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AP12009-G005
2010-09-06 - 2012-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4
AP 12009與Temozolomide或BCNU之標準治療比較,用於復發性或難治型退行性星狀細胞瘤(世界衛生組織第III級)成人病患之療效和安全性:一項隨機分配、活性對照、開放性、臨床第三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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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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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NTISENSE PHARMA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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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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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復發性或難治型退行性星狀細胞瘤(世界衛生組織第III級)
試驗目的
Primary Objective
To compare the 24-month survival rate of AP 12009 (10 μM) with standard treatment with either TMZ or BCNU.
Secondary objectives:
• To compare the 14-month progression rate of AP 12009 (10 μM) with standard treatment with either TMZ or BCNU.
• To compare the 18-month progression rate of AP 12009 (10 μM) with standard treatment with either TMZ or BCNU.
• To compare time to death of AP 12009 (10 μM) with standard treatment with either TMZ or BCNU.
In addition, to compare the effect of the different treatments on the following parameters:
• Overall response rate (best response according to Macdonald criteria, PR and CR)
• Tumor control rate (CR, PR and SD)
• Duration of response
• Progression rate at 10, 12, 16, 21, and 24 months
• Time to progression (months)
• Survival rate at 12, 18, 21, 27, and 30 months, and at 3 and 4 years
• Quality of Life (EORTC QLQ-C30, Independent Living Score [ILS])
• Safety and tolerability
藥品名稱
AP12009
主成份
AP12009
劑型
lyophilizate
劑量
7.37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指標:
● 24 個月存活率
次要療效指標:
● 14 個月惡化率
● 18 個月惡化率
● 死亡時間(月)
● 整體反應率(根據Macdonald 標準的最佳反應、部分反應及完全反應)
● 腫瘤控制率(完全反應、部分反應及病情穩定)
● 反應維持時間
● 10、12、16、21 以及24 個月時的惡化率
● 惡化時間(月)
● 12、18、21、27 以及30 個月時,以及第3 年和第4 年的存活率
● 生活品質(EORTC QLQ-C30、獨立生活量表[ILS])
● 24 個月存活率
次要療效指標:
● 14 個月惡化率
● 18 個月惡化率
● 死亡時間(月)
● 整體反應率(根據Macdonald 標準的最佳反應、部分反應及完全反應)
● 腫瘤控制率(完全反應、部分反應及病情穩定)
● 反應維持時間
● 10、12、16、21 以及24 個月時的惡化率
● 惡化時間(月)
● 12、18、21、27 以及30 個月時,以及第3 年和第4 年的存活率
● 生活品質(EORTC QLQ-C30、獨立生活量表[ILS])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病患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具備納入本研究治療期的條件:
1. 在進行任何研究相關程序前,病患必須先提供書面受試者同意。
2. 病患至少年滿18歲且未超過70歲。
3. 病患具有由中央組織病理學證實之復發性或難治型退行性星狀細胞瘤(AA) (世界衛生組織(WHO)第三期)診斷。
4. 病患具有1處可測量的病灶(體積> 1 cm3,依據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結果)。
5. 病灶體積(或病灶體積總合)不超過50 cm3 (依據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結果)。
6. 腫瘤位於天幕以上(以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部位。
7. 病患具有復發性或難治型,即:疾病於下列情況後發生進展:
先前於疾病病程或分期的任何時候(例如:先前為第II級腫瘤時)進行之手術和放射療法。
在近期接受腫瘤手術的情況下,以48小時內的例行手術後核磁共振造影(MRI) (依據研究規範)確認病患符合納入條件4、5和6後,病患即具備於手術的30 ± 7天後進行研究隨機分配的資格。
8. 病患並未接受多於1種的化療療程。放射線併用化療治療,接著再使用輔助性化療,可認定為1種化療療程。
9. 病患可接受化療。
10. 病患正接受最大劑量為4 mg/day的dexamethasone或同等劑量的其他皮質類固醇,且在篩選前至少3週劑量已穩定或開始遞減。
11. 病患為男性或未懷孕、非哺乳中之女性。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篩選時的β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懷孕測試結果須為陰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必須使用嚴格的避孕措拖(請參閱第8.2節)。
13. 病患必須已從任何先前治療造成的毒性中復原。
14. 病患的平均預期壽命至少為3個月。
15. 病患的Karnofsky行為能力狀態至少為70%。
16. 以下列實驗室檢測值進行篩選,病患顯示出具有足夠的器官功能:
a. 以血清肌酸酐和尿素< 2倍正常值上限判定病患具有足夠的腎功能。
b. 以丙胺酸轉胺酶(ALT)、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和鹼性磷酸酶(AP) < 3倍正常值上限,以及膽紅素< 2.5 mg/dL判定病患具有足夠的肝功能。
c. 國際標準比(INR) < 1.5且活化部份凝血酶原時間(aPTT) < 1.5 x正常值上限。
d. 血紅素 > 9 g/dL。
e. 血小板計數 > 100 x 109/L。
f. 白血球(WBC) > 3.0 x 109/L。
g.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ANC) > 1.5 x 109/L (或白血球(WBC) > 3.0 x 109/L)。
排除條件
病患如果具有下列任何條件,即不符合納入本研究的資格:
1. 病患無法或不願遵從研究計劃書規定。
2. 復發性腫瘤應接受手術(再)切除(註:病患在接下來的時間點可能仍符合隨機分配的資格,請參閱納入條件7和排除條件3)。
3. 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進行腫瘤手術、腫瘤減積或其他神經手術。如果48小時內的例行手術後核磁共振造影(MRI) (依據研究規範)確認病患符合參與研究的資格,病患可於手術的30 ± 7天後進行隨機分配。
4. 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進行放射療法或立體定向(伽瑪刀)放射線手術。
5. 先前進行腦部組織插種治療並接受永久性移植。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進行腦部組織插種治療並接受可取出性移植。
6. 隨機分配前4週內(亞硝基尿素類藥物:6週)接受化療、荷爾蒙療法,或任何其他已證實或懷疑具有抗腫瘤效果之療法。
7. 先前接受抗轉化生長因子β2 (TGF-β2)之標靶治療。
8. 篩選時核磁共振造影(MRI)顯示發生腫瘤造成的腫塊效應,定義為腦室系統受到顯著壓迫和/或中線偏移( 3 mm,以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但僅因出現囊泡或疤狀突起造成腦室系統受到壓迫和/或中線偏移 3 mm之病患則無需排除。
9. 隨機分配前30天內參與使用其他研究中藥品的另一項臨床研究。
10. 具有5年內之第2處獨立惡性腫瘤疾患病史,子宮頸原位癌和基底細胞癌除外。
11. 具有控制不佳的癲癇,定義為:
a. 因其連續發作性質和/或臨床症狀而需要經常住院或其他醫療介入之癲癇。
b. 嚴重干擾到正常生活,並使病患照護上必要之醫學治療受到限制之癲癇症狀。
12. 臨床相關之心血管異常,例如:未受控制之高血壓、充血性心衰竭、不穩定性心絞痛或控制不佳之心律不整。隨機分配前6個月內發生心肌梗塞。
13.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B型肝炎病毒(HBV)或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14. 急性病毒、細菌或真菌感染。
15. 認定可能會變成無法接受之風險(或任何病症)的急性醫療問題,而可能為開始研究治療之禁忌症者。
16. 具有肺毒性的高度風險,定義為:
a. 肺功能:肺活量 70%。
b. 連續或併用胸腔照射後之狀態。
c. 由BCNU (Carmustine)引起之肺毒性風險提高。風險因子,包括吸煙、具有呼吸症狀、放射影像證實既有之肺臟異常、暴露於造成肺損傷之化學物質。
17. 對本研究中所用之試劑具有過敏病史。
18. 藥物濫用或大量使用酒精。
19. 臨床相關之精神性疾患/法律上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20. 同時併用黃熱病疫苗治療。
病患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具備納入本研究治療期的條件:
1. 在進行任何研究相關程序前,病患必須先提供書面受試者同意。
2. 病患至少年滿18歲且未超過70歲。
3. 病患具有由中央組織病理學證實之復發性或難治型退行性星狀細胞瘤(AA) (世界衛生組織(WHO)第三期)診斷。
4. 病患具有1處可測量的病灶(體積> 1 cm3,依據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結果)。
5. 病灶體積(或病灶體積總合)不超過50 cm3 (依據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結果)。
6. 腫瘤位於天幕以上(以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部位。
7. 病患具有復發性或難治型,即:疾病於下列情況後發生進展:
先前於疾病病程或分期的任何時候(例如:先前為第II級腫瘤時)進行之手術和放射療法。
在近期接受腫瘤手術的情況下,以48小時內的例行手術後核磁共振造影(MRI) (依據研究規範)確認病患符合納入條件4、5和6後,病患即具備於手術的30 ± 7天後進行研究隨機分配的資格。
8. 病患並未接受多於1種的化療療程。放射線併用化療治療,接著再使用輔助性化療,可認定為1種化療療程。
9. 病患可接受化療。
10. 病患正接受最大劑量為4 mg/day的dexamethasone或同等劑量的其他皮質類固醇,且在篩選前至少3週劑量已穩定或開始遞減。
11. 病患為男性或未懷孕、非哺乳中之女性。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篩選時的β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懷孕測試結果須為陰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必須使用嚴格的避孕措拖(請參閱第8.2節)。
13. 病患必須已從任何先前治療造成的毒性中復原。
14. 病患的平均預期壽命至少為3個月。
15. 病患的Karnofsky行為能力狀態至少為70%。
16. 以下列實驗室檢測值進行篩選,病患顯示出具有足夠的器官功能:
a. 以血清肌酸酐和尿素< 2倍正常值上限判定病患具有足夠的腎功能。
b. 以丙胺酸轉胺酶(ALT)、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和鹼性磷酸酶(AP) < 3倍正常值上限,以及膽紅素< 2.5 mg/dL判定病患具有足夠的肝功能。
c. 國際標準比(INR) < 1.5且活化部份凝血酶原時間(aPTT) < 1.5 x正常值上限。
d. 血紅素 > 9 g/dL。
e. 血小板計數 > 100 x 109/L。
f. 白血球(WBC) > 3.0 x 109/L。
g.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ANC) > 1.5 x 109/L (或白血球(WBC) > 3.0 x 109/L)。
排除條件
病患如果具有下列任何條件,即不符合納入本研究的資格:
1. 病患無法或不願遵從研究計劃書規定。
2. 復發性腫瘤應接受手術(再)切除(註:病患在接下來的時間點可能仍符合隨機分配的資格,請參閱納入條件7和排除條件3)。
3. 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進行腫瘤手術、腫瘤減積或其他神經手術。如果48小時內的例行手術後核磁共振造影(MRI) (依據研究規範)確認病患符合參與研究的資格,病患可於手術的30 ± 7天後進行隨機分配。
4. 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進行放射療法或立體定向(伽瑪刀)放射線手術。
5. 先前進行腦部組織插種治療並接受永久性移植。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進行腦部組織插種治療並接受可取出性移植。
6. 隨機分配前4週內(亞硝基尿素類藥物:6週)接受化療、荷爾蒙療法,或任何其他已證實或懷疑具有抗腫瘤效果之療法。
7. 先前接受抗轉化生長因子β2 (TGF-β2)之標靶治療。
8. 篩選時核磁共振造影(MRI)顯示發生腫瘤造成的腫塊效應,定義為腦室系統受到顯著壓迫和/或中線偏移( 3 mm,以中央核磁共振造影(MRI)審核)。但僅因出現囊泡或疤狀突起造成腦室系統受到壓迫和/或中線偏移 3 mm之病患則無需排除。
9. 隨機分配前30天內參與使用其他研究中藥品的另一項臨床研究。
10. 具有5年內之第2處獨立惡性腫瘤疾患病史,子宮頸原位癌和基底細胞癌除外。
11. 具有控制不佳的癲癇,定義為:
a. 因其連續發作性質和/或臨床症狀而需要經常住院或其他醫療介入之癲癇。
b. 嚴重干擾到正常生活,並使病患照護上必要之醫學治療受到限制之癲癇症狀。
12. 臨床相關之心血管異常,例如:未受控制之高血壓、充血性心衰竭、不穩定性心絞痛或控制不佳之心律不整。隨機分配前6個月內發生心肌梗塞。
13.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B型肝炎病毒(HBV)或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14. 急性病毒、細菌或真菌感染。
15. 認定可能會變成無法接受之風險(或任何病症)的急性醫療問題,而可能為開始研究治療之禁忌症者。
16. 具有肺毒性的高度風險,定義為:
a. 肺功能:肺活量 70%。
b. 連續或併用胸腔照射後之狀態。
c. 由BCNU (Carmustine)引起之肺毒性風險提高。風險因子,包括吸煙、具有呼吸症狀、放射影像證實既有之肺臟異常、暴露於造成肺損傷之化學物質。
17. 對本研究中所用之試劑具有過敏病史。
18. 藥物濫用或大量使用酒精。
19. 臨床相關之精神性疾患/法律上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20. 同時併用黃熱病疫苗治療。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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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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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3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