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一項為期 6 週、多中心、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之第二期研究,以評估每日口服一次 OPC-34712,和每日口服一次 Aripiprazole 對住院治療的急性精神分裂症成年患者的療效、安全性和耐受性
2009-11-01 - 2010-10-31
Phase II
終止收納3
331-07-203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Otsuka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 Commercialization,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Adult Patients with Acute Schizophrenia
試驗目的
將在試驗中比較 OPC-34712 和 aripiprazole 兩者的療效和安全性。進行本研究的動機在於瞭解 OPC-34712 的潛在利益和安全性,而不是治療您的疾病。
藥品名稱
OPC-34712
主成份
OPC34712
劑型
Tablet
劑量
1.0 /2.5/5.0
評估指標
主要結果變數:
主要療效指標為利用最後觀察值前推法(LOCF) 資料集,評估PANSS 總分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 (ET) 的變化。
主要將進行的統計學比較是低劑量、中劑量和高劑量 OPC-34712 組與安慰劑相比。將一共變數分析模式配適到 PANSS 總分自基線至第 6 週就診的變化 (LOCF)來進行統計學分析。該模式將納入基線 PANSS 總分作為共變數,以治療和研究中心作為主要效果。將根據觀察到的病例資料進行混合模型重複施測分析,作為主要評估指標的敏感度分析。將比較 0.25 毫克 OPC-34712 與安慰劑組的 PANSS 總分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來作為次要分析。
次要結果變數:
療效:
在每次使用 LOCF 資料集作為主要資料集來比較 OPC-34712 治療組與安慰劑時,將按下列順序依序檢驗以下的次要療效指標:
• CGI-S 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第 6 週/提前終止時的平均 CGI-I分數
• PANSS 活性次量表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PANSS 負性次量表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第 6 週/提前終止時的反應率(定義為 PANSS 總分自基線起降低 30% 或 CGI-I分數為 1(極大改善)或 2(較大改善))
• PSP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因為缺乏療效或接受開放標記救援治療而造成的中止率
第 6 週的 OC 資料集也將用來分析自基線終點的次要變化(例如PANSS、CGI-S、PSP)和平均 CGI-I分數,以確認根據 LOCF 資料集的分析。此外,將對自基線終點的主要和次要療效變化和平均 CGI-I分數進行按就診分析,以提供有關治療作用時間的資訊。
安全性:將透過頻率、嚴重度、危急性、中止及與治療的相關性來摘結 不良事件。總體而言,將對臨床實驗室檢查、生命徵象和 ECG 資料自基線的變化提供統計學總結。對於生命徵象、體重、例行實驗室檢查(包括泌乳激素)和 ECG 出現臨床上有意義的變化,還將計算其發生率。將計算 SAS、AIMS 和 BARS 自基線的平均變化來評估 EPS。將使用 C-SSRS 來評估及分類報告的自殺傾向。將檢閱按患者排列的身體檢查結果清單,作為進一步的安全性評估。
主要療效指標為利用最後觀察值前推法(LOCF) 資料集,評估PANSS 總分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 (ET) 的變化。
主要將進行的統計學比較是低劑量、中劑量和高劑量 OPC-34712 組與安慰劑相比。將一共變數分析模式配適到 PANSS 總分自基線至第 6 週就診的變化 (LOCF)來進行統計學分析。該模式將納入基線 PANSS 總分作為共變數,以治療和研究中心作為主要效果。將根據觀察到的病例資料進行混合模型重複施測分析,作為主要評估指標的敏感度分析。將比較 0.25 毫克 OPC-34712 與安慰劑組的 PANSS 總分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來作為次要分析。
次要結果變數:
療效:
在每次使用 LOCF 資料集作為主要資料集來比較 OPC-34712 治療組與安慰劑時,將按下列順序依序檢驗以下的次要療效指標:
• CGI-S 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第 6 週/提前終止時的平均 CGI-I分數
• PANSS 活性次量表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PANSS 負性次量表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第 6 週/提前終止時的反應率(定義為 PANSS 總分自基線起降低 30% 或 CGI-I分數為 1(極大改善)或 2(較大改善))
• PSP分數自基線至第 6 週/提前終止的變化
• 因為缺乏療效或接受開放標記救援治療而造成的中止率
第 6 週的 OC 資料集也將用來分析自基線終點的次要變化(例如PANSS、CGI-S、PSP)和平均 CGI-I分數,以確認根據 LOCF 資料集的分析。此外,將對自基線終點的主要和次要療效變化和平均 CGI-I分數進行按就診分析,以提供有關治療作用時間的資訊。
安全性:將透過頻率、嚴重度、危急性、中止及與治療的相關性來摘結 不良事件。總體而言,將對臨床實驗室檢查、生命徵象和 ECG 資料自基線的變化提供統計學總結。對於生命徵象、體重、例行實驗室檢查(包括泌乳激素)和 ECG 出現臨床上有意義的變化,還將計算其發生率。將計算 SAS、AIMS 和 BARS 自基線的平均變化來評估 EPS。將使用 C-SSRS 來評估及分類報告的自殺傾向。將檢閱按患者排列的身體檢查結果清單,作為進一步的安全性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在啟動計畫書要求的任何程序前,能夠提供受試者同意書的受試者(根據 IRB/IEC 的要求)。
2. 出院後,具有穩定的生活環境,且有能力提供自己和/或其家人/朋友/監護人的聯絡資訊加以證明
的受試者。
3. 在進行有關精神分裂症診斷的知情同意程序之時,年齡介於 18-65 歲之間(含 18 嵗與 65 歲)的男
性和女性受試者。
4. 最近已經接受過住院治療(亦即篩選之前住院少於 14 天),或住院治療可能有利於治療其精神分裂
症的受試者。
5. 正出現急性精神病症狀的受試者。
6. 先前已經在適當的時間內使用適當的劑量進行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且研究員認為在最近 12 個月內,
對此類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有反應的受試者。
7. 在不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期間,有過再發病史的受試者。
8. 自簽署知情同意書時起,並在研究期間願意停止使用所有受禁藥物治療的受試者。
排除條件
在隨機分配之前,受試者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排除條件,則不得參加研究:
1. 有性生活的男性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90 天內不使用兩種不同的避孕方法,或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90 內不禁慾;有性生活並可能懷孕的女性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30 天內不使用兩種不同的避孕方法,或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30 內不禁慾。
2. 在接受研究藥物之前正在哺乳和/或懷孕檢查結果呈陽性的女性。
3. 根據研究員的臨床判斷,出現精神分裂症首發症狀的受試者。
4. 在篩選之時,住院治療目前急性病症已達到或超過 14 天的受試者,但不包括因社會心理原因住院治
療。
5. 具有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抗藥史,或對 clozapine(氯氮平)無反應,或僅對 clozapine 有反應病史的
受試者。
6. 最近 30 天內曾出現急性抑鬱症狀,且研究員認為需要接受抗抑鬱藥物治療的受試者。
7. 根據病史或研究員的判斷,具有嚴重的暴力行為風險或嚴重的自殺風險,或在篩選前 2 年內曾有過自
殺行為的受試者。
8. 篩選時,因活動而出現臨床嚴重遲發性疼痛的受試者。
9. 在最近 180 天內達到物質(包括酒精和苯化重氮,但不包括咖啡因和尼古丁)濫用或依賴標準的受試
者。
10.篩選時,出現甲狀腺機能減退,或甲狀腺機能亢進(經過藥物治療後已穩定至少 90 天的情形除外)
和/或自由甲狀腺素 (T4)(甲狀腺產生的荷爾蒙)異常的受試者。
11.目前具有臨床嚴重的神經、肝臟、腎臟、代謝、血液、免疫、心血管、肺臟或胃腸疾病的受試者。
12.排除具有一種糖尿病的受試者。
13.具有某些類型的已知心血管疾病的受試者。
14.患有癲癇病或某些癲癇發作病史的受試者。
1. 在啟動計畫書要求的任何程序前,能夠提供受試者同意書的受試者(根據 IRB/IEC 的要求)。
2. 出院後,具有穩定的生活環境,且有能力提供自己和/或其家人/朋友/監護人的聯絡資訊加以證明
的受試者。
3. 在進行有關精神分裂症診斷的知情同意程序之時,年齡介於 18-65 歲之間(含 18 嵗與 65 歲)的男
性和女性受試者。
4. 最近已經接受過住院治療(亦即篩選之前住院少於 14 天),或住院治療可能有利於治療其精神分裂
症的受試者。
5. 正出現急性精神病症狀的受試者。
6. 先前已經在適當的時間內使用適當的劑量進行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且研究員認為在最近 12 個月內,
對此類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有反應的受試者。
7. 在不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期間,有過再發病史的受試者。
8. 自簽署知情同意書時起,並在研究期間願意停止使用所有受禁藥物治療的受試者。
排除條件
在隨機分配之前,受試者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排除條件,則不得參加研究:
1. 有性生活的男性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90 天內不使用兩種不同的避孕方法,或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90 內不禁慾;有性生活並可能懷孕的女性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30 天內不使用兩種不同的避孕方法,或在研究期間和使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 30 內不禁慾。
2. 在接受研究藥物之前正在哺乳和/或懷孕檢查結果呈陽性的女性。
3. 根據研究員的臨床判斷,出現精神分裂症首發症狀的受試者。
4. 在篩選之時,住院治療目前急性病症已達到或超過 14 天的受試者,但不包括因社會心理原因住院治
療。
5. 具有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抗藥史,或對 clozapine(氯氮平)無反應,或僅對 clozapine 有反應病史的
受試者。
6. 最近 30 天內曾出現急性抑鬱症狀,且研究員認為需要接受抗抑鬱藥物治療的受試者。
7. 根據病史或研究員的判斷,具有嚴重的暴力行為風險或嚴重的自殺風險,或在篩選前 2 年內曾有過自
殺行為的受試者。
8. 篩選時,因活動而出現臨床嚴重遲發性疼痛的受試者。
9. 在最近 180 天內達到物質(包括酒精和苯化重氮,但不包括咖啡因和尼古丁)濫用或依賴標準的受試
者。
10.篩選時,出現甲狀腺機能減退,或甲狀腺機能亢進(經過藥物治療後已穩定至少 90 天的情形除外)
和/或自由甲狀腺素 (T4)(甲狀腺產生的荷爾蒙)異常的受試者。
11.目前具有臨床嚴重的神經、肝臟、腎臟、代謝、血液、免疫、心血管、肺臟或胃腸疾病的受試者。
12.排除具有一種糖尿病的受試者。
13.具有某些類型的已知心血管疾病的受試者。
14.患有癲癇病或某些癲癇發作病史的受試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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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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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