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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GA30066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407482

2018-03-31 - 2023-12-30

Phase II

終止收納6

ICD-10M32.9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ICD-10M32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一項針對之前納入試驗 GA30044 之患者的第二期開放標示延伸試驗, 以評估中度至重度活性全身性紅斑性狼瘡患者長期使用 GDC-0853 的 安全性和療效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Genentech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春明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相成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英州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黃春明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郭昶甫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Audit

試驗主持人 吳政翰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蔡文展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中度至重度活性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安全性) • 評估 GDC 0853 最多到48 週延伸治療期的長期安全性 次要目標(療效) • 評估GDC 0853併用標準照護療法(SOC)期間內的臨床療效 探索性療效目標 • 評估 GDC 0853 是否降低類固醇用量,和是否為類固醇減量 (steroid sparing) 藥物 • 評估GDC 0853延長首次SLE發作(flare)前所經時間和減少SLE發作總次數的能力 • 評估GDC 0853預防全身性傷害的能力 • 評估 GDC 0853 改善 SLE 皮膚表現的能力 • 評估GDC-0853改善病患整體評估的能力 藥物動力學目標 • 使用族群藥物動力學 (PK) 方法,描述 GDC 0853 在患者之藥物動力學表徵 • 評估藥物暴露指標與GDC-0853療效及安全性之間的關係

藥品名稱

GDC-0853

主成份

GDC-0853

劑型

錠劑

劑量

50

評估指標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參加試驗條件:
-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為18歲(含)到 76歲(含)。
-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能夠配合試驗計畫書規定。
- 完成最多48週的GA30044試驗。
-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在試驗 GA30044 期間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在基準點時取得陰性的尿液驗孕結果。
只有當尿液驗孕結果為陽性時,才需要在第1天進行血清驗孕。
- 針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包括曾接受輸卵管結紮): 同意在治療期期間到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至少 60 天內,維持禁慾 (避免與異性從事性行為),或使用年失敗率; 小於1% 的一項避孕方法。
女性若月經初潮後、未達停經狀態 (連續 12 個月無月經,且未發現停經以外原因) 且未進行手術絕育 (移除卵巢及/或子宮),則視為可能具有生育能力。
年失敗率小於1% 的避孕方法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結紮、正確使用可靠、可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荷爾蒙 釋出型子宮內避孕器,以及含銅子宮內避孕器。以含雌激素之荷爾蒙避孕藥做為避孕方法的女性,必須同時使用屏障法,例如以男用保險套搭配荷爾蒙避孕藥。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以及患者所偏好和平常採行的生活型態,評估禁慾的可靠性。 不允許使用週期性避孕(例如:安全期計算法、排卵期計算法、徵狀基礎體溫法,或排卵後避孕法)和性交中斷法。
- 針對男性: 同意維持禁慾 (避免與異性從事性行為) 或使用避孕措施,且同意不捐贈精子,如下所定義:
女性伴侶可能具有生育能力 (包括已進行輸卵管結紮的女性)的男性,必須在治療期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且至少 120 天(4 個月)內,維持禁慾或使用保險套加上另一種避孕措施,使併用後的每年失敗率<1% 。 男性在這段相同期間內不得捐贈精子。
女性伴侶懷孕的男性,必須在治療期期間及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 28 天內,維持禁慾或使用保險套,以防止胚胎接觸到藥物。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以及患者所偏好和平常採行的生活型態,評估禁慾的可靠性。 不允許使用週期性避孕(例如:安全期計算法、排卵期計算法、徵狀基礎體溫法,或排卵後避孕法)和性交中斷法。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參加試驗條件:
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為 18 歲(含)到 76 歲(含)。
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能夠配合試驗計畫書規定。
 完成最多 48 週的 GA30044 試驗。
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在試驗 GA30044 期間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在基準點時取得陰性的尿液驗孕結果。
只有當尿液驗孕結果為陽性時,才需要在第 1 天進行血清驗孕。
 針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包括曾接受輸卵管結紮): 同意在治療期期間到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至少 60 天內,維持禁慾 (避免與異性從事性行為),或使用年失敗率 1% 的一項避孕方法。
女性若月經初潮後、未達停經狀態 (連續  12 個月無月經,且未發現停經以外原因) 且未
進行手術絕育 (移除卵巢及/或子宮),則視為可能具有生育能力。
年失敗率 < 1% 的避孕方法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結紮、正確使用可靠、可抑制
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荷爾蒙-釋出型子宮內避孕器,以及含銅子宮內避孕器。以含雌激
素之荷爾蒙避孕藥做為避孕方法的女性,必須同時使用屏障法,例如以男用保險套搭配
荷爾蒙避孕藥。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以及患者所偏好和平常採行的生活型態,評估禁慾的可靠
性。 不允許使用週期性避孕(例如:安全期計算法、排卵期計算法、徵狀基礎體溫法,
或排卵後避孕法)和性交中斷法。
 針對男性: 同意維持禁慾 (避免與異性從事性行為) 或使用避孕措施,且同意不捐贈精子,如下所定義:
女性伴侶可能具有生育能力 (包括已進行輸卵管結紮的女性)的男性,必須在治療期期
間和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且至少 120 天(4 個月)內,維持禁慾或使用保險套加上另一
種避孕措施,使併用後的每年失敗率 1% 。 男性在這段相同期間內不得捐贈精子。
女性伴侶懷孕的男性,必須在治療期期間及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 28 天內,維持禁慾
或使用保險套,以防止胚胎接觸到藥物。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以及患者所偏好和平常採行的生活型態,評估禁慾的可靠
性。 不允許使用週期性避孕(例如:安全期計算法、排卵期計算法、徵狀基礎體溫法,
或排卵後避孕法)和性交中斷法。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符合下列任何條件的患者將排除,不得參加試驗:
 符合試驗 GA30044 期間試驗計畫書定義的停止治療條件
 在試驗 GA30044 中,曾發生需要永久停用試驗藥物的不良事件。
 在試驗 GA30044 中,曾接受任何本試驗所禁止的療法。
 經試驗主持人認定,曾發生任何新的(從最早進入 GA30044 第二期試驗以來)、重大且未受
控制的共存疾病或有新的臨床表徵(與 SLE 有關或無關),而 1) 需要以本試驗計畫不允許的
藥物治療,或者 2) 從安全觀點來看可能使患者承受過高風險。
如果計畫主持人有排除相關疑問,應諮詢醫療監督員。
 正在懷孕或哺餵母乳,或有意在試驗期間或施用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60 天內受孕。
 有任何無法控制或有臨床意義的實驗室檢驗異常,經試驗主持人與醫療監督員討論後認定會
影響安全性、試驗資料的判讀,或患者對本試驗的參與。
 在試驗 GA30044 最後 4 週內,曾發生任何需要住院或以靜脈注射型抗生素治療的重大感染事件。
 有證據顯示患有活動性、潛伏期或未充分治療的結核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TB)感染,如下所定義:
– 在試驗 GA30044 的第 44 週回診時或之後於進入試驗 GA30066 前進行的
QuantiFERON-TB Gold(QFT)或 T-SPOT TB 檢測結果為陽性,或 Mantoux 純化蛋白
質衍生物(PPD)皮膚測試(依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 [CDC] 指引,以 5 結核菌素單
位/0.1 mL 進行)結果為硬化區直徑 ≥ 5 mm。
– 有接種卡介苗經驗的患者,應只接受 QFT 檢測的篩檢。
– 陽性的 QFT 檢測,應視為陽性的診斷性 TB 檢測。
– 如果最初的 QFT 得到不確定的結果,請以 QFT 或 T-SPOT 進行一次確認性檢測。計畫主
持人可諮詢醫療監督員,以根據患者的疾病狀態和基準點免疫抑制狀況,討論確認性檢
測的選擇。
– 在未定的 QFT 檢測之後若得到陰性 QFT 或陰性 T-SPOT 檢測結果,應視為陰性的診斷性TB 檢測。
– 在未定的 QFT 檢測之後若得到未定的 QFT 檢測結果,或邊緣或陽性的 T-SPOT 檢測結果,應視為陽性的診斷性 TB 檢測。
 在試驗 GA30044 中,曾發生新發(de novo)或再活化之嚴重病毒感染(例如 B 型肝炎或 C型肝炎病毒 [HCV] 感染)的患者。
陽性的 B 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 C 型肝炎血清學檢測(不論治療狀態),或陽性
的 B 型肝炎核心抗體(HBcAb)(在試驗 GA30044 第 44 週時,或稍後於進入試驗
GA30066 前進行檢測),皆構成排除條件。
 第二期試驗 GA-230044 期間,患者曾產生惡性腫瘤 (不包括非嚴重局部、可切除的基底細胞
或鱗狀細胞皮膚癌)
 試驗 GA30044 第 48 週回診時進行的 12-導程心電圖檢查,顯示具有臨床意義且可能影響患者
安全或試驗結果判讀的異常,包括以下:
以至少 2 張相隔 30 分鐘的心電圖證實 QTcF 440 毫秒。
 目前正以經主持人認定會對 QT 間期產生具有臨床意義之影響的劑量下,接受廣為人知會延
長 QT 間期的藥物治療。
如有需要,主持人可聯絡委託廠商進行確認。 主持人可參考 CredibleMeds 網站:
https://www.crediblemeds.org/pdftemp/pdf/CompositeList.pdf.
 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依據 4 變項腎病飲食調整公式)  30 mL/min,或接受長期腎臟補充治療
 試驗 GA30044 第 44 週回診的實驗室數值,符合下列條件 (若有必要,可能在非排程回診重新
進行一次):
– AST 或 ALT > 1.5 × ULN(除非是由已知的自體免疫肝炎造成)
– 總膽紅素 > 1.2 ULN
– 澱粉酶或脂酶 > 2 × ULN
– 血紅素< 7 g/dL
– ANC < 1.5 × 109/L
– 淋巴球絕對計數 (ALC) < 0.5× 109/L
– 血小板計數 < 50,000/L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 人

  • 全球人數

    16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