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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4061028

2007-09-01 - 2009-09-15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ICD-10Z51.11

來院接受抗腫瘤化學治療

ICD-9V58.1

接受化學治療

一個隨機,雙盲的第三期臨床試驗,以Gemcitabine加上AG-013736相較於Gemcitabine加安慰劑針對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之胰臟癌患者之第一線治療

  • 試驗申請者

    保瑞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趙毅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仁熙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邱昌芳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用於患有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已經轉移之胰臟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比較接受gemcitabine 加上AG-013736治療的患者和接受gemictabine 加上安慰劑治療的患者整體存活期 (overall survival, OS) 的差異。

藥品名稱

AG-013736/placebo

主成份

N-Methyl-2-3-E-2-pyridin-2-yl-vinyl-1H-indazol-6-ylsulfanyl-benzamide

劑型

film coated tablet

劑量

1mg and 5 mg

評估指標

主要目的
比較接受gemcitabine 加上AG-013736治療的患者和接受gemictabine 加上安慰劑治療的患者整體存活期 (overall survival, OS) 的差異。
次要目的
比較每個組別患者的無疾病進展存活期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
比較每個組別患者的目標治療反應率 (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
估計每個組別患者的反應持續時間 (duration of response, DR)
評估 AG-013736 加上 gemcitabine 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比較每個組別患者的健康相關生活品質 (HRQOL)、疼痛等級以及健康狀態-使用歐洲癌症治療與研究組織的生活品質核心 30 問卷 (EORTC QLQ-C30) 與胰臟 26 問卷 (PAN26)、BPI-sf 問卷以及 EQ-5D 問卷
使用 AG-013736 血中濃度資料,進行族群藥物動力學分析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標準

受試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納入標準,才有資格加入試驗。所有納入與排除標準均需考量,若主管機關要求稽核,則各項標準必須重新審查:

1.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的轉移性或局部性晚期胰腺癌,且無法接受治癒性切除。放射影像檢查可測量的病灶非必要條件。經 MRI/CT 掃描確認侵襲鄰接器官(如結腸、十二指腸、胃)的病患不符資格。
2. 治療前 14 天內由以下檢查確認有合適的肝和腎功能:
• AST 和 ALT ≦2.5 倍正常上限(ULN),除非有肝臟轉移,此時AST 和 ALT 需 ≦5.0 倍 ULN
• 總膽紅素 ≦1.0 倍 ULN
• 血清肌酸酐 ≦1.5 倍 ULN,或計算所得肌酸酐清除率 ≧60 mL/min
• 以尿液試紙檢查尿蛋白 <1+。如果試紙結果 ≧1+,則應收集 24 小時尿液,如果 24 小時尿蛋白 <2 公克,病患才能進入試驗
3. 合適的骨髓功能,定義如下:
• ANC ≧1500 cells/mm3
• 血小板 ≧100,000 cells/mm3
• 血紅素 ≧9 g/dL(可由輸血取得或生長因子支援)
4. 男或女年齡 ≧18 歲。
5. ECOG 體能狀態評分 0 或 1(見附錄 D)
6. 預期壽命 ≧12 週。
7. 先前放射治療的所有急性毒性效已緩解,或外科手術 NCI CTCAE 等級 ≦1。對於先前已接受選擇性手術的病患,應等到手術傷口完全癒合才能施予試驗治療
8. 無既有無法控制的高血壓證據,於篩選回診時以間隔至少 1 小時的 2 次血壓測量確認。篩選時收縮血壓讀數必須 ≦140 mm Hg,且舒張血壓讀數必須 ≦90 mm Hg。高血壓受治療控制的病患合乎資格。
9. 育齡婦女在治療前 3 天內的血清或尿液懷孕檢驗必須為陰性。
10. 簽署姓名和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書,表示病患(或法定代理人)在加入試驗前已得知試驗所有相關層面。
11. 有意願和能力遵守排定的回診、治療計畫、檢驗,以及其他試驗程序,包括填寫病患報告結果(PRO)量表。

排除標準

符合下列任一標準的受試者,將不納入試驗:

1. 曾經使用任何全身性化療治療轉移疾病。
2. 開始試驗治療前 4 週內曾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如果病患在放射埠之外有可測量或不可測量的病灶,則允許先前的放射治療,不論有無射線增敏劑量的 fluoropyrimidines。)
3. 曾經在輔助或轉移治療中使用 gemcitabine、AG-013736 或其他 VEGF 抑制劑(如 bevacizumab)。
4. 現在或最近(1個月內)使用血栓溶解劑。
5. 牽涉大血管(動脈或靜脈)的肺中央病灶。維持血管結構完整性的中央病灶,腫瘤病灶壞死時可能出血。任何病例如果有牽涉血管之疑慮,應使用 MRI 或 CT 血管攝影確認。
6. 過去 1 週內每天咳血 >1/2 茶匙鮮紅色血液。
7. 胃腸異常,包括:
• 無法服用口服藥劑
• 需要靜脈營養
• 先前的外科手術影響吸收,包括胃切除術
• 在過去 6 個月中治療活動性(active)消化性潰瘍疾病
• 過去 3 個月中與癌症無關的活動性胃腸出血,表現為吐血、便血或黑便,且內視鏡或大腸鏡檢驗確認沒有緩解的證據
• 吸收不良症候群
8. 正在使用或預期需要使用已知為強效 CYP3A4 抑制劑的藥物治療(如葡萄柚汁、verapamil、ketoconazole、miconazole、itraconazole、紅黴素、clarithromycin、麥角衍生物、indinavir、saquinavir、ritonavir、nelfinavir、lopinavir、delavirdine)。
9. 正在使用或預期需要使用已知為 CYP3A4 或 CYP1A2 誘發劑的藥物治療(如 carbamazepine、dexamethasone、felbamate、omeprazole、phenobarbital、phenytoin、primidone、rifabutin、rifampin、金絲桃草)。
治療期間需要使用抗凝血劑治療的病患,應優先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治療。可允許使用 coumadin,但因 AG-013736 可能抑制 CYP1A2 中介的 coumadin 代謝,故應適當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國際標準比值(PT/INR),以發現任何可能提高的 coumadin 效果。
10. 活動性癲癇疾患,或有腦轉移、脊髓壓迫或癌性腦膜炎的證據。
11. 會損害病患接受試驗治療能力的嚴重未控制內科疾患或活動性感染。
12. 施用試驗藥物前 12 個月內有以下任何狀況:
心肌梗塞、重度/不穩定性狹心症、冠狀/周邊動脈繞道手術、有症狀的鬱血
性心臟衰竭、腦血管瘁變或暫時性缺血發作、深靜脈血栓、肺栓塞。
13. 已知有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或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AIDS)相關疾病。
14. 惡性腫瘤病史(胰臟癌除外),但以下狀況例外:在治癒意圖下已治療的皮膚癌(黑色素瘤除外),或原位乳癌或子宮頸癌,或其他任何癌症在治癒意圖下已接受治療、且 5 年沒有發病證據者
15. 治療試驗藥物前 4 週內有大型外科手術、病理切片檢查或重大外傷。 (治療前 7 天內接受細針抽取切片檢查的病患也要排除)
16. 因失智或心智狀態顯著改變,而妨礙對同意書的理解或執行,或妨礙遵從此試驗計畫的要求。
17. 有生育能力的病患(男性和女性)本人或伴侶不採行適當的避孕措施或禁慾
18. 懷孕或哺乳中。女性病患必須經手術絕育或已停經,或必須同意在治療期間採行兩種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應在最後一劑試驗治療(AG-013736/安慰劑及/或 gemcitabine)後繼續避孕 4 週。所有育齡婦女加入試驗前的懷孕檢驗(血清或尿液)必須為陰性。男性病患必須經手術絕育,或必須同意在治療期間採行有效的避孕。有效避孕的定義,將依據試驗主持人或指定相關人員的判斷。
19. 其他重度急慢性醫療或精神狀況或檢驗異常,可能提高參與試驗或使用試驗藥物的相關風險,或可能干擾試驗結果判讀,依試驗主持人判斷使病患不適合進入試驗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8 人

  • 全球人數

    6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