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VIS649-2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287985
試驗已結束
2020-03-31 - 2022-11-30
Phase II
尚未開始2
召募中3
試驗已結束1
一項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多劑量試驗,評估VIS649對於A型免疫球蛋白(IgA)腎病變參與者的療效與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香港商佳質亞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香港商佳質亞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A型免疫球蛋白(IgA)腎病變
試驗目的
瞭解VIS649用於治療A型免疫球蛋白腎病變(Immunoglobulin A Nephropathy, IgAN)的安全性和療效。
藥品名稱
Vial
主成份
VIS649
劑型
Vial
劑量
25 mg/mL
評估指標
1. 主要評估指標:
第 12 個月(即:第 12 次使用劑量之後約 30 天)uPCR自基期以來的變化(測量依據 24 小時尿液採集的自然對數尺度或預期的 24 小時尿液採集)
2. 次要評估指標:
o 第 9 和 16 個月 uPCR 自基期以來的變化(測量依據 24 小時尿液採集的自然對數尺度或預期的 24 小時尿液採集)
o 自基期至第 9、12 和 16 個月 24 小時尿蛋白排泄量的變化
o 第 9、12 和 16 個月時,各組參與者中 uPCR 相較於基期降低 ≥ 30% 的人數
o 各組參與者達到臨床緩解的人數
o 第 12 和 16 個月自基期以來的 eGFR 變化
o 第 9、12 和 16 個月時自基期以來,總血清 IgA、IgG、和 IgM 濃度變化
o 血清PK參數
o VIS649的PK參數與IgA、uPCR和eGFR變化之間的相關性
o 血清ADA濃度
第 12 個月(即:第 12 次使用劑量之後約 30 天)uPCR自基期以來的變化(測量依據 24 小時尿液採集的自然對數尺度或預期的 24 小時尿液採集)
2. 次要評估指標:
o 第 9 和 16 個月 uPCR 自基期以來的變化(測量依據 24 小時尿液採集的自然對數尺度或預期的 24 小時尿液採集)
o 自基期至第 9、12 和 16 個月 24 小時尿蛋白排泄量的變化
o 第 9、12 和 16 個月時,各組參與者中 uPCR 相較於基期降低 ≥ 30% 的人數
o 各組參與者達到臨床緩解的人數
o 第 12 和 16 個月自基期以來的 eGFR 變化
o 第 9、12 和 16 個月時自基期以來,總血清 IgA、IgG、和 IgM 濃度變化
o 血清PK參數
o VIS649的PK參數與IgA、uPCR和eGFR變化之間的相關性
o 血清ADA濃度
主要納入條件
1. 納入條件:
1. 簽署知情同意時,參與者須為年齡 ≥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臺灣須為 >= 20 歲)
2. 參與者有經切片確認的 IgAN。
3. 參與者有醫療記錄顯示,在篩選前持續接受穩定且最高耐受劑量的血管張力素轉化酶抑制劑 (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ACEI) 或血管張力素受體阻斷劑 (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s, ARB) 至少 3 個月。參與者應接受至少達最大建議劑量的 50%。無法耐受 ACEI/ARB 療法的參與者,若其對 IgAN 的整體管理(包括血壓控制)符合標準照護和其他適用的指引,可能仍有資格參與試驗。
4. 參與者篩選時的尿蛋白/肌酸酐比值 (Urine Protein/Creatinine Ratio, uPCR) ≥ 0.75 g/g,或 24 小時尿蛋白 ≥ 1.0 g/d。蛋白尿應維持穩定。
5. 參與者篩選時的腎絲球過濾率估計值 (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eGFR) ≥ 45 mL/min/1.73 m2。eGFR 應維持穩定。
6. 參與者的血清免疫球蛋白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IgG:≥ 700 mg/dL
IgM:≥ 40 mg/dL
IgA:≥ 70 mg/dL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參與者在第一劑之前的血清懷孕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
8. 參與者願意遵守列於受試者同意書「懷孕風險」的避孕規定。
9. 參與者或法定代理人能夠理解試驗的目的和風險,且願意提供自願書面知情同意。
1. 簽署知情同意時,參與者須為年齡 ≥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臺灣須為 >= 20 歲)
2. 參與者有經切片確認的 IgAN。
3. 參與者有醫療記錄顯示,在篩選前持續接受穩定且最高耐受劑量的血管張力素轉化酶抑制劑 (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ACEI) 或血管張力素受體阻斷劑 (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s, ARB) 至少 3 個月。參與者應接受至少達最大建議劑量的 50%。無法耐受 ACEI/ARB 療法的參與者,若其對 IgAN 的整體管理(包括血壓控制)符合標準照護和其他適用的指引,可能仍有資格參與試驗。
4. 參與者篩選時的尿蛋白/肌酸酐比值 (Urine Protein/Creatinine Ratio, uPCR) ≥ 0.75 g/g,或 24 小時尿蛋白 ≥ 1.0 g/d。蛋白尿應維持穩定。
5. 參與者篩選時的腎絲球過濾率估計值 (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eGFR) ≥ 45 mL/min/1.73 m2。eGFR 應維持穩定。
6. 參與者的血清免疫球蛋白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IgG:≥ 700 mg/dL
IgM:≥ 40 mg/dL
IgA:≥ 70 mg/dL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參與者在第一劑之前的血清懷孕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
8. 參與者願意遵守列於受試者同意書「懷孕風險」的避孕規定。
9. 參與者或法定代理人能夠理解試驗的目的和風險,且願意提供自願書面知情同意。
主要排除條件
2. 排除條件:
1. 參與者具有由治療醫師定義的繼發性 IgAN (例如:Henoch-Schӧnlein 紫斑症、伴隨 IgA 沉積的輕微變化疾病、感染相關的 IgAN,或伴隨肝硬化的 IgAN)。
2. 參與者除了 IgAN 之外,同時患有慢性腎病變 (chronic kidney disease, CKD)。
3. 參與者的腎臟切片有額外病理學發現證據(例如糖尿病腎病、膜性腎病變或狼瘡性腎炎)。然而,可接受高血壓血管變化。
4. 參與者在 Oxford IgAN 分類示意圖中,有腎臟切片 MEST 或 MEST-C 分數 T2 或 C2。如沒有進行 MEST 評分,則存在 > 50% 小管-間質纖維化或 > 25% 新月形的參與者將予以排除。
5. 參與者患有腎病症候群,定義為 24 小時尿蛋白 > 3.5 g,同時伴隨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 2.5 g/dL)、高脂血症(總膽固醇 > 350 g/dL)及水腫。
6. 參與者曾接受實體器官移植(包括腎臟)。
7. 參與者曾接受骨髓或血液幹細胞移植。
8. 參與者目前正在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不包括局部、眼部、經直腸或吸入性皮質類固醇)。
9. 參與者在初始篩選前 24 週內曾接受全身性類固醇。
10. 參與者在初始篩選前 2 年內曾接受 2 種或以上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治療。
11. 參與者患有慢性感染疾病(例如慢性尿道感染;慢性鼻竇炎;支氣管擴張症;活動性肺部或全身性結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例如 C 型或 B 型肝炎;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12. 參與者在篩選時患有急性感染疾病。
13. 參與者患有第 1 型糖尿病。
14. 參與者患有未受控制的第 2 型糖尿病,且篩選血色素 A1c 值 > 8%。
15. 參與者患有未受控制的高血壓(收縮壓> 140 mm Hg或舒張壓> 90 mm Hg)
16. 參與者患有慢性自體免疫神經退化疾病,如多發性硬化症。
17. 參與者已知對於試驗介入的任何成分過敏或無法耐受。
18. 參與者正在哺乳。
19. 由試驗醫師判斷,參與者患有代償不良或控制不良的缺血性心臟病或心肌病變。
20. 參與者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或氣喘,且在過去一年需要接受全身性類固醇治療。如果患有 COPD ,嚴重程度不得超過全球慢性阻塞性肺病倡議組織 (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 Obstructive Lung Disease 1) 分級 1(輕度),定義為第一秒用力呼氣量(FEV1 )> 80% 的預期值
21. 參與者已知患有肝硬化或肝功能障礙,定義為存在凝血病變、血小板計數 < 100,000/μL 或丙胺酸轉胺酶 > 3 倍正常上限值。
22. 參與者患有活動性惡性腫瘤或正在接受惡性腫瘤化療(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和原位子宮頸癌除外)。先前罹患惡性腫瘤但≥ 5 年無癌症紀錄的參與者可納入試驗。
23. 參與者預定或排定進行扁桃體切除術。可接受曾進行扁桃體切除術(如果篩選前超過 6 個月)。
24. 在初始篩選前 3 個月內參與另一項研究性藥物或裝置試驗的參與者。
25. 對於罹患的既有疾病超出上述所列之參與者,試驗主持人認為可能會因參與本試驗而增加風險。
26. 參與者無法遵守試驗計畫書程序和/或試驗回診時程表。
27. 已知或疑似酗酒或濫用藥物,根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會影響其安全性或試驗參與的參與者。
1. 參與者具有由治療醫師定義的繼發性 IgAN (例如:Henoch-Schӧnlein 紫斑症、伴隨 IgA 沉積的輕微變化疾病、感染相關的 IgAN,或伴隨肝硬化的 IgAN)。
2. 參與者除了 IgAN 之外,同時患有慢性腎病變 (chronic kidney disease, CKD)。
3. 參與者的腎臟切片有額外病理學發現證據(例如糖尿病腎病、膜性腎病變或狼瘡性腎炎)。然而,可接受高血壓血管變化。
4. 參與者在 Oxford IgAN 分類示意圖中,有腎臟切片 MEST 或 MEST-C 分數 T2 或 C2。如沒有進行 MEST 評分,則存在 > 50% 小管-間質纖維化或 > 25% 新月形的參與者將予以排除。
5. 參與者患有腎病症候群,定義為 24 小時尿蛋白 > 3.5 g,同時伴隨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 2.5 g/dL)、高脂血症(總膽固醇 > 350 g/dL)及水腫。
6. 參與者曾接受實體器官移植(包括腎臟)。
7. 參與者曾接受骨髓或血液幹細胞移植。
8. 參與者目前正在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不包括局部、眼部、經直腸或吸入性皮質類固醇)。
9. 參與者在初始篩選前 24 週內曾接受全身性類固醇。
10. 參與者在初始篩選前 2 年內曾接受 2 種或以上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治療。
11. 參與者患有慢性感染疾病(例如慢性尿道感染;慢性鼻竇炎;支氣管擴張症;活動性肺部或全身性結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例如 C 型或 B 型肝炎;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12. 參與者在篩選時患有急性感染疾病。
13. 參與者患有第 1 型糖尿病。
14. 參與者患有未受控制的第 2 型糖尿病,且篩選血色素 A1c 值 > 8%。
15. 參與者患有未受控制的高血壓(收縮壓> 140 mm Hg或舒張壓> 90 mm Hg)
16. 參與者患有慢性自體免疫神經退化疾病,如多發性硬化症。
17. 參與者已知對於試驗介入的任何成分過敏或無法耐受。
18. 參與者正在哺乳。
19. 由試驗醫師判斷,參與者患有代償不良或控制不良的缺血性心臟病或心肌病變。
20. 參與者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或氣喘,且在過去一年需要接受全身性類固醇治療。如果患有 COPD ,嚴重程度不得超過全球慢性阻塞性肺病倡議組織 (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 Obstructive Lung Disease 1) 分級 1(輕度),定義為第一秒用力呼氣量(FEV1 )> 80% 的預期值
21. 參與者已知患有肝硬化或肝功能障礙,定義為存在凝血病變、血小板計數 < 100,000/μL 或丙胺酸轉胺酶 > 3 倍正常上限值。
22. 參與者患有活動性惡性腫瘤或正在接受惡性腫瘤化療(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和原位子宮頸癌除外)。先前罹患惡性腫瘤但≥ 5 年無癌症紀錄的參與者可納入試驗。
23. 參與者預定或排定進行扁桃體切除術。可接受曾進行扁桃體切除術(如果篩選前超過 6 個月)。
24. 在初始篩選前 3 個月內參與另一項研究性藥物或裝置試驗的參與者。
25. 對於罹患的既有疾病超出上述所列之參與者,試驗主持人認為可能會因參與本試驗而增加風險。
26. 參與者無法遵守試驗計畫書程序和/或試驗回診時程表。
27. 已知或疑似酗酒或濫用藥物,根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會影響其安全性或試驗參與的參與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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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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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4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