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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261203
試驗已結束

2016-03-16 - 2023-04-30

Phase III

暫停召募4

ICD-10D66

遺傳性第Ⅷ凝血因子缺乏症

ICD-9286.0

先天性第八凝血因子異常(A型血友病)

一項第3期、前瞻性、多中心、開放標示試驗,在罹患重度A型血友病(FVIII < 1%)且不到6歲的未曾接受治療患者(PUP)和極少接受治療患者(MTP)中,探討長效型第八凝血因子(BAX 855)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及止血療效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Baxalta Innovations GmbH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王建得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暫停召募

試驗主持人 邱世欣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暫停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宇欽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暫停召募

試驗主持人 彭慶添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CRO

Audit

試驗主持人 彭慶添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暫停召募

適應症

治療重度A型血友病及預防出血

試驗目的

試驗目標 &#8226; 在罹患重度A型血友病(基準點FVIII < 1%)、不到6歲,且未曾接受治療患者(previously untreated patient,PUP)和接受過ADVATE、BAX 855或新鮮冷凍血漿(FFP)之ED <3天的患者中,探討長效型重組FVIII(BAX 855)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及止血療效 主要目的 &#8226; 主要目的為根據對FVIII產生抑制抗體(利用Nijmegen改良版Bethesda檢驗判定,&#8805; 0.6 BU/mL)的發生率,判定BAX 855的安全性(含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 安全性 &#8226; 根據與FVIII、PEG-FVIII和PEG結合的IgG與IgM抗體,判定BAX 855的免疫原性 &#8226; 根據不良事件(AE)和嚴重不良事件(SAE)判定BAX 855的安全性 止血療效 &#8226; 評估BAX 855預防性療法的療效 &#8226; 在出血事件的控制上,測定BAX 855的療效 &#8226; 如果有必要施行手術,評估BAX 855用於手術全期時控制的療效 藥物動力學 &#8226; 測定BAX 855於基準點時及長時間的增量復原量(incremental recovery,IR)

藥品名稱

注射用凍晶粉末

主成份

長效型完整重組第八凝血因子

劑型

注射液用凍乾粉末

劑量

250, 500, 1000, 2000

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

1. 根據產生第八凝血因子抑制抗體的發生率,判斷 BAX 855 的安全性
2. 根據以自發性出血事件 (與創傷無關的出血事件) 所判斷的年出血率,判斷 BAX 855 的療效。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受試者在篩選時 < 6歲。
2.受試者未曾接受過治療,且在篩選前任何時間點上ADVATE、BAX 855或新鮮冷凍血漿(FFP)的ED < 3天
• 經中央實驗室確認,或者由任何當地實驗室判定過去的FVIII濃度<1%,不論是否有額外與重度A型血友病診斷相符的FVIII基因突變,確認受試者患有重度A型血友病(FVIII <1%)。
3.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確認,受試者免疫力良好且CD4+細胞數 > 200 cells/mm3。
4.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願意且能夠遵守試驗計畫書的規定。

B部分(ITI)的額外納入條件:
1.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已自願簽署ITI部分的同意書。
2.由中央實驗室根據第二份複驗的血液檢體判定,受試者有經確認之陽性高效價抑制抗體(> 5 BU)或經確認之陽性低效價抑制抗體(≥ 0.6 BU),且伴隨
a) 增加BAX855的使用劑量也無法充分控制出血,或
b) 需要接受繞道製劑治療的出血事件。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確認,受試者體內可測得FVIII抑制抗體(以Nijmegen改良版Bethesda檢驗分析時,效價 ≥ 0.6 BU)。
2.受試者曾經在篩選前任何時間點上,測出FVIII抑制抗體(以Nijmegen改良版Bethesda檢驗或Bethesda檢驗分析時,效價 ≥ 0.6 BU)。
3.受試者已經被診斷出患有A型血友病以外的先天或後天性止血缺陷(例如質性血小板缺陷或溫韋伯氏症 [von Willebrand′s disease])。
4.在篩選前任何時間點上,受試者曾接受冷凍沉澱品或ADVATE、BAX 855 和新鮮冷凍血漿(FFP)以外任何類型的FVIII濃縮液治療,或者曾接受ADVATE、BAX 855或FFP的ED ≥ 3天。
5.在篩選前任何時間點上,受試者曾接受任何類型的輸血,例如濃縮紅血球(PRBC)、血小板或血漿。
6.受試者的體重 < 5 kg 。
7.受試者的血小板數目< 100,000/mL。
8.受試者已知對小鼠或倉鼠蛋白、PEG或Tween 80過敏。
9.受試者在其病史中或篩選時患有重度慢性肝功能障礙[例如:丙胺酸轉胺酶(ALT)、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5倍正常值上限,或者有記錄的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1.5]。
10.受試者 患有重度腎功能障礙(血清肌酸酐 > 1.5倍正常值上限)。
11.受試者近期曾於參加試驗前(<30天內)使用其它聚乙二醇化藥物、目前正在使用此類藥物,或預定於參加試驗期間使用此類藥物。
12.受試者預定將於本試驗期間,接受抗反轉錄病毒化學治療以外的全身性免疫調節藥物
(例如劑量相當於>10mg/日之hydrocortisone或等效藥物的皮質類固醇藥物,或α干擾素)。
13.受試者 在進入本試驗前30天內,曾參加涉及研究藥物或研究器材的其他臨床試驗,
或者預定將於本試驗期間,參加涉及研究藥物或研究器材的其他臨床試驗。
14.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患有醫學、精神或認知疾病,或使用娛樂性藥物/酒精,而經試驗主持人認定會影響受試者的安全或遵囑性。
15.父母、法定代理人或受試者是執行本試驗之團隊的成員,或與試驗團隊成員有眷屬關係。眷屬關係包含:受試者是執行本試驗之試驗主持人或試驗單位人員的近親(即子女、伴侶/配偶、兄弟姊妹、父母)或員工。

B部分(ITI)的額外排除條件
1.抑制抗體在施行ITI前自發性消失。
2.FVIII抑制抗體效價 ≥ 0.6 BU的現象,並未以第二份、在2週內由發現抑制抗體的試驗醫院抽取的新血液檢體確認,並由中央實驗室判定。
3.無法或不願意遵守試驗計畫書規定。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 人

  • 全球人數

    1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