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DSE-EDO-01-16-EU
2017-04-01 - 2018-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5
ICD-10I48.91
心房顫動
ICD-9427.31
心房顫動
一項前瞻性、隨機、開放標示、盲性目標評估 (PROBE) 平行分組研究,針對非瓣膜性心房顫動接受導管電氣燒灼後的受試者使用EDOXABAN 與維生素 K 拮抗劑進行治療之比較 (ELIMINAT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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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科文斯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Daiichi Sankyo Europe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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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無
適應症
非瓣膜性心房顫動 (AF)
試驗目的
主要療效目的:
在接受心房顫動 (AF) 導管電氣燒灼的受試者中,以敘述性方式比較 Edoxaban 組與維生素 K 拮抗劑 (VKA) 組在導管電氣燒灼手術結束到第 90 天/治療結束 (EOT) 期間全因死亡、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和嚴重出血(國際血栓暨止血學會 [ISTH] 定義)的複合發生率。
主要安全性目的:
以敘述性方式比較 Edoxaban 組與 VKA 組從首次攝取研究藥物日至第 90 天/EOT 期間嚴重出血(ISTH 定義)的發生率。
藥品名稱
Edoxaban (DU-176b)
主成份
Edoxaban tosylate (DU-176b)
劑型
口服膜衣錠
劑量
15, 30, 60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目標
全因死亡、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和嚴重出血 (ISTH) 的複合發生率,按首次發生任何病例的時間分析
主要安全性目標
嚴重出血 (ISTH),按首次發生嚴重出血的時間分析
次要目標
療效:
全因死亡、中風(根據其他定義為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1); 詳情請參閱章節 7.4.2.)和嚴重出血(ISTH 定義)的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SEE 和 CV 死亡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SEE 和全因死亡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和TIA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中風(缺血性)
中風(出血性)
中風(未明)
SEE
TIA
致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非致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失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非失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安全性:
嚴重出血(TIMI、BARC [2 或更高版本] 所定義)
嚴重和 CRNM 出血(ISTH 定義)
CRNM 出血(ISTH 定義)
輕微出血(ISTH 定義)
任何出血
ICH
危及性命的出血
致命性嚴重出血(ISTH 定義)
非致命性嚴重出血(ISTH 定義)
致命性嚴重出血(TIMI、BARC [2 或更高版本] 所定義)
非致命性嚴重出血(TIMI、BARC [2 或更高版本] 所定義)
AE、SAE、實驗室參數、ECG 和生命體徵等安全參數。
所有判別目標按首次發生任何病例的時間分析。
對於臨床目標委員會 (CEC) 以盲性判別的所有特定目標,以 CEC 的解釋為準,並且該解釋將用於統計分析。
其他目標:
相關 HEOR 參數:
o 因抗凝不足而致電氣燒灼手術取消的受試者人數
o 由於出血、SEE、靜脈血栓等CV 因素(電氣燒灼手術以外)(包括但不限於全體)的入院人數。
備註:由於 CV 原因的入院包括但不限於急診、加護病房、CV 病房。
o 不同類別(如急診、加護病房和 CV病房)的平均住院天數
o 依研究計畫所定義,與CV事件相關的額外門診或護理訪視。
SCL,如(在預選定的中心進行的)電氣燒灼手術後 DW-MRI 所定義
心臟標記
全因死亡、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和嚴重出血 (ISTH) 的複合發生率,按首次發生任何病例的時間分析
主要安全性目標
嚴重出血 (ISTH),按首次發生嚴重出血的時間分析
次要目標
療效:
全因死亡、中風(根據其他定義為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1); 詳情請參閱章節 7.4.2.)和嚴重出血(ISTH 定義)的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SEE 和 CV 死亡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SEE 和全因死亡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和TIA複合發生率
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中風(缺血性)
中風(出血性)
中風(未明)
SEE
TIA
致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非致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失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非失能性中風(缺血性、出血性,或未明)
安全性:
嚴重出血(TIMI、BARC [2 或更高版本] 所定義)
嚴重和 CRNM 出血(ISTH 定義)
CRNM 出血(ISTH 定義)
輕微出血(ISTH 定義)
任何出血
ICH
危及性命的出血
致命性嚴重出血(ISTH 定義)
非致命性嚴重出血(ISTH 定義)
致命性嚴重出血(TIMI、BARC [2 或更高版本] 所定義)
非致命性嚴重出血(TIMI、BARC [2 或更高版本] 所定義)
AE、SAE、實驗室參數、ECG 和生命體徵等安全參數。
所有判別目標按首次發生任何病例的時間分析。
對於臨床目標委員會 (CEC) 以盲性判別的所有特定目標,以 CEC 的解釋為準,並且該解釋將用於統計分析。
其他目標:
相關 HEOR 參數:
o 因抗凝不足而致電氣燒灼手術取消的受試者人數
o 由於出血、SEE、靜脈血栓等CV 因素(電氣燒灼手術以外)(包括但不限於全體)的入院人數。
備註:由於 CV 原因的入院包括但不限於急診、加護病房、CV 病房。
o 不同類別(如急診、加護病房和 CV病房)的平均住院天數
o 依研究計畫所定義,與CV事件相關的額外門診或護理訪視。
SCL,如(在預選定的中心進行的)電氣燒灼手術後 DW-MRI 所定義
心臟標記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年滿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有陣發性(持續≤7 天)、持續性(持續>7 天但≤12 個月)或長期持續性(>12 個月)非瓣膜性心房顫動的記錄病史。心房顫動持續時間可藉由任何電子儀器追蹤結果或受試者醫療記錄(例如病歷、出院摘要)確認。
2. 受試者適合並且預定進行射頻 (RF) 或冷凍氣球燒灼(包括第一次和重複的手術)。
3. 已簽署知情同意書(ICF)。
1. 年滿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有陣發性(持續≤7 天)、持續性(持續>7 天但≤12 個月)或長期持續性(>12 個月)非瓣膜性心房顫動的記錄病史。心房顫動持續時間可藉由任何電子儀器追蹤結果或受試者醫療記錄(例如病歷、出院摘要)確認。
2. 受試者適合並且預定進行射頻 (RF) 或冷凍氣球燒灼(包括第一次和重複的手術)。
3. 已簽署知情同意書(ICF)。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 被視為具有短暫或可逆性質的心房顫動(例如心肌炎、手術後、電解質失衡、甲狀腺毒症、肺炎、嚴重的貧血等等)。
2. 受試者中風後或在隨機分配前的最近 6 個月內發生全身性栓塞事件的受試者。
3. 左心房旁支動脈 (LAA)、左心房 (LA)、左心室 (LV)、或主動脈內有血栓或有心臟內腫塊的受試者。
4. 隨機分配前 2 個月內曾發生心肌梗塞 (MI),或隨機分配前 3 個月內曾接受冠狀動脈繞道 (CABG) 手術的受試者。
5. 受試者有出血跡象、根據 ISTH 有臨床相關性出血病史,或有與高風險出血相關的病症,例如過去發生過顱內(自發性或外傷性)出血,或自發性的眼內、脊椎、腹膜後或關節內出血;過去一年內有明顯的胃腸道 (GI) 出血或活動性潰瘍;最近發生嚴重創傷、接受過重大手術,或深層的器官切片;活動性感染性心內膜炎;不受控制的高血壓(血壓 [BP] 高於 170/100 mmHg);或出血性疾病,包括後天或疑似遺傳性出血,或在隨機分配前的過去 12 個月內發生凝血障礙。
6. 裝有機械性心臟瓣膜的受試者,患有中度或重度二尖瓣狹窄的受試者,以及無論是否患有心房顫動,(在隨機分配前 3 個月內)新植入生物植體心臟瓣膜的受試者。
7. 具有(由外科手術或一般程序進行的)左心房旁支動脈閉合/封堵病史的受試者。
8. 對於 Edoxaban、VKA、低分子量肝素、肝素治療有任何禁忌的受試者,包含已知的過敏、超過敏、或對這些藥物或其賦形劑無耐受性。
9. 接受雙重抗血小板治療(DAPT,即阿斯匹靈和 P2Y12拮抗劑)或計劃在研究期間接受 DAPT 的受試者。
10. 未分級肝素(UFH)、低分子量肝素(LMWH;enoxaparin、dalteparin等),肝素衍生物(fondaparinux等),和口服抗凝劑(warfarin、dabigatran etexilate、 rivaroxaban、 apixaban等)不應該與研究藥物同時使用。在CA流程中禁止使用LMWH銜接。在CA流程中,UFH將依據照護標準使用以達到ACT為300〜400秒。需要長期使用影響止血的藥物的受試者,如服用高劑量阿斯匹靈(乙酰水楊酸 [ASA])(ASA 每天最高允許量不超過 100 mg)或長期口服或經腸胃外攝入的非阿斯匹靈非類固醇抗炎藥 (NSAID) 每週≥ 4天(透過其他途徑使用 NSAID 則不受限制)。
11. 患有活動性肝臟疾病或肝酶/膽紅素持續升高(經由至少相隔一週的重複評估確認)的受試者:
― 丙氨酸轉氨酶 (ALT) 或天冬氨酸轉氨酶 (AST) ≥正常上限值 (ULN) 的2倍
― 總膽紅素 (TBL) ≥正常上限值(ULN)的 1.5 倍(因已知的吉伯特氏症候群而致使 TBL 升高的受試者可納入研究中)
― 與凝血功能障礙以及臨床相關出血風險有關的肝臟疾病。
12. 腎功能衰竭(計算肌酐廓清率[CrCl] < 15 mL/分鐘)的受試者。
13. 血紅素<10 g/dL 或血小板計數<100,000 細胞/µL 或白血球 (WBC) 計數< 3000 細胞/µL 的受試者。
14. 在研究期間預先計劃接受侵入性診斷或治療手術/介入程序(內視鏡除外)而預計會出血的受試者。
15. 參與任何其他介入性試驗(在隨機分配前 30 天內接受任何研究藥物或裝置或計劃在研究期間接受該等研究治療的受試者)。
16. 之前在本研究中接受過隨機分配。
17. 沒有採用高度有效避孕而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被定義為停經尚未滿一年或未曾以手術方式接受過節育,或在本研究開始前至少三個月未曾進行過子宮切除術的女性)。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女性必須已經至少接受 三個月的治療。充分的避孕包括: 與抑制排卵相關的複方(含雌激素和黃體素)口服、陰道內或經皮荷爾蒙避孕法;與抑制排卵相關的單方黃體素的口服、注射或植入式賀爾蒙;子宮內避孕器 (IUD);子宮內荷爾蒙投藥系統 (IUS);雙側輸卵管結紮術;伴侶已接受輸精管切除術;禁慾。
18. 懷孕或哺乳的受試者。
19. 具有下列診斷或情況的受試者:
― 在未來 5 個月中會進行化療、放療或大型手術的活躍癌症
― 顯著活躍/不受控制的併發疾病
― 預期壽命< 6 個月。
20. 不太可能遵守研究計畫(例如,態度不合作、不能返回接受後續的訪視,和/或其他被試驗主持人視為不太可能完成研究)的受試者。
21. 按試驗主持人判斷,在隨機分配前的過去 12 個月期間有已知藥物或酒精成癮的受試者。
22. 受試者患有試驗主持人認為如果參與研究會使其處於增加受傷風險的任何病症。
23. 採用鐳射導管電氣燒灼手術或其他不同於射頻或冷凍氣球的其他形式的導管電氣燒灼手術(即高強度聚焦超音波 [HIFU]、微波、熱球等等)的計劃手術。
1. 被視為具有短暫或可逆性質的心房顫動(例如心肌炎、手術後、電解質失衡、甲狀腺毒症、肺炎、嚴重的貧血等等)。
2. 受試者中風後或在隨機分配前的最近 6 個月內發生全身性栓塞事件的受試者。
3. 左心房旁支動脈 (LAA)、左心房 (LA)、左心室 (LV)、或主動脈內有血栓或有心臟內腫塊的受試者。
4. 隨機分配前 2 個月內曾發生心肌梗塞 (MI),或隨機分配前 3 個月內曾接受冠狀動脈繞道 (CABG) 手術的受試者。
5. 受試者有出血跡象、根據 ISTH 有臨床相關性出血病史,或有與高風險出血相關的病症,例如過去發生過顱內(自發性或外傷性)出血,或自發性的眼內、脊椎、腹膜後或關節內出血;過去一年內有明顯的胃腸道 (GI) 出血或活動性潰瘍;最近發生嚴重創傷、接受過重大手術,或深層的器官切片;活動性感染性心內膜炎;不受控制的高血壓(血壓 [BP] 高於 170/100 mmHg);或出血性疾病,包括後天或疑似遺傳性出血,或在隨機分配前的過去 12 個月內發生凝血障礙。
6. 裝有機械性心臟瓣膜的受試者,患有中度或重度二尖瓣狹窄的受試者,以及無論是否患有心房顫動,(在隨機分配前 3 個月內)新植入生物植體心臟瓣膜的受試者。
7. 具有(由外科手術或一般程序進行的)左心房旁支動脈閉合/封堵病史的受試者。
8. 對於 Edoxaban、VKA、低分子量肝素、肝素治療有任何禁忌的受試者,包含已知的過敏、超過敏、或對這些藥物或其賦形劑無耐受性。
9. 接受雙重抗血小板治療(DAPT,即阿斯匹靈和 P2Y12拮抗劑)或計劃在研究期間接受 DAPT 的受試者。
10. 未分級肝素(UFH)、低分子量肝素(LMWH;enoxaparin、dalteparin等),肝素衍生物(fondaparinux等),和口服抗凝劑(warfarin、dabigatran etexilate、 rivaroxaban、 apixaban等)不應該與研究藥物同時使用。在CA流程中禁止使用LMWH銜接。在CA流程中,UFH將依據照護標準使用以達到ACT為300〜400秒。需要長期使用影響止血的藥物的受試者,如服用高劑量阿斯匹靈(乙酰水楊酸 [ASA])(ASA 每天最高允許量不超過 100 mg)或長期口服或經腸胃外攝入的非阿斯匹靈非類固醇抗炎藥 (NSAID) 每週≥ 4天(透過其他途徑使用 NSAID 則不受限制)。
11. 患有活動性肝臟疾病或肝酶/膽紅素持續升高(經由至少相隔一週的重複評估確認)的受試者:
― 丙氨酸轉氨酶 (ALT) 或天冬氨酸轉氨酶 (AST) ≥正常上限值 (ULN) 的2倍
― 總膽紅素 (TBL) ≥正常上限值(ULN)的 1.5 倍(因已知的吉伯特氏症候群而致使 TBL 升高的受試者可納入研究中)
― 與凝血功能障礙以及臨床相關出血風險有關的肝臟疾病。
12. 腎功能衰竭(計算肌酐廓清率[CrCl] < 15 mL/分鐘)的受試者。
13. 血紅素<10 g/dL 或血小板計數<100,000 細胞/µL 或白血球 (WBC) 計數< 3000 細胞/µL 的受試者。
14. 在研究期間預先計劃接受侵入性診斷或治療手術/介入程序(內視鏡除外)而預計會出血的受試者。
15. 參與任何其他介入性試驗(在隨機分配前 30 天內接受任何研究藥物或裝置或計劃在研究期間接受該等研究治療的受試者)。
16. 之前在本研究中接受過隨機分配。
17. 沒有採用高度有效避孕而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被定義為停經尚未滿一年或未曾以手術方式接受過節育,或在本研究開始前至少三個月未曾進行過子宮切除術的女性)。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女性必須已經至少接受 三個月的治療。充分的避孕包括: 與抑制排卵相關的複方(含雌激素和黃體素)口服、陰道內或經皮荷爾蒙避孕法;與抑制排卵相關的單方黃體素的口服、注射或植入式賀爾蒙;子宮內避孕器 (IUD);子宮內荷爾蒙投藥系統 (IUS);雙側輸卵管結紮術;伴侶已接受輸精管切除術;禁慾。
18. 懷孕或哺乳的受試者。
19. 具有下列診斷或情況的受試者:
― 在未來 5 個月中會進行化療、放療或大型手術的活躍癌症
― 顯著活躍/不受控制的併發疾病
― 預期壽命< 6 個月。
20. 不太可能遵守研究計畫(例如,態度不合作、不能返回接受後續的訪視,和/或其他被試驗主持人視為不太可能完成研究)的受試者。
21. 按試驗主持人判斷,在隨機分配前的過去 12 個月期間有已知藥物或酒精成癮的受試者。
22. 受試者患有試驗主持人認為如果參與研究會使其處於增加受傷風險的任何病症。
23. 採用鐳射導管電氣燒灼手術或其他不同於射頻或冷凍氣球的其他形式的導管電氣燒灼手術(即高強度聚焦超音波 [HIFU]、微波、熱球等等)的計劃手術。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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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9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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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6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