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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25-056
尚未開始召募

2026-05-01 - 2027-06-30

Phase II

尚未開始1

一項第 2 期、多中心、平台試驗,針對中度至重度活動性類風溼性關節炎成人受試者之標靶療法的研究

  • 試驗申請者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王淳峻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為評估一種藥物(單一療法)或兩種藥物合併(合併療法)用於治療中度至重度活動性類風溼性關節炎 (Rheumatoid Arthritis, RA) 的安全性和療效。

藥品名稱

預充填式注射劑
預充填式注射劑

主成份

Lutikizumab
Ravagalimab

劑型

230
230

劑量

300mg/2mL

評估指標

評估單一療法和/或合併療法治療中度至重度活動性RA 的安全性和療效。

主要納入條件

• 受試者在基準期就診時至少年滿18 歲(受試者也必須符合當地法律規定的法定成年年齡)。
• 受試者有已記錄的RA 臨床診斷≥ 3 個月,且符合2010 年ACR/EULAR 的RA 分類標準。
• 受試者在篩選就診和基準期時均有活動性疾病,定義為有≥ 6 處關節腫脹(依據66 個關節數)和≥ 6 個壓痛關節(依據68 個關節數)。
• 受試者在篩選就診時的高敏感性C-反應蛋白(hs-CRP) 必須≥ 3 mg/L。

主要排除條件

• 受試者曾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5 個半衰期內或依據下述特定清除期(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接受任何
具免疫抑制潛力的標靶療法(生物製劑[包括生物相似性藥品] 或非生物製劑):
- 在基準期前4 週內接受etanercept。
- 在基準期前8 週內接受infliximab、adalimumab、golimumab、certolizumab、abatacept 和tocilizumab。
- 在基準期前1 年內或6 個月內(若B 細胞已恢復至治療前濃度,或若無治療前濃度,則為恢復至正常參考範圍[當地實驗室])接受rituximab。
- 在基準期前14 天內接受tofacitinib、baricitinib、filgotinib 和upadacitinib。
- 在基準期前48 小時內接受anakinra。
- 在基準期前5 個半衰期或30 天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接受任何試驗性標靶療法(或在試驗進行期間獲得核准的標靶療法)。
- 以上未指明的療法必須在基準期前至少5 個藥物半衰期或30 天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中止。
• 受試者曾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5 個半衰期內或下述清除期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接受任何csDMARD(MTX 除外):
- 在≥ 4 週內接受minocycline、penicillamine、sulfasalazine、hydroxychloroquine、chloroquine、
azathioprine、黃金製劑、cyclophosphamide、tacrolimus、cyclosporine、mycophenolate;*
* 可能需符合其他當地要求。
- 若未遵循排除程序,則為在≥ 8 週內接受leflunomide,或者遵循排除程序(即:colestyramine為11 天,或活躍性碳清除期為30 天,或依據當地仿單)。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 人

  • 全球人數

    180 人