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F16263B
2017-01-01 - 2020-12-31
Phase IV
終止收納1
Statin 合併sorafenib 療法用於晚期肝癌患者:一個隨機對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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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院內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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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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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適應症
目的:本試驗主要目的是研究接受標靶藥物sorafenib治療的肝癌患者,若同時服用statin類藥物,是否能延緩腫瘤的進展時間,增加晚期肝癌患者的存活率
試驗目的
本試驗主要目的是研究接受標靶藥物sorafenib治療的肝癌患者,若同時服用statin類藥物,是否能延緩腫瘤的進展時間,增加晚期肝癌患者的存活率
藥品名稱
立普妥/LIPITOR FILM
主成份
ATORVASTATIN CALCIUM(2:1)TRIHYDATE
劑型
膜衣錠
劑量
10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本研究乃是以前瞻性的方法納入診斷為晚期肝癌接受標靶藥物sorafenib治療的患者,再以隨機對照分配的方式在病人服用sorafenib時合併服用藥物(statin)或者安慰劑(placebo),並追蹤患者的腫瘤治療反應、腫瘤的進展時間、及存活率。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年齡大於或等於40歲
2.新診斷肝癌經病理組織確定或符合肝病醫學會影像學診斷標準
3.肝癌分級為晚期合併肝外轉移或大肝門靜脈(VP3-4)侵犯
4.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者
5.肝功能Child-Pugh score小於等於6分
6.生活功能ECOG performance status為 0-2
7.血液bilirubin 小於 2 mg/dL且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 3秒
8.預計接受sorafenib治療之患者
9.預期存活時間大於3個月
10.育齡婦女同意遵守避孕方法及避孕期間者(註:必須男女雙方避孕,避孕方法包括輸卵管結紮術、子宮內避孕器、子宮
帽及殺精劑、避孕藥、及保險套;避孕期間為試驗服藥期間及停藥後四個月內。)
主要排除條件:
若有下列任何情況者,不能參加本研究:
1.肝癌可接受根除性治療
2.肝癌合併腦部轉移
3.肝癌曾接受全身性藥物治療
4.患有高血脂具使用史達汀降血脂藥的適應症(依健保指引規範)
5.肝癌曾於四週內接受任何局部治療
6.曾於四週內身體任何部位有明顯的出血
7.換肝等原因需使用免疫抑制劑
8.同時患有肝癌以外的惡性腫瘤
9.曾因sorafenib或statin有嚴重不良反應或過敏經驗
10.懷孕或正在哺乳之婦女
11.活動性肝炎AST或ALT大於正常值5倍以上,包含肝臟轉胺酶不明原因持續上升
13.已知有HIV感染
14.重度或末期慢性腎衰竭 (腎絲球過濾率小於30ml/min)
15.因其它疾病或檢驗數據明顯異常(例如高血壓控制不良、冠狀動脈疾病、或心律不整),經評估不適合接受試驗治療者
1.年齡大於或等於40歲
2.新診斷肝癌經病理組織確定或符合肝病醫學會影像學診斷標準
3.肝癌分級為晚期合併肝外轉移或大肝門靜脈(VP3-4)侵犯
4.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者
5.肝功能Child-Pugh score小於等於6分
6.生活功能ECOG performance status為 0-2
7.血液bilirubin 小於 2 mg/dL且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 3秒
8.預計接受sorafenib治療之患者
9.預期存活時間大於3個月
10.育齡婦女同意遵守避孕方法及避孕期間者(註:必須男女雙方避孕,避孕方法包括輸卵管結紮術、子宮內避孕器、子宮
帽及殺精劑、避孕藥、及保險套;避孕期間為試驗服藥期間及停藥後四個月內。)
主要排除條件:
若有下列任何情況者,不能參加本研究:
1.肝癌可接受根除性治療
2.肝癌合併腦部轉移
3.肝癌曾接受全身性藥物治療
4.患有高血脂具使用史達汀降血脂藥的適應症(依健保指引規範)
5.肝癌曾於四週內接受任何局部治療
6.曾於四週內身體任何部位有明顯的出血
7.換肝等原因需使用免疫抑制劑
8.同時患有肝癌以外的惡性腫瘤
9.曾因sorafenib或statin有嚴重不良反應或過敏經驗
10.懷孕或正在哺乳之婦女
11.活動性肝炎AST或ALT大於正常值5倍以上,包含肝臟轉胺酶不明原因持續上升
13.已知有HIV感染
14.重度或末期慢性腎衰竭 (腎絲球過濾率小於30ml/min)
15.因其它疾病或檢驗數據明顯異常(例如高血壓控制不良、冠狀動脈疾病、或心律不整),經評估不適合接受試驗治療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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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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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