3表現與基因表現圖譜篩檢版同意書,以及在進行計畫書中其他步驟之前,填寫研究版受試者同意書。
2. 經組織病理學證實為第IIIB期或第IIIC期,伴有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適合手術切除之皮膚黑色素瘤之男性或女性患者。依據2002 AJCC分期,T1-4a N1-2b M0 (第IIIB期有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以及T1-4b N1-2b M0或是任何TN3肉眼可見M0(大於或等於4個肉眼可見淋巴結或是肉眼可見纏結的淋巴結)之患者可納入研究。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是指經治療的淋巴結切除術之後,依病理檢查證實臨床檢測淋巴結轉移(包括淋巴結轉移展現出來的淋巴結外的總擴張)。臨床檢測包括依照任何影像技術或身體檢查以及經病理專家檢查淋巴結總數所下之診斷。未知原位癌之病患,可參與本研究。
3. 患者必須在手術切除後經證實無此疾病,隨機分配與手術時間間隔不超過9週。若是病患進行一項選擇性的切除伴隨著淋巴結切除術,進行完整的淋巴結切除術日期為病患無疾病的開始,並依此時間點開始計算9週之間隔。如果第一次手術並沒有使病患無疾病,可能需要進行第二次的手術,這位患者仍然具有參加研究的資格,只要在同樣的淋巴結區域進行完整的淋巴結切除術。
4. 患者於填寫第一份同意書時,年齡須大於或等於十八歲。
5. 患者之淋巴結腫瘤組織表現出MAGE-A3基因,依RT - PCR檢測分析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之組織。
6. 患者手術後完全康復。
7. 於隨機分配時,ECOG日常體能狀態評估為0或1。
8. 經標準實驗室診斷標準評估患者具有足夠的骨髓儲備量與肝腎功能,檢驗數值須符合以下標準:
絕對嗜中性球數量 ≥ 1.5 x 109/L
血小板數量 ≥ 75 x 109/L
血清肌酸酐值 ≤ 正常值上限的1.5倍
總膽紅素值 ≤ 正常值上限的1.5倍
丙胺酸轉胺基酶(ALAT-ASAT) ≤ 正常值上限的2.5倍
9. 女性患者必須無懷孕的可能,例如:目前已施行輸卵管結紮手術,子宮切除術,卵巢切除術或停經;或若患者有懷孕的可能,則在隨機分派前30天,必須採取適當的避孕方式,且驗孕結果為陰性,並且在整個研究期間持續避孕直到完成所有治療注射系列的2個月後。
10. 主持研究醫師相信患者可遵循計劃書之要求。
排除標準
必須在隨機分配時逐項核對,只要符合下列任一項即不能進入此研究。
1. 患者患有黏膜性黑色素瘤或是眼睛黑色素瘤。
2. 患者目前或曾經有過通路中轉移(N2c或是N3)。
3. 患者已接受過或計畫使用抗癌輔助治療,以下治療除外:
- 前一次手術後曾經使用免疫調節劑(即干擾素和/或抗CTL-A4製劑),至少需要在隨機分派30天前停止使用此類用藥。
- 進行淋巴切除術之前,曾做過放射治療。此患者仍具有參與研究之資格。
4. 患者需要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任何其他免疫抑制劑之慢性(超過7個連續日)併用治療。使用prednisone或同類的藥物,劑量小於或等於0.125mg/kg/day(劑量絕對不能超過10mg/day),以及外用的或吸入型類固醇不在此限。
5. 患者隨機分派前30天曾使用或試驗期間預計使用其他研究用藥或未上市產品(藥品或疫苗)。
6. 患者有自體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於多發性硬化症、紅斑性狼瘡及發炎性腸道疾病。白斑病患者則不在此限。
7. 患者有先天性或遺傳性免疫缺陷的家族病史。
8. 患者已知為人類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病毒陽性,或有其他經證實或懷疑為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的情況。
9. 有過敏疾病或反應,可能因本研究產品的任何成份而惡化者。
10. 患者有精神疾病或成癮問題,可能會影響其簽署同意書之能力,或遵循研究過程之能力。
11. 患者同時有其他與惡性腫瘤無關的嚴重醫療問題,將會明顯限制其遵循此研究計畫之能力,或使該病患暴露於不可接受的風險中。
12. 患者身體其他部位發生過或同時存在惡性腫瘤(包括原位癌),除了經過有效治療的非黑色素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或該惡性腫瘤經過治療已減輕超過五年且極可能已治癒者。
13. 患者有無法控制的出血性疾病。
14. 懷孕或泌乳中的女性患者。
必須在隨機分配時確認所有患者必須要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如果患者先前曾進入研究篩選階段但有任何原因不符合者,必須要再次確認此不符合原因是否已不存在,以及其他的條件也都符合。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患者才可能納入研究。
1. 切除後之腫瘤檢體運送至進行MAGE-A3表現與基因表現圖譜檢驗之前,患者需填寫腫瘤檢體MAGE-A3表現與基因表現圖譜篩檢版同意書,以及在進行計畫書中其他步驟之前,填寫研究版受試者同意書。
2. 經組織病理學證實為第IIIB期或第IIIC期,伴有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適合手術切除之皮膚黑色素瘤之男性或女性患者。依據2002 AJCC分期,T1-4a N1-2b M0 (第IIIB期有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以及T1-4b N1-2b M0或是任何TN3肉眼可見M0(大於或等於4個肉眼可見淋巴結或是肉眼可見纏結的淋巴結)之患者可納入研究。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是指經治療的淋巴結切除術之後,依病理檢查證實臨床檢測淋巴結轉移(包括淋巴結轉移展現出來的淋巴結外的總擴張)。臨床檢測包括依照任何影像技術或身體檢查以及經病理專家檢查淋巴結總數所下之診斷。未知原位癌之病患,可參與本研究。
3. 患者必須在手術切除後經證實無此疾病,隨機分配與手術時間間隔不超過9週。若是病患進行一項選擇性的切除伴隨著淋巴結切除術,進行完整的淋巴結切除術日期為病患無疾病的開始,並依此時間點開始計算9週之間隔。如果第一次手術並沒有使病患無疾病,可能需要進行第二次的手術,這位患者仍然具有參加研究的資格,只要在同樣的淋巴結區域進行完整的淋巴結切除術。
4. 患者於填寫第一份同意書時,年齡須大於或等於十八歲。
5. 患者之淋巴結腫瘤組織表現出MAGE-A3基因,依RT - PCR檢測分析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之組織。
6. 患者手術後完全康復。
7. 於隨機分配時,ECOG日常體能狀態評估為0或1。
8. 經標準實驗室診斷標準評估患者具有足夠的骨髓儲備量與肝腎功能,檢驗數值須符合以下標準:
絕對嗜中性球數量 ≥ 1.5 x 109/L
血小板數量 ≥ 75 x 109/L
血清肌酸酐值 ≤ 正常值上限的1.5倍
總膽紅素值 ≤ 正常值上限的1.5倍
丙胺酸轉胺基酶(ALAT-ASAT) ≤ 正常值上限的2.5倍
9. 女性患者必須無懷孕的可能,例如:目前已施行輸卵管結紮手術,子宮切除術,卵巢切除術或停經;或若患者有懷孕的可能,則在隨機分派前30天,必須採取適當的避孕方式,且驗孕結果為陰性,並且在整個研究期間持續避孕直到完成所有治療注射系列的2個月後。
10. 主持研究醫師相信患者可遵循計劃書之要求。
排除標準
必須在隨機分配時逐項核對,只要符合下列任一項即不能進入此研究。
1. 患者患有黏膜性黑色素瘤或是眼睛黑色素瘤。
2. 患者目前或曾經有過通路中轉移(N2c或是N3)。
3. 患者已接受過或計畫使用抗癌輔助治療,以下治療除外:
- 前一次手術後曾經使用免疫調節劑(即干擾素和/或抗CTL-A4製劑),至少需要在隨機分派30天前停止使用此類用藥。
- 進行淋巴切除術之前,曾做過放射治療。此患者仍具有參與研究之資格。
4. 患者需要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任何其他免疫抑制劑之慢性(超過7個連續日)併用治療。使用prednisone或同類的藥物,劑量小於或等於0.125mg/kg/day(劑量絕對不能超過10mg/day),以及外用的或吸入型類固醇不在此限。
5. 患者隨機分派前30天曾使用或試驗期間預計使用其他研究用藥或未上市產品(藥品或疫苗)。
6. 患者有自體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於多發性硬化症、紅斑性狼瘡及發炎性腸道疾病。白斑病患者則不在此限。
7. 患者有先天性或遺傳性免疫缺陷的家族病史。
8. 患者已知為人類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病毒陽性,或有其他經證實或懷疑為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的情況。
9. 有過敏疾病或反應,可能因本研究產品的任何成份而惡化者。
10. 患者有精神疾病或成癮問題,可能會影響其簽署同意書之能力,或遵循研究過程之能力。
11. 患者同時有其他與惡性腫瘤無關的嚴重醫療問題,將會明顯限制其遵循此研究計畫之能力,或使該病患暴露於不可接受的風險中。
12. 患者身體其他部位發生過或同時存在惡性腫瘤(包括原位癌),除了經過有效治療的非黑色素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或該惡性腫瘤經過治療已減輕超過五年且極可能已治癒者。
13. 患者有無法控制的出血性疾病。
14. 懷孕或泌乳中的女性患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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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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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3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