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TJ301UC2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235752
2017-09-01 - 2020-01-31
Phase II
召募中2
ICD-10K51
潰瘍性結腸炎
ICD-9556.9
潰瘍性結腸炎
一項隨機、雙盲、以安慰劑對照的 II 期臨床研究以評估靜脈注射 TJ301 (FE999301)治療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之安全性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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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康煜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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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I-Mab Biopharma HongKo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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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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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Ulcerative Colitis潰瘍性結腸炎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1.評估TJ301治療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之安全性及療效
次要目的:
1.TJ301在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之藥物動力學(PK)研究
2.TJ301在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之藥效動力學(PD)研究
3.TJ301在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之免疫抗原性(immunogenicity)研究
探索性目的:
1.探討TJ301在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之PK與PD之關係
藥品名稱
TJ301
主成份
Fusion protein consisting of two complete extracellular domains of gp130
劑型
IV infusion
劑量
15mg/mL
評估指標
主要試驗指標
第 12 週時在臨床上和內視鏡學上的緩解,即 Mayo 總評分≦2、無任何一項
分項評分>1 且直腸出血分項評分=0。
不良反應、生命徵象、12 導程心電圖和臨床實驗室指標之異常。
次要試驗指標
第 12 週時在臨床上和內視鏡學上的反應(Mayo 總評分較基準值減少≧3 且
降低≧30%,包含直腸出血分項評分較基準值減少≧1 分或直腸出血分項評
分≦1)。
第 4、6、8、10 和 12 週時有臨床上緩解,即排便次數分項評分=0、直腸出
血分項評分=0 且 9 分制 Mayo 部分評分≦1。
第 4、6、8、10 和 12 週時之臨床反應(9 分制 Mayo 部分評分較基準值減少
≧2 分且降低≧30%,包含直腸出血分項評分較基準值減少≧1 分或直腸出血
分項評分≦1)。
第 12 週時黏膜癒合,即 Mayo 內視鏡分項分數=0。
第 4、6、8、10 和 12 週時之 9 分制 Mayo 部分評分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時之 Mayo 總評分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時 modified Mayo 評分(=Mayo 總評分排除醫師整體評估(physician's
global assessment, PGA)分項分數)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4、6、8、10 和 12 週醫師整體評估分數(PGA)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有 FDA 定義之緩解,即排便次數分項評分=0、直腸出血分項評分=0 及內視鏡分項分數=0。
免疫抗原性: anti- TJ301 抗體。
PK 亞群: AUCinf、AUCt、% AUCext、Cmax、tmax、CL、Vz、λz、t½ 和平均滯
留时间(若適用)。
最高和最低(注射前)血清 TJ301 濃度。
探索性試驗指標
第 4、8 和 12 週時之探索性生物指標(紅血球沉降速率、C-反應蛋白、IL-6、
IL-6/sIL-6R 複合物及嗜中性白血球和血小板計數、糞便中鈣衛蛋白)相對於
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時在臨床上和內視鏡學上的緩解,即 Mayo 總評分≦2、無任何一項
分項評分>1 且直腸出血分項評分=0。
不良反應、生命徵象、12 導程心電圖和臨床實驗室指標之異常。
次要試驗指標
第 12 週時在臨床上和內視鏡學上的反應(Mayo 總評分較基準值減少≧3 且
降低≧30%,包含直腸出血分項評分較基準值減少≧1 分或直腸出血分項評
分≦1)。
第 4、6、8、10 和 12 週時有臨床上緩解,即排便次數分項評分=0、直腸出
血分項評分=0 且 9 分制 Mayo 部分評分≦1。
第 4、6、8、10 和 12 週時之臨床反應(9 分制 Mayo 部分評分較基準值減少
≧2 分且降低≧30%,包含直腸出血分項評分較基準值減少≧1 分或直腸出血
分項評分≦1)。
第 12 週時黏膜癒合,即 Mayo 內視鏡分項分數=0。
第 4、6、8、10 和 12 週時之 9 分制 Mayo 部分評分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時之 Mayo 總評分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時 modified Mayo 評分(=Mayo 總評分排除醫師整體評估(physician's
global assessment, PGA)分項分數)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4、6、8、10 和 12 週醫師整體評估分數(PGA)相對於基準值之變化。
第 12 週有 FDA 定義之緩解,即排便次數分項評分=0、直腸出血分項評分=0 及內視鏡分項分數=0。
免疫抗原性: anti- TJ301 抗體。
PK 亞群: AUCinf、AUCt、% AUCext、Cmax、tmax、CL、Vz、λz、t½ 和平均滯
留时间(若適用)。
最高和最低(注射前)血清 TJ301 濃度。
探索性試驗指標
第 4、8 和 12 週時之探索性生物指標(紅血球沉降速率、C-反應蛋白、IL-6、
IL-6/sIL-6R 複合物及嗜中性白血球和血小板計數、糞便中鈣衛蛋白)相對於
基準值之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須符合以下標準方能入選):
1.18-70歲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有超過3個月的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UC)病史。於篩選期經大腸鏡或乙狀結腸鏡併切片檢查確診為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範圍距肛緣>15公分。若已確認患有潰瘍性結腸炎(UC)則無須切片(biopsy)檢體。
3.活動性中潰瘍性結腸炎:於篩選期間Mayo總評分≧5,且直腸出血分項分數≧1。
4.隨機分派前28天至6天間之內視鏡分項分數≧2。
5.接受非生物性的常規潰瘍性結腸炎療法:隨機分派前每日接受效價不超過20毫克prednisone類固醇治療穩定至少2週,且/或於隨機分派前每日接受含有≧2 克的5-ASA治療至少3個月、穩定治療至少4週,且/或於隨機分派前每日接受≧ 0.75毫克/公斤的AZA或≧ 0.5毫克/公斤的6-MP治療至少6個月、穩定治療至少6週,或於隨機分派前每週接受≥ 12.5毫克的MTX治療、穩定治療至少12週。
常規治療 劑量要求 穩定治療的期間
Corticosteroids 不超過20毫克prednisone類固醇 於隨機分派前維持穩定治療至少2週
5-ASA 每日不少於2克的5-ASA 於隨機分派前接受治療至少3個月、維持穩定治療至少4週
AZA 不少於0.75毫克/公斤/天 於隨機分派前接受治療至少6個月、維持穩定治療至少6週
6-MP 不少於0. 5毫克/公斤/天 於隨機分派前接受治療至少6個月、維持穩定治療至少6週
MTX 不少於12.5毫克/週 於隨機分派前維持穩定治療至少12週
6.具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試者和女性受試者必須願意在試驗期間實行有效的避孕措施,並且願意而且能夠在接受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1個月繼續使用避孕措施。
7.該患者有能力且有意願配合本試驗之研究要求。
8.該患者具有讀寫能力以便理解並填寫患者日誌。
9.在執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已獲得自願簽署之受試者同意書。
10.第一劑試驗藥物前,受試者未曾接受過任何生物療法、或曾為治療UC或免疫疾病而接受過1種生物製藥治療且最後一劑治療須超過第一劑試驗藥物前8週或5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
1.18-70歲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有超過3個月的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UC)病史。於篩選期經大腸鏡或乙狀結腸鏡併切片檢查確診為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範圍距肛緣>15公分。若已確認患有潰瘍性結腸炎(UC)則無須切片(biopsy)檢體。
3.活動性中潰瘍性結腸炎:於篩選期間Mayo總評分≧5,且直腸出血分項分數≧1。
4.隨機分派前28天至6天間之內視鏡分項分數≧2。
5.接受非生物性的常規潰瘍性結腸炎療法:隨機分派前每日接受效價不超過20毫克prednisone類固醇治療穩定至少2週,且/或於隨機分派前每日接受含有≧2 克的5-ASA治療至少3個月、穩定治療至少4週,且/或於隨機分派前每日接受≧ 0.75毫克/公斤的AZA或≧ 0.5毫克/公斤的6-MP治療至少6個月、穩定治療至少6週,或於隨機分派前每週接受≥ 12.5毫克的MTX治療、穩定治療至少12週。
常規治療 劑量要求 穩定治療的期間
Corticosteroids 不超過20毫克prednisone類固醇 於隨機分派前維持穩定治療至少2週
5-ASA 每日不少於2克的5-ASA 於隨機分派前接受治療至少3個月、維持穩定治療至少4週
AZA 不少於0.75毫克/公斤/天 於隨機分派前接受治療至少6個月、維持穩定治療至少6週
6-MP 不少於0. 5毫克/公斤/天 於隨機分派前接受治療至少6個月、維持穩定治療至少6週
MTX 不少於12.5毫克/週 於隨機分派前維持穩定治療至少12週
6.具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試者和女性受試者必須願意在試驗期間實行有效的避孕措施,並且願意而且能夠在接受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1個月繼續使用避孕措施。
7.該患者有能力且有意願配合本試驗之研究要求。
8.該患者具有讀寫能力以便理解並填寫患者日誌。
9.在執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已獲得自願簽署之受試者同意書。
10.第一劑試驗藥物前,受試者未曾接受過任何生物療法、或曾為治療UC或免疫疾病而接受過1種生物製藥治療且最後一劑治療須超過第一劑試驗藥物前8週或5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則不能入選):
1.妊娠期或哺乳期之女性。
2.具結腸鏡檢查或乙狀結腸鏡檢查之禁忌症。
3.對試驗藥物TJ301中任何成分過敏。
4.根據主持人評估可能於1個月內接受UC治療手術的受試者。
5.曾接受結腸造口術、結腸切除術或部分結腸切除術。
6.目前患有未定類發炎性腸道疾病、克隆氏症、缺血性結腸炎、猛爆性腸炎、毒性巨結腸症、侷限於直腸之潰瘍性結腸炎(潰瘍性直腸炎)、感染性腸炎、阿米巴性腸炎或腸道血吸蟲症。
7.具惡性腫瘤病史,成功治癒之非轉移性皮膚鱗狀細胞癌或基底細胞癌及/或侷限性子宮頸原位癌除外。若篩選期之大腸鏡檢測呈現分化異常或有惡性跡象,則該患者無法入選。
8.原發性或續發性免疫不全,包括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1500/μL)或淋巴球減少(絕對淋巴球計數<500/μL)。
9.中至重度貧血(血色素<9 g/dL)、血小板減少(血小板計數<75000/μL)或血清肌酸酐>2 mg/dL。
10.除了潰瘍性結腸炎之外的自體免疫疾病,不包括修格蘭氏症候群(Sjogren′s syndrome)或甲狀腺機能低下症。
11.於篩選期呈現困難梭狀芽孢桿菌(Clostridium difficile)陽性或於隨機分派前4週內接受過針對該菌之治療。
12.血清轉氨酶(serum transaminases)>正常值上限[ULN]2.5倍、鹼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2.5 x ULN。
13.經研究者判斷患有除了潰瘍性結腸炎以外的嚴重潛在疾病。
14.過去一年曾有藥物成癮,或目前藥物成癮或使用非法藥物。
15.有規律性使用每日超過 40 克酒精的跡象。
16.每日吸菸數超過10支者。
17.目前感染急性或慢性B型或C型肝炎病毒;或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
18.目前或曾患有開放性或潛在性肺結核,即(1)於篩選期經QuantiFERON-TB檢測呈陽性,或(2)隨機分配前4週T-spot檢測,且在隨機分配前12週經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CT)或胸部X光檢查顯示當下或曾經患有肺結核。患有舊有的結核病(TB)病患也將予以排除。
19.EBV(Epstein-Barr virus)病毒檢測呈現陽性IgM。
20.若疑似巨細胞病毒(Cytomegalovirus,CMV)感染應進行CMV檢測,於篩選期呈CMV陽性者應被排除於本試驗。
21.於隨機分派前30天內或5個藥物半衰期(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接受過任何研究性治療或為了任何研究用途批准的治療。
22.目前正在使用任何非試驗計畫書中所允許之藥物。
23.於隨機分派期前14天發生任何需要抗生素、抗病毒或抗真菌劑之感染症(包含憩室炎)。
25.於隨機分派前30天內接受過活性(減毒)疫苗。
26.近期接受中至高劑量之類固醇藥物:隨機分派前8週內接受靜脈注射用methylprednisolone 60 毫克/日或hydrocortisone 300 毫克/日,或隨機分派前30天內使用效價超過20 毫克 prednisone之口服可體松。
27.於隨機分派前30天內使用cyclosporine、tacrolimus、sirolimus或mycophenolate mofetil等藥物。
28.於內視鏡篩選前14天內和試驗期間,接受內視鏡檢測以外目的的治療性灌腸或栓劑。
1.妊娠期或哺乳期之女性。
2.具結腸鏡檢查或乙狀結腸鏡檢查之禁忌症。
3.對試驗藥物TJ301中任何成分過敏。
4.根據主持人評估可能於1個月內接受UC治療手術的受試者。
5.曾接受結腸造口術、結腸切除術或部分結腸切除術。
6.目前患有未定類發炎性腸道疾病、克隆氏症、缺血性結腸炎、猛爆性腸炎、毒性巨結腸症、侷限於直腸之潰瘍性結腸炎(潰瘍性直腸炎)、感染性腸炎、阿米巴性腸炎或腸道血吸蟲症。
7.具惡性腫瘤病史,成功治癒之非轉移性皮膚鱗狀細胞癌或基底細胞癌及/或侷限性子宮頸原位癌除外。若篩選期之大腸鏡檢測呈現分化異常或有惡性跡象,則該患者無法入選。
8.原發性或續發性免疫不全,包括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1500/μL)或淋巴球減少(絕對淋巴球計數<500/μL)。
9.中至重度貧血(血色素<9 g/dL)、血小板減少(血小板計數<75000/μL)或血清肌酸酐>2 mg/dL。
10.除了潰瘍性結腸炎之外的自體免疫疾病,不包括修格蘭氏症候群(Sjogren′s syndrome)或甲狀腺機能低下症。
11.於篩選期呈現困難梭狀芽孢桿菌(Clostridium difficile)陽性或於隨機分派前4週內接受過針對該菌之治療。
12.血清轉氨酶(serum transaminases)>正常值上限[ULN]2.5倍、鹼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2.5 x ULN。
13.經研究者判斷患有除了潰瘍性結腸炎以外的嚴重潛在疾病。
14.過去一年曾有藥物成癮,或目前藥物成癮或使用非法藥物。
15.有規律性使用每日超過 40 克酒精的跡象。
16.每日吸菸數超過10支者。
17.目前感染急性或慢性B型或C型肝炎病毒;或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
18.目前或曾患有開放性或潛在性肺結核,即(1)於篩選期經QuantiFERON-TB檢測呈陽性,或(2)隨機分配前4週T-spot檢測,且在隨機分配前12週經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CT)或胸部X光檢查顯示當下或曾經患有肺結核。患有舊有的結核病(TB)病患也將予以排除。
19.EBV(Epstein-Barr virus)病毒檢測呈現陽性IgM。
20.若疑似巨細胞病毒(Cytomegalovirus,CMV)感染應進行CMV檢測,於篩選期呈CMV陽性者應被排除於本試驗。
21.於隨機分派前30天內或5個藥物半衰期(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接受過任何研究性治療或為了任何研究用途批准的治療。
22.目前正在使用任何非試驗計畫書中所允許之藥物。
23.於隨機分派期前14天發生任何需要抗生素、抗病毒或抗真菌劑之感染症(包含憩室炎)。
25.於隨機分派前30天內接受過活性(減毒)疫苗。
26.近期接受中至高劑量之類固醇藥物:隨機分派前8週內接受靜脈注射用methylprednisolone 60 毫克/日或hydrocortisone 300 毫克/日,或隨機分派前30天內使用效價超過20 毫克 prednisone之口服可體松。
27.於隨機分派前30天內使用cyclosporine、tacrolimus、sirolimus或mycophenolate mofetil等藥物。
28.於內視鏡篩選前14天內和試驗期間,接受內視鏡檢測以外目的的治療性灌腸或栓劑。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9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