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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ONO-4538-66/CA2099TM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349710

2018-03-01 - 2022-12-13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終止收納3

ICD-10C44.42

頭皮及頸部皮膚之鱗狀細胞癌

一項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在不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與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之罹患局部晚期頭頸部 鱗狀細胞癌(SCCHN)參與者使用 nivolumab 或 nivolumab 加上 cisplatin,併用放射治療的第 3 期試驗

  • 試驗申請者

    香港商法馬蘇提克產品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ONO Pharmaceutical Co., Ltd.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顏家瑞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謝清昀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劉怡君 放射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謝清昀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楊慕華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王宏銘 未分科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臺灣區總主持人

王宏銘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洪瑞隆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Audit

適應症

局部晚期頭頸部鱗狀細胞癌(SCCHN)

試驗目的

主要 群組 1:不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的參與者 • 比較 nivolumab 併用放射治療 (RT) 及 cetuximab 併用放射治療 (RT) 的無事件存活期 (EFS),對象是罹患局部晚期頭頸部鱗狀細胞癌 (SCCHN) ,且不具資格使用含cisplatin 化學放射治療 (CRT) 的參與者 群組 2: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的參與者 • 比較 nivolumab 加上 cisplatin 併用 RT 及僅 cisplatin 併用RT 的 EFS,對象是罹患局部晚期 SCCHN,且具資格使用含 cisplatin 化學放射治療 (CRT) 的參與者

藥品名稱

Nivolumab

主成份

Nivolumab

劑型

Solution for Injection

劑量

100 mg/Vial (10 mg/mL)

評估指標

二個群組的主要評估指標均為 EFS。EFS 定義為從隨機分配到出現放射線影像惡化的時間,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 (BICR) 以實體腫瘤療效評估標準1.1 版 (RECIST 1.1) 評估;參與者從隨機分配至死亡的時間沒有出現放射線影像惡化,。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組織學證明 SCCHN 的原發部位為下列之一:口腔、口咽、下咽、喉
• 無法手術切除或可切除但適合保留器官的局部晚期疾病
• SCCHN 先前未接受放射治療或全身性治療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分數 0-1
• 年齡 大於等於 18 歲或符合法定成人年齡
• 依據實體腫瘤療效評估標準 1.1 版 (RECIST 1.1) 為可測量疾病,且於隨機分配前已進行腫瘤評估
• •必須提交足夠的新鮮或庫存檢體 (受試者同意書上註明日期的 < 3 個月內) 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 (FFPE) 組織塊或未染色的腫瘤組織切片,以及相關病理學報告,以評估 PD-L1 狀態的生物標記。中央實驗室必須提供互動式回應技術 (IRT),於隨機分配前確認收到可評估的腫瘤組織。組織切片應為手術切除、手術切口或粗針方式取得。不可提交細針或抽吸檢體。隨機分配前必須取得 PD-L1 狀態。
• 口咽部疾病參與者具有 HPV p16 檢測結果 (於當地或中央實驗室進行)
• 病患必須為中度或高度風險類別*:
•高度風險:
○ 口腔、下咽、喉、口咽 (p16 陰性): 第 III/ IV 期
○ 口咽 (p16 陽性):第 III 期 (T4 任何 N,或 T1-3 N3) - 不論吸菸狀態。
• 中度風險:
○ 口咽 (p16 陽性):T3 N0-2 或、T1-3 N2 疾病,吸菸史 > 20 包年。
群組 1 (不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的參與者) 的特定納入條件 (A 組及 B 組)
• 醫師基於下列一項以上原因,判斷參與者不具資格使用含鉑併用 CRT 的治療:
○ 納入時年齡 ≥ 70 歲
○ 肌酸酐清除率為 < 60mL/min 至 > 30mL/min (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見下方**)
○ 嚴重聽力喪失 (任一耳朵最小聽力閾值為 80 dB 以上)
群組 2 (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的參與者) 的特定納入條件 (C 組及 D 組)
• 隨機分配前 28 天內腎功能正常,如下:
○ 肌酸酐清除率 ≥ 60 mL/min,依據 24 小時尿液收集判斷或依據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
肌酸酐清除率 =
[(140 - 年齡) x (體重 [公斤])
血清肌酸肝 mg/dL x 72**
**年齡 ≥ 70 歲的參與者可能進入群組 1 或群組 2,依據醫師評估參與者的年齡為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群組 2) 或不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群組 1)。預期大部分情況下,年齡 ≥ 70 歲的參與者將評估為不具資格使用 cisplatin 並進入群組 1。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 源自鼻咽或鼻竇的癌細胞、原發性皮膚鱗狀細胞癌及唾液腺,或是非鱗狀細胞組織學 (例如黏膜黑色素瘤)、未知原發部位的鱗狀細胞癌
• 臨床或放射檢查證據顯示為轉移性疾病
• 先前的放射治療與放射療法區域相同
• 任何嚴重或無法控制的醫學疾病,依試驗主持人判定,可能增加與參與試驗或施用試驗藥物有關的風險、妨礙參與者接受試驗計畫書療法的能力,或干擾試驗結果的判讀。
• 活動性不穩定型心絞痛和/或鬱血性心臟衰竭
•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曾發生心肌梗塞
• 參與者在篩選至隨機分配期間體重減少 > 10%,將視為篩選失敗。
• 參與者有活動性、已知或疑似的自體免疫疾病。參與者患有第一型糖尿病、僅需要荷爾蒙補充療法的甲狀腺功能不足、不需要全身性治療的皮膚病症 (例如白斑症、乾癬或禿髮),或者預期病症未受外部刺激時不會復發,將可以參加本試驗。
• 參與者有某種狀況,需要在隨機分配前 14 天內接受皮質類固醇 (每日> 10 mg的prednisone等效藥物) 或其他免疫抑制劑的全身性治療。如果沒有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則允許使用吸入型或外用型類固醇,以及腎上腺補充性類固醇 (> 10 毫克/日的prednisone或等效藥物)。
• 參與者有活動性間質性肺病(ILD)/肺炎或有ILD /需要類固醇的肺炎之病史。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6 人

  • 全球人數

    104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