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 201905040MIND
2019-07-15 - 2020-12-31
Phase II
終止收納2
ICD-10G30.0
早發型阿茲海默氏病
ICD-10G30.1
晚發型阿茲海默氏病
ICD-10G30.8
其他阿茲海默氏病
ICD-10G30.9
非特定的阿茲海默氏病
ICD-9331.0
阿茲海默氏病
以Dextromethorphan治療失智症患者的激動症狀:開放式臨床研究
-
試驗申請者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使用較高劑量之Dextromethorphan可治療失智症的激動症狀
試驗目的
2015年一個新研究發現Dextromethorphan(DXM,右美沙芬) (30-60mg)/ Quinidine (10-20mg)對於治療失智症的激動有效(加上 Quinidine 主要目的在於提高 DXM 的血中濃度),其他也有些研究發現 DXM 對一些精神疾病病患有神經保護作用。過去研究顯示一般人及老人通常能耐受DXM/Quinidine,而且目前還沒有 DXM 對華人失智症患者激動症狀的研究,因此本試驗希望了解 DXM 對華人失智症患者的激動症狀之療效及安全性、耐受性,並找尋對 DXM 有效的預測標記,及 CYP2D6 基因多形性與 DXM 血中濃度與臨床反應之關連。希望能找到對失智病患激動時的另一種有效治療。
藥品名稱
"美時" 抵克特喜持續性釋放錠60公絲
主成份
Dextromethorphan Hbr
劑型
持續性釋放錠
劑量
60
評估指標
1. 主要評估指標:神經精神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中激動項目的分數變化。
2. 次要評估指標:神經精神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總分及次總分,臨床整體評估表(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 CGI)之改變,康乃爾失智憂鬱量表(The Cornell Scale for Depression in Dementia, CSDD)、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lzheimer′s Disease Cooperative Study-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nventory (ADCS-ADL)以及認知能力篩選工具(Cognitive Abilities Screening Instrument, CASI)等量表分數的改變。
2. 次要評估指標:神經精神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總分及次總分,臨床整體評估表(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 CGI)之改變,康乃爾失智憂鬱量表(The Cornell Scale for Depression in Dementia, CSDD)、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lzheimer′s Disease Cooperative Study-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nventory (ADCS-ADL)以及認知能力篩選工具(Cognitive Abilities Screening Instrument, CASI)等量表分數的改變。
主要納入條件
1. 主要納入條件:
(1) 50歲以上到90歲以下的男性及女性。
(2) 依據2011 NIA-AA診斷準則,可能診斷為由阿茲海默症引起的認知障礙症(AD);或依照DSM-5診斷準則,可能診斷為由血管疾病症引起的認知障礙症(VaD)。
(3) 門診或住院病人。
(4) 在篩選期前7天經醫師確認出現激動症狀,且其症狀已經干擾到日常活動,經評估可能需要藥物介入者。
(5) 篩選期時,臨床整體評估表(CGI-S)在激動方面的分數4分以上。
(6) 過去2年內之簡短智能測驗得分在8~28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得分在1~3。
(7) 目前的心、肺、肝及腎功能在穩定狀態,並不需要有積極的藥物劑量調整或介入處理,此狀態至少維持一個月以上。
(8) 篩選期前一個月內之心電圖未有完全的房室傳導阻滯(complete heart block)、心室心搏過速(ventricular tachycardia)或每分鐘大於五次的頻繁性單點室性異位搏動(frequent unifocal ventricular ectopic beats)。
(9) 如果是育齡女性,必須從試驗前一個月到試驗結束都使用醫學認可之避孕方法,或者已手術結紮、停經。
(10)病人目前使用認知障礙症治療藥物,如donepezil(常見商品名:愛憶欣), rivastigmine(常見商品名:憶思能), galantamine(常見商品名:利憶靈), memantine(常見商品名:憶必佳或威智),篩選期前至少2-4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
(11)同時併用抗憂鬱劑者,如選擇性血清素抑制劑或選擇性血清素-正腎上腺素抑制劑,篩選期前至少2-4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其中使用paroxetine(常見商品名:克憂果)者,其劑量每日不超過10毫克。
(12)病人目前使用認知障礙症所引起躁動的治療藥物(如抗精神病藥物,或buspirone(常見商品名:百事隆或布匹隆)),篩選期前至少2-4個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
(13)併用治療失眠或行為干擾之藥物者,隨機分派前至少2-4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並且在整個試驗期間都維持在穩定劑量。
(14)病人目前沒有明顯的憂鬱症狀,篩選期的康乃爾失智憂鬱量表(CSDD)分數須小於10分。
(15)依據DSM-5的定義,病人目前及過去均沒有思覺失調症、情感性思覺失調症或雙極性疾患的任何病史或相關症狀。
2. 主要排除條件:
(1) 照護者於研究期間無法遵從指導。
(2) 病人患有其他類型的認知障礙症,例如:巴金森氏症,物質濫用引起的認知障礙症。
(3) 激動並非認知障礙症本身造成,而是其他原因,例如疼痛、其他精神疾患、因為代謝問題、全身感染或物質濫用引發的譫妄所造成。
(4) 重症肌無力患者。
(5) 病人有完全的房室傳導阻滯、QTc間期延長、心室性心律不整(torsades de pointes)的病史;或在篩選時,病人的QTc間期延長(男性大於450毫秒,女性大於470毫秒)。
(6) 有任何先天性QTc間期延長的家族史。
(7) 病人已知對Dextromethorphan、鴉片類藥物(可待因等) 或其他任何研究中藥物過敏。
(8) 病人有對苯二氮卓類藥物過敏(如 lorazepam)的病史。
(9) 病人於篩選期之前兩周內曾經用過Dextromethorphan或停藥時間距離基準點小於五個半衰期(Dextromethorphan半衰期約7.75小時)。
(10)篩選期之前兩周內,病人曾經用過任何禁用的藥物;或該禁用藥物之停藥時間,距離基準點小於該藥物本身的五個半衰期。禁用藥物如下:
○1 會導致血清素症候群(serotonin syndrome)的藥物,例如抗憂鬱劑中的單胺酶抑制劑(如selegiline)、三環抗憂鬱劑。
○2 任何會使得Dextromethorphan血中濃度減少的藥物,例如抗結核病藥rifampin、抗癲癇藥phenytoin、carbamazepine、oxcarbazepine等。
○3第一代抗精神病藥品。
(11)病人患有顯著或不穩定的全身性疾病,可能干擾本研究安全性結果的判讀。
(12)病人目前或基準點前30天內參加過任何的藥物或醫療器材之介入性試驗。
(13)在過去3年內曾有物質或酒精濫用之情形。
(1) 50歲以上到90歲以下的男性及女性。
(2) 依據2011 NIA-AA診斷準則,可能診斷為由阿茲海默症引起的認知障礙症(AD);或依照DSM-5診斷準則,可能診斷為由血管疾病症引起的認知障礙症(VaD)。
(3) 門診或住院病人。
(4) 在篩選期前7天經醫師確認出現激動症狀,且其症狀已經干擾到日常活動,經評估可能需要藥物介入者。
(5) 篩選期時,臨床整體評估表(CGI-S)在激動方面的分數4分以上。
(6) 過去2年內之簡短智能測驗得分在8~28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得分在1~3。
(7) 目前的心、肺、肝及腎功能在穩定狀態,並不需要有積極的藥物劑量調整或介入處理,此狀態至少維持一個月以上。
(8) 篩選期前一個月內之心電圖未有完全的房室傳導阻滯(complete heart block)、心室心搏過速(ventricular tachycardia)或每分鐘大於五次的頻繁性單點室性異位搏動(frequent unifocal ventricular ectopic beats)。
(9) 如果是育齡女性,必須從試驗前一個月到試驗結束都使用醫學認可之避孕方法,或者已手術結紮、停經。
(10)病人目前使用認知障礙症治療藥物,如donepezil(常見商品名:愛憶欣), rivastigmine(常見商品名:憶思能), galantamine(常見商品名:利憶靈), memantine(常見商品名:憶必佳或威智),篩選期前至少2-4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
(11)同時併用抗憂鬱劑者,如選擇性血清素抑制劑或選擇性血清素-正腎上腺素抑制劑,篩選期前至少2-4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其中使用paroxetine(常見商品名:克憂果)者,其劑量每日不超過10毫克。
(12)病人目前使用認知障礙症所引起躁動的治療藥物(如抗精神病藥物,或buspirone(常見商品名:百事隆或布匹隆)),篩選期前至少2-4個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
(13)併用治療失眠或行為干擾之藥物者,隨機分派前至少2-4星期內須為穩定劑量,並且在整個試驗期間都維持在穩定劑量。
(14)病人目前沒有明顯的憂鬱症狀,篩選期的康乃爾失智憂鬱量表(CSDD)分數須小於10分。
(15)依據DSM-5的定義,病人目前及過去均沒有思覺失調症、情感性思覺失調症或雙極性疾患的任何病史或相關症狀。
2. 主要排除條件:
(1) 照護者於研究期間無法遵從指導。
(2) 病人患有其他類型的認知障礙症,例如:巴金森氏症,物質濫用引起的認知障礙症。
(3) 激動並非認知障礙症本身造成,而是其他原因,例如疼痛、其他精神疾患、因為代謝問題、全身感染或物質濫用引發的譫妄所造成。
(4) 重症肌無力患者。
(5) 病人有完全的房室傳導阻滯、QTc間期延長、心室性心律不整(torsades de pointes)的病史;或在篩選時,病人的QTc間期延長(男性大於450毫秒,女性大於470毫秒)。
(6) 有任何先天性QTc間期延長的家族史。
(7) 病人已知對Dextromethorphan、鴉片類藥物(可待因等) 或其他任何研究中藥物過敏。
(8) 病人有對苯二氮卓類藥物過敏(如 lorazepam)的病史。
(9) 病人於篩選期之前兩周內曾經用過Dextromethorphan或停藥時間距離基準點小於五個半衰期(Dextromethorphan半衰期約7.75小時)。
(10)篩選期之前兩周內,病人曾經用過任何禁用的藥物;或該禁用藥物之停藥時間,距離基準點小於該藥物本身的五個半衰期。禁用藥物如下:
○1 會導致血清素症候群(serotonin syndrome)的藥物,例如抗憂鬱劑中的單胺酶抑制劑(如selegiline)、三環抗憂鬱劑。
○2 任何會使得Dextromethorphan血中濃度減少的藥物,例如抗結核病藥rifampin、抗癲癇藥phenytoin、carbamazepine、oxcarbazepine等。
○3第一代抗精神病藥品。
(11)病人患有顯著或不穩定的全身性疾病,可能干擾本研究安全性結果的判讀。
(12)病人目前或基準點前30天內參加過任何的藥物或醫療器材之介入性試驗。
(13)在過去3年內曾有物質或酒精濫用之情形。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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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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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