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MS200647_0047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833661
2019-03-01 - 2022-12-12
Phase II
終止收納3
ICD-10C24.9
膽道惡性腫瘤
一項第二期、多中心、開放性試驗,探討 M7824 單一療法於局部晚期或 轉移性膽道癌且對第一線含鉑化療不耐受或治療失敗的受試者之臨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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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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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Merck KG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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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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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膽道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根據客觀反應率評估M7824的臨床療效
次要目的:根據反應持續時間及持久反應率評估M7824的臨床療效;評估M7824的臨床安全性;根據無惡化存活期評估臨床療效;評估由試驗主持人判讀的客觀反應率、反應持續時間、持久反應率和無惡化存活期;• 根據整體存活期評估臨床療效;描述M7824的藥物動力學特性及免疫原性;根據細胞程式死亡-配體1(PD-L1)表現和微衛星不穩定性(MSI)狀態區分,以客觀反應率、反應持續時間及持久反應率為準,回溯性評估M7824的臨床療效
藥品名稱
M7824
主成份
M7824
劑型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劑量
10 mg/mL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由獨立審查委員會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1.1版(RECIST 1.1)評估經確認的客觀反應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18歲(臺灣為>=20歲)。
2.患有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認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膽道癌(BTC)。
3.能夠提供適合進行生物標記評估的腫瘤(原發性或轉移性)庫存材料或新鮮切片。
4.曾經在接受第一線全身性含鉑化療後治療失敗或不耐受。如果在輔助化療期間或其後6個月內發生復發,則輔助含鉑化療將算成第一線化療。
5.有至少1個根據RECIST 1.1判定為可測量且由獨立審查委員會驗證過的病灶。
6.在進入試驗和M7824治療第1天時,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PS)為0到1。
7.依據試驗主持人判定,預期壽命 >=12 週。
8.患有曾以治癒性療法治療且>3年內無復發的癌症,或曾以根治性目的治療的早期癌症,包括子宮頸原位癌、淺層非侵襲性膀胱癌,或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原位癌。允許罹患侷限在黏膜層、已利用內視鏡切除且>1年內無復發的早期胃腸道癌症(食道癌、胃癌和大腸直腸癌)。其他先前罹患和/或同時罹患的癌症,將予以排除。
9. 有良好的血液功能。
10.有充足的肝功能。
11.有充足的凝血功能。
12.白蛋白>=3.0 g/dL。
13.如果您是B型肝炎病毒去氧核糖核酸陽性,必須在試驗時接受治療並使用穩定劑量的抗病毒藥物。如果正在接受活性C型肝炎病毒療法,必須在進入試驗時使用穩定劑量。
14. 有充足的腎功能。
15. 如果是男性,您必須同意在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至少4個月內避免捐贈精子及避免與女性性交或者 使用男用保險套。
16.如果您是女性,若並非懷孕中或正在哺乳,並且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時,將有受試資格:不具有生育能力或者如果有生育能力,須在下列期間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若使用荷爾蒙避孕法)、治療期期間、在試驗治療期結束後(即施用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於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持續至少2個月。
17.能夠簽署受試者同意書,包括配合受試者同意書所列規定與限制。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18歲(臺灣為>=20歲)。
2.患有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認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膽道癌(BTC)。
3.能夠提供適合進行生物標記評估的腫瘤(原發性或轉移性)庫存材料或新鮮切片。
4.曾經在接受第一線全身性含鉑化療後治療失敗或不耐受。如果在輔助化療期間或其後6個月內發生復發,則輔助含鉑化療將算成第一線化療。
5.有至少1個根據RECIST 1.1判定為可測量且由獨立審查委員會驗證過的病灶。
6.在進入試驗和M7824治療第1天時,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PS)為0到1。
7.依據試驗主持人判定,預期壽命 >=12 週。
8.患有曾以治癒性療法治療且>3年內無復發的癌症,或曾以根治性目的治療的早期癌症,包括子宮頸原位癌、淺層非侵襲性膀胱癌,或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原位癌。允許罹患侷限在黏膜層、已利用內視鏡切除且>1年內無復發的早期胃腸道癌症(食道癌、胃癌和大腸直腸癌)。其他先前罹患和/或同時罹患的癌症,將予以排除。
9. 有良好的血液功能。
10.有充足的肝功能。
11.有充足的凝血功能。
12.白蛋白>=3.0 g/dL。
13.如果您是B型肝炎病毒去氧核糖核酸陽性,必須在試驗時接受治療並使用穩定劑量的抗病毒藥物。如果正在接受活性C型肝炎病毒療法,必須在進入試驗時使用穩定劑量。
14. 有充足的腎功能。
15. 如果是男性,您必須同意在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至少4個月內避免捐贈精子及避免與女性性交或者 使用男用保險套。
16.如果您是女性,若並非懷孕中或正在哺乳,並且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時,將有受試資格:不具有生育能力或者如果有生育能力,須在下列期間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若使用荷爾蒙避孕法)、治療期期間、在試驗治療期結束後(即施用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於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持續至少2個月。
17.能夠簽署受試者同意書,包括配合受試者同意書所列規定與限制。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壺腹癌將被排除。
2.發生惡性腫瘤以外的快速臨床惡化,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可能使受試者較容易無法耐受治療或試驗程序。
3.患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其引起需要治療介入的臨床症狀或轉移。如果有已治療過中樞神經系統轉移 (外科手術或放射療法) 病史,將不符合資格,除非在治療後已完全康復,證實無惡化至少 2 個月,並且不需要繼續類固醇療法。
4.曾接受任何器官移植,包括異體幹細胞移植,但不需要免疫抑制療法的移植為例外(例如角膜移植、毛髮移植)。
5.患有重大急性或慢性感染。
6.患有可能在使用免疫刺激劑期間惡化的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
7.罹患間質性肺病或有間質性肺病的病史。
8.進入試驗前30天內發生慢性阻塞性肺病發作或其他呼吸道疾病,因而需要住院或無法接受試驗療法。
9.已知對研究藥物(M7824)或其劑型中任何成分嚴重過敏、有任何全身性過敏的病史,或有近期(5個月內)發生無法控制之氣喘的病史。
10.發生持續性、根據NCI CTCAE 5.0級別>1且與過往療法有關的毒性(掉髮和白斑為例外);不過,可接受級別>=2的感覺神經病變。
11.患有臨床上重大的心血管/腦血管疾病。
12.患有具有臨床意義的相關疾病(例如發炎性腸道疾病)和/或無法控制的醫療病症,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可能損及耐受性或參與本試驗的能力。
13.有任何精神疾病導致無法瞭解或簽署知情同意。
14.無法接受、或未曾接受第一線全身性化療治療。
15.同時接受不允許使用之藥物治療。
16.曾經參加M7824臨床試驗。
17.曾經接受其他免疫療法或檢查點抑制劑(治療,例如抗PD-1、抗PD-L1、抗細胞毒性T細胞淋巴球-4(CTLA-4)抗體。
18.曾經接受任何作用於TGF-β/TGF-β受體路徑之抗體或抑制劑治療。
19.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1天內接受抗癌治療。
20.試驗治療開始前 28 天內接受過使用抗體的抗癌治療。
21.治療開始前 7 天內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劑療法;或試驗治療開始前 28 天內使用任何研究性藥物。
22.在施用 M7824 前4週內曾接種疫苗。禁止在試驗期間接種活疫苗,但允許接種去活化疫苗(例如去活化流感疫苗)。
23.在第一線全身性化療失敗後,參加實驗性臨床試驗。
24.經試驗主持人認定無法耐受電腦斷層掃描或磁振造影和/或對顯影劑過敏。
25.試驗治療開始前 28 天內接受過重大手術。
26.懷孕或哺乳。
27.已知當前或最近2年內有酒精或藥物濫用。
28.法律上無行為能力或法律上行為能力有限。
29.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醫療病症。
1.壺腹癌將被排除。
2.發生惡性腫瘤以外的快速臨床惡化,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可能使受試者較容易無法耐受治療或試驗程序。
3.患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其引起需要治療介入的臨床症狀或轉移。如果有已治療過中樞神經系統轉移 (外科手術或放射療法) 病史,將不符合資格,除非在治療後已完全康復,證實無惡化至少 2 個月,並且不需要繼續類固醇療法。
4.曾接受任何器官移植,包括異體幹細胞移植,但不需要免疫抑制療法的移植為例外(例如角膜移植、毛髮移植)。
5.患有重大急性或慢性感染。
6.患有可能在使用免疫刺激劑期間惡化的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
7.罹患間質性肺病或有間質性肺病的病史。
8.進入試驗前30天內發生慢性阻塞性肺病發作或其他呼吸道疾病,因而需要住院或無法接受試驗療法。
9.已知對研究藥物(M7824)或其劑型中任何成分嚴重過敏、有任何全身性過敏的病史,或有近期(5個月內)發生無法控制之氣喘的病史。
10.發生持續性、根據NCI CTCAE 5.0級別>1且與過往療法有關的毒性(掉髮和白斑為例外);不過,可接受級別>=2的感覺神經病變。
11.患有臨床上重大的心血管/腦血管疾病。
12.患有具有臨床意義的相關疾病(例如發炎性腸道疾病)和/或無法控制的醫療病症,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可能損及耐受性或參與本試驗的能力。
13.有任何精神疾病導致無法瞭解或簽署知情同意。
14.無法接受、或未曾接受第一線全身性化療治療。
15.同時接受不允許使用之藥物治療。
16.曾經參加M7824臨床試驗。
17.曾經接受其他免疫療法或檢查點抑制劑(治療,例如抗PD-1、抗PD-L1、抗細胞毒性T細胞淋巴球-4(CTLA-4)抗體。
18.曾經接受任何作用於TGF-β/TGF-β受體路徑之抗體或抑制劑治療。
19.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1天內接受抗癌治療。
20.試驗治療開始前 28 天內接受過使用抗體的抗癌治療。
21.治療開始前 7 天內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劑療法;或試驗治療開始前 28 天內使用任何研究性藥物。
22.在施用 M7824 前4週內曾接種疫苗。禁止在試驗期間接種活疫苗,但允許接種去活化疫苗(例如去活化流感疫苗)。
23.在第一線全身性化療失敗後,參加實驗性臨床試驗。
24.經試驗主持人認定無法耐受電腦斷層掃描或磁振造影和/或對顯影劑過敏。
25.試驗治療開始前 28 天內接受過重大手術。
26.懷孕或哺乳。
27.已知當前或最近2年內有酒精或藥物濫用。
28.法律上無行為能力或法律上行為能力有限。
29.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醫療病症。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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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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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4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